I love three things in this world. Sun, Moon and You. Sun for morning, Moon for night, and You forever. 原以为英文已经很美了,直到看到中文的翻译。醉了! 浮世三千,吾爱有三。 日,月与卿。 日为朝,月为暮, 卿为朝朝暮暮。
这是在抖音看到的句子,觉得甚美,上网搜过之后才知道原来是《橙红年代》里的台词,光看名字就觉得这部电视剧必须要看。
可是今天,我不谈电视剧,就是看到这句话突然想到了一个词——审美。还记得今年为考《美学》伤透了脑筋,书里的内容格外抽象,并且知识面过于宽广,还融合有美术类课程内容,理解起来伤神伤脑。记得书中有一章讲的是中西审美差异,其中有一点说的就是中文和英文。中文的每一个字都能成为一个完整的审美对象并还承载着审美意象,读完之后,脑海里会有一幅美的画面,而英文呢,词有不含任何意象的字母构成,似乎少了点韵味。其实,读来也确实如此。在此,仅发表自己的看法,我觉得中文更多的承载的是人的情感,每一段文字背后都有属于它自己的故事。用文字来表情表意是更为合适不过的了。
身为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我大爱中国文字,但作为一个新时代的青年,我也不排斥英文,文化就是兼容并蓄,应该没有任何一种文化能长期统治吧。用宽容的心态并包才它永远长存的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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