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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旅途

一段旅途

作者: 雎安 | 来源:发表于2014-01-16 22:20 被阅读74次

      我走到外面去看他回来了没有。

      黄昏的巷子像被金色的液体注满,几个倾斜的、枯萎的人影在其间缓慢游动,他们是生活了上百年的行动缓慢的生物,动的节奏保持在每秒10公分的位移。看不见的另一条巷子传来丧礼乐队发出的节日般的声响,就像来自忘川之河的另一边——记忆的另一边,世界的另一头。

      有一次我提议认真地走这些巷子,或许想找找让这里如此凝固的原因,除了叠加起来异常庞大的年龄数字之外还有什么。可是当步子迈开,我发现我的野心可能要更大一些。
      我带着他从这块区域沿河的第一条路的最东边开始以步丈量,走到最西边再右拐,钻进平行的第二条路,也即区域内的第一条小巷。以此类推,一直走完离河岸最远的东西向小路。估算下来,走完全部,可能也只需要一个小时不到一点。
      途中我们遇到最多的是静止不动晒太阳的老人。他们的动作有相互模仿的嫌疑,或者,是模仿着河边过冬之后还没苏醒的灌木植物?他们抱着手臂,眼神浑浊一如无法聚焦的老爷相机,他们的皮肤被风磨损,皱纹显露磨白的旧态。他们千篇一律,却吸引我每一个神经触角。我观察他们多于观察这片区的风景。
      我不会跟他说我的真实想法,哪怕我真的觉得人的机体功能消耗殆尽之后很有植物的特性。
      这地方因此具备某种纯洁的迟钝:对外界的变迁无动于衷、或者完美地假装着无动于衷,就像一个隐藏实情的老处女一样,保留着与生俱来的矜持,对野蛮入侵的行径不会显露半点激情。哪怕是头脑再精明的老人,也会十分单纯地问候我们一句:“你们姐弟俩散步啊?”虽然我们看上去完全带着恋人间充满默契的距离。
      我无所谓,报以全心全意的微笑。
      而他的脸撇向另一边——一片并不开阔的水域,很久以前这里可能是水路交通要道,因为岸边还有一些抛锚的遗迹,不过现在已经显露疲态,被人遗忘。
      他也许并没有注意这么多,永远慢我半步走,心不在焉地跟在后面。他太老实,明显连保持投入的假象都不懂得伪装。
      我希望他能在此次漫步中明白一些东西——我无法用语言表达的、空泛而意义重大的东西。可是,在漫步沉默着进行到第三条巷子的时候,他开始对这个游戏提出质疑。
      “你确定这样做能使你感到惬意吗?”
      “什么?”
      “没什么。我想起了我的外婆。”
      “为什么,怎么会?”
      他酝酿了一会儿,脸上开始表露出害怕伤害到我的愧疚表情,然后,尽量委婉地说道:“小时候,外婆在厢屋里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反反复复数着麦秆,嘴里反复念着一句‘南无阿弥陀佛’,但她不清楚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是个善解人意的——嗯,也许是个善解人意的“姐姐”。我说:“也到午饭时间了,我们改天再走,先回家吧。”
      我以为,我这场充满内涵的游戏规则真的跟老人的诵经行为相似,除了反复、乏味,充满不确定的猜测,但内心却带有明显的终极目标。可惜他不懂。他呼出如释重负的一声叹息。也许我们以后也不会再进行这样的暴走了,尽管我们活着的时间还很长。

