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间,浙江省有个不孝的儿子,殴打自己的父亲,把老人的门牙打落,老人拿着打掉的门牙去告状。
在过去,不孝是大罪,这个不孝的儿子很害怕,向一位管诉讼的师爷求助,求他指条生路,并答应事成之后有一百两银子的谢恩。师爷非常为难地说:“这事不容易办到!”那个儿子再三恳求帮忙,并承诺增加好处费,师爷勉强答应,告诉那个儿子,容他用三天时间来考虑对策。
第二天,师爷就想出了办法,他叫来那个儿子说:“我想出了办法,你且叫他人暂且回避,附耳过来,我告诉你这个妙计。”那个儿子便凑上耳朵去倾听,师爷猛地咬住了他的耳朵,一使劲子就咬下来那个儿子半只耳朵,弄得那个儿子上衣沾满了鲜血,那个儿子痛得大叫起来。
师爷说:“不要叫喊,这个就是开脱你罪责的方法。你把这半只耳朵保存好,待到受审时拿出来给审判官看。”
在庭审期间,那个儿子狡辩说,是他父亲咬他的耳朵时,不小心把门牙扯下来的,接着他掏出那半只耳朵给审判官看。
审判官推断,那个儿子是无法自己咬掉自己的耳朵,况且老年人的牙齿本来就不牢固,咬人时扯掉门牙符合常理,于是免了这个儿子的刑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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