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光
拉着行李箱气冲冲下楼的时候,我其实就已经后悔了。
但回头时看到空荡荡的楼梯间,安静地没有一丝声响,终于还是咬咬牙走了。
不就是七年的光阴吗?丢了就丢了。
可是,那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七年啊……
1
当初答应和苏启在一起,不过是一时被热血充了头脑。
我和他是在朋友的二十岁生日聚会上认识的。
隔天他从朋友那里要了我的微信号,两个人偶尔聊聊天,都是苏启找的我。
我对他的印象,是话多、热忱、有趣,但谈不上好感。
可能是因为我对他从未动过什么歪念头,所以他告白的时候,我是猝不及防地。
惊讶远远多过惊喜。
明亮的灯光下,苏启抱着吉他目不转睛地望着我,唱着自己写的歌,脸上的笑容很有感染力。
一曲唱罢,他捧着一束玫瑰,走到我面前说:“陆钰,做我女朋友吧!”
那一刻他的眼里似盛有星光,金灿灿地灼人。
鲜花加上吉他,虽然俗了点,但对女生的杀伤力确实是致命的。
就是那一瞬间的恍神,身体已经先理智一步做出反应,我听见自己轻声说好。
后来苏启因为这件事取笑过我很多次,说我那天眼神直勾勾地看着他,那模样又呆又傻。
不过,他喜欢。
2
第二天回过神来,我就开始后悔了,觉得自己答应地太快,一点也不矜持,而且单了这么多年如今突然有了男朋友,身份的骤然转变让我无所适从。
我有些惶恐和抗拒,想不明白为什么苏启会看上平凡木讷的我。
苏启似有察觉,每天都会约我一起吃饭、散步、自习,周末的时候去看新热映的电影。
那年赵雷的成都很火,校园里的广播和街口的乐器店,到处都在唱。
每次苏启都会拉住我停下来听到这首歌唱完。我问他在听什么,他说那是他的梦想。我还想再问,他却只是拉着我大步向前。
那个时候我就知道,苏启并不是把音乐弄着玩玩而已,他有他的追求。
日常相处确实是快速促进感情的好办法。我对他不再排斥,也慢慢适应了苏启女朋友的身份。
苏启的朋友很多,大部分是搞音乐的,聚在一起时又吵又闹。我喜欢安静,又不善言谈,极少去参加他们的聚会。
每次聚会回来,苏启都会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一般围着我打转,试图说服我加入他的朋友圈。
我知道他的哥们几乎各个都有女朋友,吃饭唱歌时总是免不了腻歪一番,他一个人孤孤单单地混在里面确实不是滋味。
可是我不想逼自己去做不喜欢的事情,觉得即便是喜欢一个人,也要活得有棱角,于是每次都用各种撒娇撒泼蒙混过关。
我和苏启很少吵架,因为我本来性格就比较温和,而他对我极好,不仅愿意为我花心思,也总能给予我最大限度的包容和爱。
我感受到他的心意,也慢慢学着去对他好,把他在我心里的位置一步步往上提,直到有一天我的全世界都只够装下他一个人。
而初心,走着走着就丢了。
3
我大学学的是师范专业,因为我从小的梦想就是当一个从心底里关心孩子,陪伴孩子成长的好老师。
但毕业后跟着苏启去广州,我义无反顾。
家里没有人支持我,说已经帮我在家乡小城争取到一个去中学母校实习的机会,只要呆上几年就能转正。一个个电话没停地打过来,不过见我没有一点犹豫和退让,只能选择妥协。
苏启有一个音乐梦,就是有一天自己的歌能像赵雷的成都一样响遍各个大街小巷。而广州,这个生他养他的地方,就是他梦想扬帆起航的港口。
他坚信,在广州,也有一首独属于他的歌在等他。
南下的火车拥挤不堪,苏启一只手提着所有行李,另一只手紧紧攥着我的手。
我看他手上青筋暴起,明显有些吃力,让他把那两个轻一点的袋子给我,他却只是坚定地摇了摇头说:“这点东西算什么,不用你提。”
我心里堵的厉害,险些掉下泪来。那一刻我在心底暗下决心,以后广州就是我们的家!