      对这个地方来说,我们是两个外乡人。
      我们从一个80岁老人手里租了一间白墙黑瓦的老房子,然后和她住在一起。经手一切手续的是她瞎了一只眼睛的儿子。老男人的表情歪向明眼的一边,看上去怒气冲冲,我们将房租交给他,期望他不要经常出现。他接钱的样子疑虑重重,似乎觉得这对姐弟不可理喻,或带着某种阴谋,竟然会从斑斓的城市出走来到这个世界遗忘的角落。他告诉我们,他的儿子已经在城里的某个公司上班,得到了主管的位置。这句告诉也间接表示着他对我们的质问。不过我们没有正面作答。在这种临时搭建社会关系的场合,不想做过多的解释。
      这个地方几乎已经形成这样的一个产业:老人守着家,子女收着房租,等待着政府吹响拆迁号角。亲人之间从事着某种心照不宣的交易,除此之外没有太多情感连接,有时我以为,这种默契的角色担当便是他们的人情味。
      我们几乎每天和虫蚁一起进出房屋。可贵的是,可以欣赏天光尽落的宽阔天井,里面疯长着命贱的蝴蝶兰和美人蕉。这里几乎家家户户都种植这类植物,而且看得出来主人种植她们都毫无计划,幸好她们只要一闻到泥土味就能疯狂窜长。小时候我自家院子也长过一片,那片的祖师爷是一株从别人家院子里偷来的最小的美人蕉,蝴蝶兰可能是从学校花坛里挖的。那时候大家都这么干。所以这里的花也可能是这家的小孩从学校偷来的吧。
      虽然和老人住在一起,但平素不怎么见面,我们借由一面小铜锁划分地界。她住在最北边的屋子里,光照很差,加上她的白内障很严重,做事都摸摸索索。
      我们是这个地方的异类,虽然不至于太生机勃勃,但也显得过分新鲜。相对来说,他显得过分格格不入。刚来的时候,他还经常穿着颜色鲜艳的鞋子:明黄或者紫色,有时是帽子,走路时带着弹跳感,像一个被祖母过分宠溺的顽童,来到一个原始的部落做走马观花的旅游。随着时间推移,他开始渐渐收敛这种雀跃,减弱身上晃眼的色块,脸色也变得病恹恹,好像居住在这里是在消耗他的青春一样。住了很久,他都不知道隔壁住了什么人,叫不出一个本地人的名字。
      所以,我尽可能像个称职的妻子一样,洗菜做饭,让屋子里飘满人间烟火的味道;在屋子前晾洗净的衣服;衣服干透的时候是黄昏,我提着篓子出来收,太阳烘烤过留下清淡的肥皂味道。我希望借由这种体贴,来填补他的人脉缺失,来减弱他对他父母的愧疚感——出门前,他因为跟我这么一个年长的女人谈恋爱,跟家里人闹翻,闭着眼睛在地图上随便一指,就到了这里。
      但赌气、意气用事,并不能阻止他继续热爱城市的光怪陆离。可惜这是个被遗弃的乡镇,偶有城市化的迹象,也是多年前建造的K歌厅、小型录像放映室、还有游戏房,他对新潮事物的嗅觉在这里无丝毫用武之地。因为年轻人越来越少,老板对门面形象不再挑剔,铝合金的推门上贴了许多小广告:修水电、通管道、回收电视机等等等等,一切都告诉我们这是个日渐式微的地方,小商小贩虎视眈眈想要瓜分这一带所有废品,直到这里的老人死绝。
      他像个饿扁的猎物,在污迹斑斑的小放映室里找乐子,在K歌房里吼几嗓子,跟本地小混混抢游戏机位而打了一架,十分落魄。于是我想,我们该换个地方住住了。我准备好了那张压箱底的地图,还有一支才用了一次的记号笔,放在桌上等他来指挥我们的下一个战场。不过在我下定决心的那天晚上他没回家。

      上一个夏天的某个凌晨两点,我们看完晚场爱情电影,在城市的街道上窜走。瀑布一样的夹竹桃花朵从小区墙头泼洒出来,他拨开我的头发在我耳边说胡话。他不用看路,对城市的街道却十分了然,也许是带过几个年轻的女孩子这样走过吧。
      空气凝滞,方圆间只闻得到对方的体味,充满心照不宣的默契,但城市已经陷入睡眠,我们无地可去,又不舍得就此各回各家,只得围着那一带瞎走,顾左右而言他地比较哪个小区的花儿好看,哪条路的梧桐更浪漫。
      城市的绿化也带着与人共有的行为规范:冬天要给香樟树涂统一高度的石灰粉,冬青要修成规整的圆,玉兰树和玉兰树之间相距10米,矮白兰花不能长到花坛边缘以外。
      我的爱人形象高大,提着我的高跟鞋子,带领我在温热的柏油路上赤脚走路。他让我走靠近人行道的一边,用身体为我挡住偶尔开过的汽车。黑夜在眼前肆意泼墨,但是看呐,城市把男人打造成一个多么温雅的生物,他竟可以照亮一生的黑夜了。
      那个时候,他肯定没想起自己诵经的外婆。

