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过年来,我们下定决定吗,聘请了法律顾问,对于一些问题的解答救不用猜了,直接把我们的计划告诉律师,让律师帮我们把关。
一:三个问题
1:社保协议是否能涵盖公司出的部分,而不仅仅只能包含员工自己的部分。
答:可以包含公司部分,只要在协议中注明。
2:不配合交社保的人,能否以不配合工作辞退,要不要留出公示时间。
答:可以以不配合工作辞退,但是需公示1个月时间。
3:如果拒绝签合同,是否可以辞退
答:可以,需要公示1个月的时间,逾期不来的就可以。
二:社保解决步骤
1:社保按照国家要求必须缴纳,但是实在不缴纳,可以签协议,等同于企业已经将公司部分以现金形式给与了员工。
2:如果员工同意缴纳,则需要提供身份证+照片+工本费,然后自己需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3:如果员工既不签协议,又不配合办理社保。则可以在工资条中将社保金额划分出来,员工签字等同于签协议。并且出通知告知员工,如果限期不配合办理,一切后果与公司无关。通告要拍照,并且给员工发短信留底。
4:如果员工既不签协议,也不配合缴纳,连工资条也不签。则:
I:工资条不签的推迟发工资,最多延迟10天。时间太长了员工可以公司不发工资为理由起诉企业非法解除。
II:出通知告知,如果不签说明完全认可工资发放方案。同时拍照,发短信留底。
三:实操情况
1:过完年后与几个合同到期的工人重新签合同,然后提到社保的问题。有的人说要办,有的人说不要办。如果要办的人,第二个工资里面要扣掉270左右自己交的部分。于是他们就不提供身份证,不配合办理。
于是我们逐个约谈工人,告知他们公司的要求,然后拍照留底。其实如果实在配合,我们是可以辞退的。但是为了团结工人,避免人员损失,我们还是用了出通告的办法,不辞退工人。
2:本来其他6个没签协议的工人我们预计明年再出通告,后来了解到这些工人,有可能以企业不给交社保为由,直接起诉企业违规索要现金赔偿,而不是索要社保金。所以我们赶紧出了通知,告知所有未签协议的工人配合办理。
3:我当时在考虑,出了通告1年后,是否这些员工就不能对1年前的社保进行主张了。
律师给出的回答:出了通告不影响诉讼期。也就是说,如果企业一直没有给员工缴纳,员工就可以在离职1年内,主张之前所有年份的社保金。但如果中途给员工缴纳过几个月然后又停止缴纳了,那么员工在离职1年以后就不能再主张中途缴纳之前的社保金了。
出通告的目的是将来员工去诉讼,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不是企业不给缴,而是员工拒绝配合,所以相应的主张法院不会支持。
四:法律顾问的作用
1:法律顾问的回答更加权威,避免我们自己在网上研究了以后拿不准,只能瞎猜。
2:节约时间,我就不需要捧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自己琢磨了。
3:规避潜在风险。从这次的实操就可以看出来,我们规避了三个风险。
①:首先是我开始准备让员工不签工资条就不发工资,等到什么时候签了才发,律师就提醒说,不发是不行的,员工可以告我们。于是我们只留了10天,准备10天以后出了通告就发。结果3天工人就都熬不住了,纷纷来签。
②:其次我们准备第二年再去给剩余工人出通告,律师提醒我们尽快出通告,不要等明年。
③:律师提醒我们所有出的通告除了照片,一定都要短信提醒告知。
4:当地的律师对当地的法官比较熟悉。不容易被刻意刁难,对于同法不同判的情况也能有效避免。之前的我们聘请的个人律师帮我们打经济官司的时候,在别人法官那里可以采纳的证据,到这里法官就不予采纳。弄得我们相当被动。
5:律师事务所是团队协作的。个人律师总是有自己的强项和弱项,比如以前帮我们打官司的律师强项在民事诉讼上,而不擅长劳资问题。
而律所的律师是在一起办公,如果碰到自己的弱项,就可以咨询其他律师一起拿主意,取长补短。如果碰到比较偏的领域,还可以找专人上门服务。
6:法律顾问主要是接企业案子的,所以强项就在于劳资纠纷和经济纠纷,这与我们的需求十分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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