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水》读书笔记2

作者: 姜文止戈 | 来源:发表于2018-05-15 17:38 被阅读18次

    当人们已经可以随随便便和以最放肆的方式怀疑上帝的教会之权威时;当人们谈论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上帝意志的王朝和国王神圣的形象,仿佛这两者仅仅是人们在一整套其他政府形式的目录里可以随意选择的可变的职位时,当人们最终竟然—一事实上已经发生——认为全能的上帝本身是可有可无的,并且一本正经地断言,没有上帝人世间也照样有制度、规矩和幸福,它们纯粹来自人的天生的道德和理性时……啊,上帝,啊,上帝!——如果一切都上下颠倒,道德沦丧,人类又受到自己所否认的东西的报应,那么,人们当然用不着大惊小怪了。结局将是恶劣的。人们津津乐道地谈论一六八一年出现的大彗星,把它说成是一个星团;可这颗彗星正是上帝的一个警告信号,因为它一如今人们知道得很清楚——预告了一个社会解体、分崩离析、思想政治与宗教泥潭的世纪,而这泥潭,是人类自己创造的,人类有朝一日必然会在这泥潭里沉沦下去,泥潭里只会长出闪闪发光和散发出臭气的泥潭之花,犹如这个佩利西埃!

    香水活在时间里,它有其青年时代、成年时代和老年时代。只有在所有这三个不同时期都同样散发出宜人的香味,才称得上是成功的香水。

    巴尔迪尼站起身子。他打开百叶窗,他的身子直至膝盖都沐浴在傍晚的光线中,像一把燃完后尚有微光的火炬那样发出亮光。他望着卢浮宫后太阳的深红色边缘和城市石板瓦屋顶上最柔和的光。在他脚下河水发出金灿灿的光,船只已经无影无踪。这时大概是刮起了一阵风,因为阵风像鳞片一样掠过水面,水面不时地闪烁发亮,越来越近,仿佛一只巨手在把千万块金路易撒进水里,河水的流向似乎一瞬间反过来了:熠熠发出金光的潮水向着巴尔迪尼涌来。

    他的脸部表情变得倔强,像孩子一般,突然觉得自己非常幸福。他又是过去那个年轻的巴尔迪尼了,像过去—样坚定和勇敢。敢于与命运对抗一即使在目前情况下,对抗只不过是撤退。一不做二不休!没有什么道路可走。时间不容许作出别的抉择。上帝创造美好的和艰难的时光,但是他的意图不是要我们在艰难的时光里悲叹诉苦,而是要像我们男子汉一样经受考验。

    你跟普通人一样,吃饭时只能闻出汤里有没有雪维菜或香菜。那么好——一这也算是一点本事。但是正因为如此,你远远不是个厨师。在每项技术和每种手艺上———走之前,你得记住这点!——天才几乎毫无用处,但是通过谦虚和勤奋所取得的一切经验却是举足轻重的。

    当在闪烁的烛光中观看这个如此与众不同、如此自信地操作的人时,巴尔迪尼感到毛骨悚然:像他这样的人——一他这么想,顷刻间又像下午那么悲哀、痛苦和愤懑,当时他眺望着被晚霞映得火红的城市——像他这样的人过去没有过;这是一个完全新型的标本,只能产生于这个萎靡不振的、道德堕落的时代……但是他应该接受教训,这个傲慢的小家伙!在这场滑稽戏演完的时候,他将把他数落一番,叫他灰溜溜地离去,就像来时是蜷缩着身子的废物一样。坏家伙!当今简直不能再与任何人交往,因为世上到处都是坏家伙。

    巴尔迪尼闭起眼睛,看见最细致入微的回忆在心里苏醒。他看到自己还是个青年人时傍晚在那不勒斯公园里漫游;他看见自己躺在一个有黑色鬈发的妇女怀里,看到窗台上玫瑰花丛的侧影,一阵夜风正吹过窗台;他听到被驱散的鸟儿唱歌,听到远处码头上一家小,马儿唱歌,听到远处码头上一家在说“我爱你”,发觉自己由于幸福而毛发直竖,就在现在,在现在这一时刻!他睁开眼睛,高兴得叹了口气。这种香水不像人们迄今为止所见到的香水。这不是驱除臭味的香水,不是盥洗室用品!这是一种完全新型的东西,它可以创造出整整一个世界,一个魔术般的富裕的世界,人们顷刻间就忘却周围令人厌恶的事物,觉得自己多么富有,多么幸福,多么自由,多么美满。

    如果说他这一生中有过什么事在他心中激起热情的话——当然不是表现得很明显,而是隐而不露,如同在冷冷的火焰中燃烧的激情——那就是用火、水、蒸汽和挖空心思想出来的器械提取种种东西的芳香灵魂的方法。这种芳香灵魂,即芳香油,是这些东西的精华,是唯一使他感兴趣的事物。而其余的东西:花、叶、壳、果实、颜色、美、活力以及隐藏在它们之中的多余物质,他却毫不关心。这只是外壳和累赘。这是要扔掉的。

