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年,因为元朝末年战乱天灾等一系列原因,人口数量大大的减少了。
在全国的范围内,出现了大量无主的土地。这些无主的土地经过明朝初年朝廷的分配,分到了农民的手上,这缓解了元末土地兼并产生的矛盾。
但是随着洪武,建文,永乐,洪熙,宣德等近70年来的发展。土地兼并引发的社会矛盾又逐渐尖锐了起来。
土地兼并问题,首先是从一些特权阶级开始的。最上头的肯定就是皇帝了,接着就是贵族,文武百官。
他们凭借着政治实力与积攒下来的经济力量,大量的兼并土地。从公元1425年起,明仁宗朱高炽先后建立了仁寿宫庄,清宁宫庄,未央宫庄等,将本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据为皇家私有。
上为之,下效之,诸多王爷,文武百官认为你皇帝都开始吞并土地了,那我们肯定也不能落后啊。于是纷纷兼并土地,他们公然抢夺民田,或者是将农民耕作之后的熟地指为荒地向皇帝申请下来。或者是依靠着权力以低价强行购买,无所不用其极。
到了正统年间,土地兼并的趋势更加严重。根据《明英宗实录》记载,正统元年十月统计中宦官外戚所占的田地就达到了六万多亩。到了正统五年,根据户部调查的数据显示,各地藩王占据了百姓的田地达到了三千多公顷。而这些还只是统计出来的数据。
特别是在江浙,福建,江西等地。这样的情况更加严重。一些农民土地被掠夺殆尽,沦落为佃户或者是流民,流落他乡,成为了现在的客家人来源之一。
当然,这些农民失去土地的一方面原因是这些豪强地主的强取豪夺。另一方面是由于赋税的日益加重。从公元1426年也就是宣德年间,明朝的赋税,就大肆加重,甚至对于农民垦荒出来的田地都开始征收赋税。
而且地方上的官员们也是看碟子下菜,对于地方上势力强大的地主们少征赋税,而这些少征赋税的差额,则从那些地位较低的农民身上补回来,这些举措,大大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虽然明朝朝廷了解情况之后,也曾多次减免田租。但这样的恩惠政策惠及的都是地主豪强,而小民们的赋税还是依然如故。
以上的这一系列问题再加上天灾人祸,导致普通农民只好卖掉土地。形成富者有弥望之田,贫者无立锥之地的尴尬场面。
明代的三大徭役,也是导致大量百姓流亡的原因。
三大徭役分别为里甲,均徭,杂泛。里甲之役,本来是有名册规定,然后轮流来服役的,但到了明朝中后期,豪强世家伙同官员作弊,通过隐瞒人口,篡改户籍等一系列手段来逃避服役。这些豪强世家不用服役了,那么缺额自然是让这些平民百姓来补上。这样的结果就是高门大户人家的负担越来越轻。平民百姓负担越来越重。导致平民百姓纷纷流亡。
农民失去了土地,又受不了赋役盘剥,选择流亡。宣德年间就已经在部分地区出现了流民,到了正统年间,流民的数量已经发展为了社会上的重大问题。根据《明英宗实录》记载,正统三年,原来有2166户的山西某县,逃亡的人数达到了一半。浙江金华府七个县洪武年间统计的户口有二十五万多。到了正统六年,仅剩下15万。
这些逃亡的农民,有的进了城镇,成为手工业者,或者是出卖劳动力的佣工。或者是跑到野外,自行组织起聚集地,互相约束,过着不用缴纳赋税,不用服徭役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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