      我走到外面去看他回来了没有。
      黄昏的巷子被偏褐的金色液体注满,看不见的另一条巷子传来丧礼乐队发出的节日般的声响,房东阿婆坐在门口,和我几乎望着同一个方向,只不过她望向虚空,而我望向巷子的一头。
      阿婆喋喋不休,抱怨儿子不给她动眼睛的手术,马上就要瞎了,说儿子不给他修屋里的水龙头,说儿子和孙子很久不来看她了……她没有发现,租住他家的姐弟俩,弟弟很久没露面了。
      天暗下来,我不禁要想,这个单纯善意的孩子,他还并没有学会如何去拒绝他生命中不该承受的东西,他现在所做的一切不过是逆来顺受而已。
      正要回屋子里去,发现房东阿婆还坐着。她拿干瘪的嘴巴招呼我:“姑娘,还在吗?”“嗯,在啊。”“你来扶我一把,站不起来喽。”
      我去扶她,碰到她的手时一阵颤动,老人身子很轻,我知道她丝毫没有用力,全凭我的力气也是轻轻一端,就把她从地上搀起来了。然后,我发现地上有一摊湿湿的,她的裤子上也是,散发确切无疑的代谢物的味道。可是她不知道,嘴巴里还咯咯笑着感谢我:“老了不中用,坐久了都站不起来喽。谢谢你,谢谢你。”
      她的儿子开着三轮摩托把她带走,临走时她叫我帮她取一个糖罐头。打开吱呀作响的老橱门,发现里面放着许多个大大小小的铁皮罐头。“红色那一个。”她指明了是哪一个,我想里面会藏了老人一生的记忆吧,老照片、纪念品,记录她爱过的人、走过的路。她接过去的时候眼神满足,打开来我才发现,什么都不是,只不过是藏了很久融化的糖而已。
      她剥开一颗糖放嘴里。车子走了。
      什么都带不走,记忆还是爱,当一个人走向尘土,属于那个人的关于前尘往事的记忆也将成为灰烬。
      我又在这个屋子里住了很多天,照常吃住,开始去适应一个人的生活,做好长期独居的准备。
      很多天以后的早晨,一个漂泊多时的年轻浪人出现在我的床边,下巴抵着手背,直直地看我。我透过早晨的逆光看到他头发油腻地耷拉下来,还有,天呐,衣服的纹理间渗透了好几天的烟味。他用本地浪荡青年才有的语气,向我这个被等待和绝望折磨够了的惺忪女人打招呼道:“嗨,我的美丽姐姐,想我了吧?”哦,他的口气浑浊,像一口干枯的井一样。他已和幼稚的魔鬼交换灵魂,通体带着怠惰的肮脏,但他眼神依然澄澈,嘴角的弧度又回来了。他拉扯我晨间无力的手臂:“有吃的吗?我现在最想吃你做的紫薯粥了。”
      对他的出走,我没有丝毫了解的兴趣。在他睡了个满足的长之后,第三天我们打点行装开始继续上路。之后又经过了一些地方,在各种神奇的地方做短暂停留。有繁华都市、有穷困潦倒的山区,也有全部人以捕鱼为生的渔村。不管多久,也许很久以后,也许是在我们天各一方的时候,我依然会心怀感激,记得那个失而复得的早晨,带着明晃晃的刺痛感,给我无数个继续下去的强大理由。恐怕大家都知道,谁和谁之间都不会真正走进彼此内心,但眼前的一些希望,还足以使我们去适应相互之间较劲的、无聊而合理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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