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来就是自私的。
这才是正常的人,只有傻子才是“大公无私”的奉献着。
莫让电视剧里的故事给骗了!
投z那间13.72平米的商铺时,因为产q署名的问题,我和三秃子曾经斗过一场,虽然最后还是署了我的名,虽然三年后商铺所在的楼盘烂尾、崩盘、然后又扣掉第一次的分虹,只退还了全款,总之就是白忙一场!但是这件署名风波依然没有过境。
它一直盘旋在我的脑海里!直到今天我才释然。
虽然婚后房产不管署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散伙的时候也是一掰两半的。但是如果署我的名字起码看上去很舒服!貌似我名下也有不动产了。
但是当售楼处的办事员拿着合t问:“明天就签字了,咱家署谁的名啊?”我的枕边人一上来就说“写我的名!”
我当即心里就特别不开心。
觉得这个经由相亲才认识的对象根本不爱我!(现在想想也真是的,这本来就是一场“郎财女貌”没有爱的结合,自己天天没点碧数吗?!为自己的幻觉汗颜!)
我觉得他真的很不会做人,把心机都使在了明面上,效果确实不错——立竿见影的伤人。
这个自以为自己很聪明的男人,心眼确实如他妹夫说的那样小。
我当天回家考虑了一下,觉得既然利益不会减少那么就试试自己的说服力吧,闲着也是闲着,逗逗他,于是和他提出:“明天要署我的名,因为万一哪天去国外旅游办签证时,好歹我名下还有不动产呢是吧?!”
如磨硬泡了一会儿,他同意了!哈哈。不过我觉得他不会这么痛快,一定还会有后续。果不其然,第二天就改口了,说:“要不署咱俩的名字吧?”呵呵……
我想这就是那个“后续”了!我还是坚决的告诉他:“这种投z的商铺,肯定会经常去签字办手续什么的,你上着班肯定不方便天天伺候这点小事儿,还是我一个人忙活吧……”
结果就署了我一个人的名。
最后也验证了我的想法——业主退款大会召开的时候,那叫一个麻烦啊!几次三番,几次三番!耗时好几个月才拿到全款!唉!
我看到好多tz商铺的业主,都是附近的小商小贩,拉家带口的坐在破旧不堪的售楼处的地板上哭闹。还有很多家确实署了好几个亲人的名字,结果这些人必须都要到场才能往下走程序!!!果然被我言中了。
事后我才明白,原来大家都是自私的,可以说越穷的人越自私。
因为这是关系到自己利益的问题,在这个节骨眼上,绝不是“充大方”的时候!
婚姻不是学雷锋,它是要男女双方各自拿出实力来合作一场的交易。可能这种粗鄙的认知实在不雅,可是看看最唯美的《傲慢与偏见》不也是那种感觉吗?!
回忆着已经结束了的那些见闻,再看看那么多署名的合同,我现在,忽然就原谅了他。也体会到了,婚后自私,婚前自私,都很正常。
人活一生,总是要往前走的,穷人,也一样。
记住,你的老伴儿不是活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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