苏启起初是去各个酒吧应聘驻唱,他自身形象很好,又能自己写歌,也算小有才华,但酒吧经理看他初来乍到没有一丁点人气,嗨的歌又唱不了,只打着哈哈让他做服务生。
苏启当然不肯妥协,每天在各个地铁站唱歌,他觉得自己总有一天能从街口唱上舞台。
我进了一家小的翻译公司,一下班就去地铁站看他。
去之前我会在家里炒上两个小菜,仔细地放在保温盒里带给他吃。但我并不擅长做饭,刚开始学着做的时候总是把厨房弄得乌烟瘴气,煮的菜不是烧焦了就是盐放多了。
每次苏启都会佯装皱眉地看着我:“怎么办啊,你这么不会做饭,那我这以后的几十年岂不是要吃很多苦?”
我把头一扬,“怎么,还想退货不成?”
这个时候苏启会把我拉进怀里,头放在我肩膀上,在我耳边说:“不会,你是我的姑娘,一辈子都是。”
那是我们过得最苦的日子,但每一天都过得快乐而满足。
可生活却像一个无底洞般,看不到半点盼头。
我每天在公司和地铁站来回奔波,高跟鞋把脚磨的起了很多血泡,而苏启每天早出晚归却收入寥寥,我们的生活过得越来越拮据和束手束脚。
在一起的第七年,也是来到广州的第五年,我们开始频繁为了各种生活琐事争吵。苏启不会节俭,花钱一向大手大脚,而我则每天为了财米油盐精打细算,身心俱疲。
我们吵得最凶的一次,是有一次我们在菜市场买菜。
我为了白菜能少五角钱而和卖菜的大婶僵持不下,苏启许是在旁边等得太久生了厌烦,也或是觉得这样的女友让他丢了面子,突然冷言冷语地丢下一句:“你这幅斤斤计较的模样真丑!”然后就转身大步而去。
我大脑“轰”地一声愣在原地,菜从手中掉落,半响之后才发觉心口泛起一阵绵密的疼。
当一个女孩为了所爱的人收敛锋芒,学会妥协,慢慢被现实磨的没有半分棱角和光芒的时候,其实就早已注定了悲伤的结局。
那一刻我突然发现,从我们身旁席卷而过的时光啊,看似两袖清风,但终究还是带走了我们很多珍贵的东西……
而苏启,他已经不爱我了。
4
击垮我们感情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我发现地铁站里多了一个抱着吉他的女孩。
苏启扭头看她的时候,眼里有光,和多年前他向我告白时一模一样。
我摔了家里所有的东西,质问他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苏启站在远处,声音平静地没有一丝波澜,“差不多一个月了吧。”
我冷冷一笑:“为了这个才刚认识一个月的女孩,你让我这个已经跟了你七年的人走吗?”
苏启似有感触,默了半响才道:“小钰,你知道的,喜欢上一个人,和认识时间的长短没有关系。而且,她有钱,说以后要出钱给我办演唱会。”
我不可置信地抬头去看他,发现苏启站在门框的阴影里,脸上的表情明暗分明。
我腿一软跌坐在沙发上,之前假装起来的气势顿时消失不见,心底涌上一股深深的苍凉和无力。
很久,我闭了闭眼,缓缓道:“好,我走。”
匆忙地收拾了东西,我拖着行李箱下楼,苏启没有来送我,空荡荡的楼梯间安静地慎人。
或许我不应该大吵大闹,或许我应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或许我还可以选择继续为了这个我爱了很多年的人妥协……
可是,生活的琐碎和冗杂已经磨光了我们对彼此所有的爱,把我们变成了曾经最讨厌的模样。
我和苏启的感情犹如一面轰然倒塌的墙,再也恢复不了最开始美好的模样。
既然如此,便好聚好散吧。起码,我还能保住我最后的颜面……
我打开手机里的qq音乐,“我喜欢”里只有一首歌,赵雷的成都。
因为苏启,我把这首歌听了百万次,也把他的梦在我的梦里做了百万次,而如今,什么都没得到,什么都没留下。
手在屏幕上停顿了几秒,红色的红心变成灰白。
从此,这是他苏启一个人的城,与我陆钰再无关系。
从此,一人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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