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峰是六十年代的一名文艺兵,年龄不到二十岁,身高一米六九,出身贫苦,对自己能入伍,能吃饱肚子的生活很满意,对党对部队发自肺腑地感激。
刘峰心灵手巧,天天给战友们做好事:大到补天花板,拆换地板,小到修门,堵耗子洞,他都责无旁贷,让战友们住在危搂上却安然无恙。他还帮住在部队旁边的老百姓家的小孩儿挑水,他是实实在在的好人,他像雷锋一样做着微不足道的小事,可周围的人都习以为常,既离不开他,也不感激他,时刻等着他犯点什么错,好看他的笑话。
刘峰很勤快,也很善良。对大家的都嫌弃的、排挤的女兵何小曼,他在众目睽睽之下施以援手,帮助何小曼摆脱困境,何小曼为此爱上了刘峰。
刘峰还仗义,无私为战友做沙发,这样战友就可以省下一笔钱,战友的未婚妻很高兴。
刘峰就是这样一个的好人。
在严歌苓的笔下的好人刘峰没有得到战友们的尊重,反而受到伤害,刘峰喜欢女兵林丁丁,向林丁丁表白,林丁丁觉得刘峰爱上她就是对她的侮辱,就诬陷刘峰非礼她,大家众口铄金,让劳动模范刘峰,让积极分子刘峰名誉扫地,开批判大会批斗他,然后被逐出了他默默奉献的这个集体。
有人说,严歌苓的作品就是给读者的心口划开一条口子,然后再撒上盐,让读者的心头是滴血的疼,小说《芳华》亦然。
刘峰是小说《芳华》中的男主,好人刘峰,在身边的人都辜负了他的情况下,他依然是个好人,在部队时,时时处处为部队着想,顾全大局,在越南自卫反击战中一条胳膊受伤,被截肢,差点连命也没了。复员回家,娶妻生女后,妻子跟人跑了,他到深圳闯荡,还是努力地做好人,帮助三陪女。
朋友圈有人说当善良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就是一种病。我认同。
曾经在西安的地铁上见到一个女孩,主动给头戴安全帽的建筑工人模样的人让座,还说谢谢你们,没有你们就没有这个城市的发展,我觉得这女孩就是鸡汤看多了,善良过度了,首先她可以不给身强力壮的大哥让座,其次不该当面去表达这样的感激之情。人人都要善良,一定要有做人的底线,但没必要滥用自己的善良。
刘峰那么善良,他的战友,女兵萧穗子却好像在焦虑地等待一个证明:刘峰是真人的证明。太好的人,我产生不了当下所说的认同感。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性,比如找个像何小曼这样的弱者捉弄捉弄,在背后说说郝淑雯这种强者的坏话,甚至趁人不备,悄悄地飞快地倒点儿炊事班的香油,更甚者,坚决不买牙膏,轮流偷挤别人的牙膏。刘峰就是好得缺乏人性。他的好让我变得心理阴暗,想看他犯点儿错,露点儿马脚什么的。
因为我们身边的大多数人还是俗气的,俗气来自民间,民间就是接地气,俗气代表着生命力,不俗的人往往灵魂比肉体活跃,等于是半死的。
就是这群俗气的战友,将刘峰、何小曼推离了自己的群体。
在看小说《芳华》的时候,我一直的冷静的、理性的,即使刘峰被诬陷、被驱逐;即使何小曼疯了,何小曼在精神病医院无人探望,只有刘峰真诚地去看她;即使刘峰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九死一生。我都克制了自己,没有动情,但在小说的结尾,我还是没有忍住,我泪崩了,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久久不能平静。
那时,刘峰的癌症已经恶化,只有何小曼陪着他,何小曼问刘峰要不要叫他的女儿来北京,刘峰说还不到时候,再等等。刘峰觉得自己生病跟做错事似的,最好谁都别想起他,谁都别看见他。刘峰为别人辛劳付出一辈子,直到临死之前谁也不想麻烦,即使自己的女儿,
有人说:所谓善良就是成全了别人,委屈了自己。当善良成为一种习惯,就是对自己的伤害。善良至少要留给懂你好的人,比如何小曼对刘峰。
严歌苓的《芳华》就是在写好人刘峰,在思考人性的善与恶。
刘峰被自己喜欢的姑娘林丁丁诬陷,为了集体的利益,刘峰差点儿是在战场,就是严歌苓给读者心口划下的那道血淋淋的口子。刘峰得癌症死在了北京。连个像样的葬礼都没有举行,他的侄子还在赶往葬礼的路上,他的女儿那么漠然,何尝不是撒在读者伤口上的那把盐呢。
文学就是这样的作用吧,让读者在疼痛中思考人生,然后过好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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