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位朋友发给我一段小视频。虽然当时网络不太畅通,我还是耐心等待了一会儿,等到视频下载完毕,看看里面是什么内容。
视频一开始,是一位体态丰满的印度妇女走在乡间小路上。这时远处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警笛声,这位妇女马上蹲在地上,双膝外张到不能再开,神情紧张,圆睁着双眼,开始蹲着走路。她就像是从一个人变成了一只鸭子。
这个全长不到3分钟的视频由十几个类似的片段构成:健康的人们听到警笛声后立马装作残疾人一瘸一拐地行走。视频中人们的步态惟妙惟肖,但却十分夸张。
在抖音上,这个视频应该点击量很高。因此,它被下载下来后,在微信中大概也是广为流传。
多年前的一个春晚上,有一个小品叫《卖拐》,其中,赵本山扮演的角色模仿腿疾残疾人走路的姿势。同样的作态夸张。当屏幕前的观众们哈哈大笑时,我却笑不出来,内心泛起一丝一丝的悲哀。
今天也是一样。这个意在引我发笑的视频,在我看来却全无好笑之处。我平静地看完了整个视频,内心深处涌起一阵深深的悲哀。
尽管朋友发这个视频的初衷是好的,但是我思忖再三,还是没有以一笑应付了之。我如果真把一个人当朋友,就一定会实事求是地表明立场和观点。
还记得前些天中学时代的一位挚友提出,能否用我的文章发在其工作部门的内刊上(署名为这位好友)。我思来想去,回复一句话:“如果你的孩子写作文,是从网上抄的,你知道了,会鼓励他继续这样做吗?”
面对朋友,如果隐藏起自己的是非观、价值观和好恶,那么这样的朋友只能算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朋友”。
我深知,若常常这样下去,说不定渐渐就会“没朋友”——因为过去的老朋友恐怕会对我敬而远之。然而,我并不觉得可惜。维系一份有名无实的友谊又有甚意义?
因此,我又深信,就像大浪淘沙,那似是而非的朋友少了,真金般的朋友终会浮现并长存,
这未免显得有些扯远了,还是回到文章开头提到的那段视频上来吧。
我怎样回应那位发来视频的朋友呢?
既然这段视频广泛传播,我相信它的观众之中,一定也有不少是残疾人朋友。因此,我的回复是这样的:
“残疾人看了心里什么感觉?”
在收到朋友长长的回复后,我推测朋友可能并未理解我的用意,所以冒着被骂或断交的风险做出以下回复:
1. 这个视频不涉及违法,所以不存在追究责任的问题。2. 假如我是个残疾人,您会发这个视频给我吗?我想一定不会,因为你知道这会伤害我的情感。3. 假如您自己也是残疾人,您看了这个视频能笑得出来吗?
所以,这里不存在批评。而是提醒您思考,一个东西如果会伤害到某类群体的感情,我们为什么还觉得好笑并转发呢?
人与人同情的丧失、群体与群体的隔阂,就是从这样无所谓的小事开始的。
因这种恶搞视频发笑的同时,难道不应当冷静思索一下,它真的带给你快乐了吗?这样的笑容真的是会心的一笑吗?
诚实地说、严肃地说,我认为,这是低俗的笑,是媚俗的笑。一个人只有在很无聊的时候、在精神生活萎靡不振的时候,才会为这样的视频发笑。
这个视频只是冰山一角,我们的网络世界中,被模仿和恶搞的,不仅包括那些明显的身体残疾,连智障人士的口歪眼斜、心理疾病和精神障碍的种种症状表现,无不可拿来作为某些低级趣味者的笑柄。
对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们早已耳熟能详。当我们是健康人的时候,我们不太能留心和觉察到有病的人的痛苦和敏感。但谁能保证,自己永远不会生病、不会残疾呢?
史铁生曾在给盲童朋友的信中说:“各位盲童朋友,我们是朋友。我也是残疾人,我的腿从21岁那年开始就不能走路了。”
难道,只有残疾人彼此才能成为朋友,健康人与残疾人之家就隔着厚厚的一堵墙而不是朋友吗?
史铁生又说:“残疾送给我们的困苦和磨难,我们都心里有数,所以不必说了。以后,毫无疑问,残疾还会一如既往地送给我们困苦和磨难,对此,我们得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难道,当一个健康人看笑话般地看残疾人的痛苦时,他可曾会想到,他也有过苦难,或也将历经苦难,他愿意自己的苦难被当成笑话吗?
我先生无数次苦口婆心地对我说:“水至清则无鱼。你若总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会没有朋友的。”
然而,我一向不觉得自己是道德高尚的人。我在生活中常常照见自己的污秽。
污秽不就是明镜上的尘埃吗?时时勤拂拭,不就很好吗?
我不留情面所批判的,并不是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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