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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成长(4)】不要担心被埋没,先埋头去做

【法律人成长(4)】不要担心被埋没,先埋头去做

作者: 建于 | 来源:发表于2019-02-11 20:14 被阅读32次

    我比H先考进检察院工作一年,但他年龄比我大。多年前,有一回我们被临时抽调到了一个专办组参与异地办案,住同一个房间。

    因为我早入职一年,相对而言比较熟悉业务,领导在安排工作的时候都倾向于分配给我多一些。我既要配合领导审讯,还要做记录,有关的法律文书也要我起草。

    有一天,我正配合领导在审讯室审讯嫌疑人,眼看就要突破案件,接下来就是起草初查报告、立案报告、采取强制措施审批报告,因为一旦决定立案,就要连夜对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

    领导也很着急,安排我在做记录的电脑上先着手起草法律文书。但是起草文书的参考书《反贪办案指南》还在酒店里,我一时没有办法下手,只好向领导如实汇报。领导安排,让我告知审讯室外的H回酒店取一下,我留下继续做记录。

    于是,我出了办案区,找到H,说:“今晚估计要立案抓人,《反贪办案指南》还在酒店放着,你回去取一下过来,我们照着起草文书。”说完,我又回了审讯室。

    当晚工作结束以后,回程的路上,司机跟我说H对我很不满,意见很大。他拉上H回酒店取书的一路上,H都在责怪我,还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可是短信我并未收到,我问司机怎么回事。

    “他说你牛逼得很,自以为是,不就早参加工作一年吗,就把自己当领导了给他安排工作……”

    听完这一席话,我感觉如坐针毡,很显然H对我有误会,而且误会还不浅。一路上,我翻来覆去想这件事,误会究竟是怎么造成的,该怎样处理。

    回到酒店,我看见H一个人躺在床上看电视,确实情绪不高。我决定尽快把误会澄清。

    “H,听说你今天对我有误会啊,你还给我发了短信,但是我没收到。”我笑着对他说。

    “短信我编了,不过没发出去。”他气冲冲地说。

    “首先得声明一下,我绝对没有给你安排工作的意思,当时情况紧急,是领导的决定,我只是转述了一下,可能我没有表达清楚,让你误会了。我给你解释一下,希望能够化解我们之间的误会。”

    我说话之后,他并不太买账,也不理我,依然自顾自地调台看电视。

    “如果你不信,你可以去向领导求证。但是,我想没这个必要,对咱两都不是好事情。如果你仍然坚持你的认识,我向你表示道歉。我想说的是,你如果真的认为我因为比你早参加工作一年,就刻意跟你摆架子安排工作,那就是小看我了,我没那么傻……”

    我又跟他详细聊了很多,他总算理解了,最终化解了彼此的误会。再后来,我们虽然不常在一起共事,但我们偶有机会合作,都合作得很不错。

    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通过反思这件事,对我职业生涯的成长帮助很大。首先,跟他人沟通一定要注意,特别是跟比自己入职晚的或职务低的同事的沟通时,一定要顾虑好他人的感受,确保工作顺畅心情愉快。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不断提醒自己,不要有担心自己被忽略这样的观念,要积极去做每一件“小事”,甚至是别人不愿意做的事。

    我发现,实践中有这样心思的年轻人还不少。出差走到单位门口了,有一样东西没拿,没人愿意主动跑一趟,感觉跌份;出了看守所,觉得自己“资历老一点”,绝不主动提电脑包,有时甚至让女书记员提。

    年轻人都有很强的自尊心,总害怕自己被忽视,担心自己的道路被挡,不甘人下,这是很正常的心理。换句话说,如果我和H换个角度,我可能心里也会不舒服。

    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也是有一股不服输的劲,总是想要表现自己。很多时候也郁闷,总觉得领导没有给我安排重要工作,我成了给他人打杂的,担心自己出不了头。

    但渐渐地我就适应了,告诉自己,不要慌,慢慢来。领导安排我干什么,我就必须干好,并且还要很热心地去干好,不管大事小事。其他同事,不管是比我先参加工作,还是一起参加工作,也或者比我后参加工作的,只要能有机会一起共事,我都积极珍惜,主动做好分内事的同时,积极去帮他人分担工作任务。

    当然,这也都是经历那次误会之后,我才有了这些进步。从那以后,我再不会感觉好像自己多干了活就觉得吃亏,更不会觉得别人让我干了什么,我就低人一等。恰恰是,每干一件工作,我都有所收获。

    即使收获的不是经验,最起码也能收获到友情。你帮他人分担了工作,任何人心里都会记得的,不但不会小看你,内心反而会增加对你的一分好感。这其中,一定暗含着下次合作的机会,你认为“重要的工作”可能就会轮到你,也预示着你学习进步的机会来了。

    后来因为抽调办案,有很多次机会跟不同的同事合作办案,大家彼此都不熟悉,也不知道彼此的长处。我首先告诫自己任劳任怨,不急着去展现自己,做好自己的事,再主动去分担他人的任务。

    实际的状况是,通过一点一点地做事,别人最终总是会对我予以认可。我们相互认可以后,也就找到了彼此合作的基础,工作干起来不但效率高了,质量也好了。工作干好了,大家彼此的能力水平自然也就发挥出来了。

    事实证明,根本不存在谁压着了谁,谁耽误了谁。离你最近的人,绝对不是你的“竞争对象”,你需要去竞争或者说感到不满的,永远是你自己。

    其实,一次工作机会,本身就是一个平台,这个平台组建起来,一起共事就是缘分,值得珍惜。千万不要还一点事没做,就先要考虑自己在这个平台里的重要性是否得到体现,开始有小心思拆台。这一点,尤其对于刚参加工作的法律人而言,尤为重要。

    你的起点将决定你的终点。

    我的第一任师傅说过一句话很好,“多干一点活死不了人,你不是在给别人干,你是在给你自己干。你在做什么,你做了什么,你能做什么,其实别人都看见了。”

    这些话,是他在批评我们办公室卫生不整洁的时候讲的。我工作的第二年,所在部门年轻人多了起来,大家都不再主动打扫卫生,恰恰是五十多岁老同志主动打扫。有一天早晨,他见了实在看不下去,召集大家开会语重心长地说了这一席话。

    他说,任何一件事,主动去做了都是有意义的,不论事情大小。不要老是想着要能体现自己的重要性才有干事的热情,否则,任何重要的事都轮不上你。他举了个例子,加班到深夜了,你路过二楼,发现楼道里的灯没有关,你走过去关一下,或许谁都不知道,但意味着这就没有意义吗?

    很显然,不是的。你做的每一件事,都在锻炼你的心性,养成你的习惯,总有一天会在不知不觉间体现出来,只是你自己不知道而已,但别人已经发现了。

    法律工作,是一个很考虑团队协作能力的工作,无论如何一个人是很难做大做强的,不管你有多好的个人能力。比如,你不可能像作家一样,关起门就能写出惊世之作。

    侦查员,必须两人一组才能询问、调查取证;检察官虽然独立办案,但也需要书记员协助;法官也一样,除了判决亲自写,开庭审理也得组成合议庭。现在很多大型律师事务所,早就业务精分,团队作战,很是考验协作能力。

    每一个人的成长都得从小事做起,做得好小事,才能有机会做大事。小事都不愿意做,别人也看不见你,大概也不会将大事交给你去做。如果一个人心眼小,没有格局,眼高手低,想在一个优秀的团队立足是很困难的,更不要想象他今后可能去带领一个团队。

    法律人成长的起点,需要耐心细致,很有热情地做好每一件小事。我们必须立志从小事做起,不要担心被埋没,先埋头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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