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路上,听着耳机里喜欢的音乐,真想跟着律动起来,但想到这样会不会很白痴,又在众目睽睽下,生怕她人误以为自己精神出了问题,啊,这样想蹦蹦跳跳或者摇摆的身体只好像拿孙悟空被念了紧箍咒一般束缚着。
我最近认识了个朋友,和她一起吃饭时她会听到店里的音乐,一直轻轻摇摆头,很投入到音乐给她带来的喜悦里,我看着既好笑又想这样将自己的心中欢喜如此表达。在这种店内还好,举动不为引起他人的异常,有时啊,在路上就是听到街边店铺放出的音乐,想要踮踮脚,摆摆手哇,这可咋办,难不成挂个牌子,勿扰,我在跳舞而已。
我的身体只要没有伤害其他人即可啊,这点给自己的自由和陶醉都不能拥有,做人真的可笑,因为太在意目光和他人的感受,这也像在职场在亲朋好友间,我们将自己的感受过于放低,太多顾及别人的看法,其实啊,真正在意的还是自己。
我啊,我啊,就要摇摆啊,用自己的身体表达快乐没有什么不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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