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得知有一種列待辦事項的好方法,叫1-3-5法則,也就是列出一天(或一周)的
1. 一件大事 1 Big thing
3.三件中事。3 Medium things
5.五件小事。5 Little things
1. 一件大事 One Big thing
往往我們很多人在列清單時,對於事情的重要性與優先性並不嚴格區分,因此我們可能花了很多時間在做5件小事(瑣事),但最終一天上班時間過了,甚麼大事也沒完成,渾渾噩噩過了一天、甚至是一週五個工作天。
一旦有了1- 3- 5的階層概念,每當一天結束時,完成了一件大事後,就會覺得今天過的有意義(有成長),有目標、有方向感。
另外一種作法是先將想完成第一等大事情,都先列出,只要某個時段有空檔時,就拿出你的1- 3- 5 list ,看看當時的空檔可以做甚麼事,當然基於時間比金錢更寶貴的情況下,應該選擇1或3的事來完成。
進階版的話,我們能否將事業工作,財務,家人(關係),健康,這人生四大面向的1-3-5 list 做出,並適當+具體分配出時間。
如,家庭的Big One 是每週一次的能深度會談的聚餐。上班族的話,Big 1可能是每週或每月熟悉一個新技能。
2017已經剩下不到90天,回顧今年,是否ㄨ2016時,列下的目標完成了多少?如果不如人意,不妨換一個方法,改成階層式的清單,試試看換個方式,一個月或一季幹件大事。
2018你想完成什麼大事呢?現在可以開始進入規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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