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曹是我们科室唯一一个每天操着一囗方言和大家交流的人。做为一个九零后,这是很少见的。
他说的方言是内蒙集宁一带的,有些象山西大同的话。其实公司里他的老乡很多,但没有人能够做到象小曹那样在众人面前无拘无束,丝毫没有一点不好意思。他的老乡们只在私下见面了才用方言聊天,我听过几次,果然他们说的都一个味,一种很独特的腔调。可是但凡有别人经过或说普通话加入进来,老乡们就都立马切换成了普通话模式,成为一名区分不出来的大众,小曹不是,他永远用自己的家乡话对答如流,主动把他自己和我们区别开来,并且还有些引以为傲的意思。
公司的员工们是个很统一的群体,穿一样的办公服,都说普通话,唯独小曹是个特殊的存在。人们好奇,就问他小曹:“你上学的时候难道没有学会普通话吗?”他脖子一梗,用他的方言回道:学过,都忘了。
于是,我们都被他骗了,大家还都认为他不会说普通话。
可是有一次,一个同事在办公室说:“我听到小曹说普通话了,说得还很标准。”大家都很惊奇,问起缘由,原来是实验室的设备坏了,请外地厂家过来维修,而这个工作由小曹负责,小曹习惯性的用他的方言同维修师傅交流,可那位维修师傅是南方人,他一点也听不懂小曹的话。于是,无奈的小曹终于用上了普通话。
这成了一件有趣的新闻,我还专门问过他一次,说:“你原来会说普通话啊。”他反道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我打小说我们老家的话,说习惯了,普通话说的别扭。如果大家能听懂,我觉得我们老家的话说起来更方便。
小曹至今都在说他家乡的方言,我们都听习惯了,而且一点也不觉得土。
我想起自己为了说好普通话,怕被别人听出来,努力的想办法忘记自己的方言的情景,觉得很可笑。其实,方言是一个人身上的烙印,勇于让别人看到,我觉得也是值得赞赏的,没什么难为情。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