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乘车子从路边经过,看见许多交警叔叔对那些不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者罚钱。这是在干什么呢?原来自2019年7月1日起,本地正式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定为一项法律义务予以规定。电动自行车搭载十二周岁以下儿童的,应当为儿童佩戴安全头盔。”并规定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看完后,我想起每次走在大街上,总可以看见一些骑电动自行车的人不戴头盔,而且在马路上随心所欲地骑,因此,发生的交通事故数不胜数。比如在6月17日,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曝光10起摩托车交通事故案例,由于没有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事故中不少驾乘摩托车人员头部着地,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但如果你认真戴好头盔,它的保护性也是很强的。1月15日,有听友爆料,原联军驾校前发生了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据了解,当时市民曾某军驾驶两轮摩托车从联军驾校往恩施广场路段,与一辆原地掉头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一起两车受损、曾某军受伤的交通事故。两车发生碰撞后,曾某军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侧翻,滑行至数十米外,由于惯性,头部直接撞倒在地!但是曾某勇按规定佩戴了头盔,即使在剧烈撞击下,头盔还是牢牢地保护着他的脑袋。事发后,曾某勇被送往医院检查,经医生检查确认,其伤势为右脚小腿骨折,但最为关键的是头部没有受到损伤!毫无疑问,曾某勇在事发时,头部遭受撞击而并没有受伤,靠的就是当时戴的安全头盔!
以上的两个例子,已经告诉了我们带头盔的重要性。我在此呼吁:珍爱生命,从“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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