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的世界》
路遥
不知从何写起
路遥的文风让人看的很舒服很入迷 没有一点枯燥的 所以当我读完这本鸿篇巨著的时候感觉真的意犹未尽,就像曹文轩先生的《草房子》一样,文字朴实,情节动人。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我小学5年级的时候,是我的语文周老师推荐给全班同学的,那时的我还不太懂,只依稀记得它是本好书 获得过茅盾文学奖。
初一的时候看过一遍,潦潦草草看完了,没有什么更多的体会或许说体会不到什么,小时候读名著是读不懂的,可反过来想一个人各个阶段有各个阶段的理解力,我想我以后也会说现在的自己读的不深刻,就像有些道理,不说,慢慢也就明白了。
路遥先生洋洋洒洒150万字,包含了太多太多:奋斗,贫穷,知识,爱情,朋友,命运…..这其中又有太多的故事,都是平凡且朴实的,平凡到从每一个故事中都可以看到自己的缩影,它们汇聚起来就成一部生活的史诗。
的确,生活处处不尽人意。它让一直相信的爱情的润叶败给了世俗,差点又把事业红火的少安打回原形。生活无时不刻在给人们制造着麻烦,让人们一次又一次的绝望,痛苦。但绝望痛苦后又是什么呢?积极的人再一次爬起来向生活发起挑战,高喊着一句:“我不认命。”
书中孙少平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他农民出身,在学校只能吃着丙菜,他被人看不起,被生活碾压的只剩一丝对未来的幻想,但他并没有一蹶不振,反而更想改变自己的命运,于是他远走黄原,去当小工也不愿一辈子待在农村当个普通到不能在普通的农民。好在生活也有善良的一面,他与田晓霞的关系更进一步,也有机会去当正式的煤矿工。当他觉得未来可以期待的时候,生活又给了他重创,班长王世才与女友田晓霞都意外去世,看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这是何等的打击啊!但又能如何?生活啊生活!纵使它给你布置了多少的难关,你也得硬着头皮挺过去。所以全书的最后少平康复了,迎面而来的是“头上包着红纱巾的惠英,胸前飘着红领巾的明明,以及脖项里响着铜铃铛的小狗”,作者写了一个极其开放的结尾,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看法,而我相信少平一定重拾了希望,又再一次投身到了这该死的生活。
很喜欢罗曼罗兰的一句话: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旧热爱生活。细细的读这一句话,包含着太多的哲理。但读和做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件事,有些人只是嘴上说着要努力,要奋斗,要始终热爱生活,可最后只是一场自我感动,感觉付出了很多但感动的只有自己。的确,王阳明先生的知行合一真的太难太难,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保证做到,但我们都得尽力往这个方向努力。书中孙少平最成功做到了这一点,这其中当然包含着些许理想主义,但他至少让我相信,生活不会亏待每一个奋斗过的人,即使会,那也是暂时的。
我想,读书的价值不是在于你读了多少书,了解了多少故事,更重要的是这本书改变了你一点什么,有没有让你在最孤独无助的时候感觉到力量,如果有,那这本书的价值就体现了。有时候我自己也会抱怨着生活,抱怨着功课,但我觉得,我绝不是世界上最苦的那一个,在我不知道的某个角落,一定还有许多人承受着更多的苦,忍着我不能忍受的罪,而他们,不会叫苦不迭,他们,会把这些憋在心里,因为他们心里都有一份责任,这份责任,足以抵消这份痛。
书中路遥引用了叶赛宁的一句诗:“不惋惜,不呼唤,我也不哭啼。金黄的落叶堆满心间,我已不再是青春少年。”
是啊,该长大了,你总要面对这个世界,小时候梦想过的世界,没有那么美好,只不过是个平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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