    说“几乎”,是因为实际上当然没有任何气体真的自由地流过格雷诺耶的鼻子。即使他没有任何理由这么做,他身上始终有一种本能的保留态度,抵制从外部来并要进入他身上的一切。他这辈子。即使在他感受到满足、满意,或许甚至幸福的短暂时刻里,呼和吸对比,他情愿呼一正如他的生命并非以充满希望的吸气,而是以凶手般的叫声为开始一样。

    他唯独喜欢月光。月光不分颜色,只是淡淡地绘出地形的轮廓。它把大地盖得灰蒙蒙的,窒息生命达一夜之久。在这个像是用铅铸出来的世界里,除了有时像个影子落到灰蒙蒙的树林上的风以外,就没有什么在动,除了光秃秃的土地的气味就没有什么是活着的,这样的世界就是他所承认的唯一的世界,因为这与他的灵魂世界相似。

    人们见过寻找孤独的人:忏悔者、失败者、圣者或先知。他们喜欢隐居在沙漠里,靠蝗虫和野蜂蜜为生。有些人也居住在荒岛上的洞穴里、峡谷里或是蹲在笼子里—一这有点耸人听闻——笼子装在杆子上,高高地在空中飘动。他们这么做,是为了更靠近上帝。他们靠孤独来刻苦修行,通过孤寂来忏悔。他们凭着过上帝所喜爱的生活这一信念行动。他们数月以至数年在孤寂中等待着得到神的旨意,然后他们想尽快在人们当中传播这一旨意。

    所有这一切对格雷诺耶都不合适。他在思想上同上帝没有一点关系。他不忏悔,不期待获得更高的灵感。他只是为他自己的、唯一的愉快而隐居,只是为了独自生活。他沉浸在自己不再受任何事物干扰的生活中,觉得这样的生活很美。他像一具尸体躺在岩石墓穴里,几乎不再呼吸,心脏几乎不再跳动,但是却坚强而放荡不羁地生活着,外面世界上从来还没有一个活着的人如此生活过。

    炎热—一高贵的香味的大敌——已经消失,所有恶魔已被消灭。内心世界正赤裸裸和柔和地躺在苏醒的放荡的安静中,等候着主人发落。

    他想拥有他自己所没有的人的气味,即使这暂时只是一种低劣的代用品。当然,人的气味是没有的,就如同人的容貌那样。每个人的气味都不同,没有哪个人比格雷诺耶知道得更清楚,他已经能识别成千上万个人的气味,从生下来开始就能通过嗅觉来区别人。但是,人的气味在香味上有一样基本东西,而且是相当普通的东西:一种汗腻的、像干酪一样酸的东西,一种从整体上来说够令人讨厌的基本东西,所有人都带有这基本东西。而在这基本东西之上,才飘浮着个性气息的非常精美的分子。

    因为人们可以在伟大、恐怖和美丽之前闭起眼睛,对于优美旋律或迷惑人的话可以充耳不闻,但是他们不能摆脱气味。因为气味是呼吸的兄弟,它随着呼吸进入人们体内,如果他们要生存,就无法抵御它。气味深入到人们中问,径直到达心脏,在那里把爱慕和鄙视、厌恶和兴致、爱和恨区别开来。谁掌握了气味,谁就掌握了人们的心。

    七月末,茉莉花的季节开始,八月,夜风信子的季节开始。这两种花香味优美,同时花也脆弱,人们不仅必须在日出之前采摘,而且在加工时必须特别小心谨慎。温度高了会降低它们的香味,突然泡在热的浸渍油脂里会使香味完全丧失。这些百花中最名贵的花,是不让轻率夺走它们的灵魂的,必须采取合适的方式用甜言蜜语骗来。

    他没有好友或熟人,但是他却认真地注意,尽可能不被人看作是狂妄自大或孤僻的人。他让别的伙计以为他的社交是平平淡淡的,收益甚微的。他在散布无所事事和把自己扮成笨拙的白痴这一技巧方面是一位大师———一当然从不过分,以免别人作弄他取乐,或是把他当作某个粗鲁的行会玩笑的牺牲品。他成功地做到使人认为他是完全乏味的人。人家从不打搅他,他所希望的也不过如此而已。

    的确,格雷诺耶是只单独生活的扁虱,是个怪物,是个不通情理的人,他从未体验过爱情,也从未激起过别人的爱,可是在这个三月的日子里他伫立在格拉斯的城墙旁,在恋爱,深深享受着爱情的幸福!

    当然他不是爱—个人,不是爱上了城墙后屋子里的那位少女。他是爱香味。仅仅是爱着它,而不是别的,而且只是把它当成未来自己的东西来爱。他发誓,一年后定要把它带回家。在这种特殊的誓言或婚约——这种许给自己和他未来的香味的忠诚诺言—一之后,他心隋愉快地离开了那地方,经过王宫门回到城里。

    他还不认识的,就是占有人的香味,例如像城墙后那少女的绝妙的香味。尽管他知道,为了占有这种香味,他必定要付出即将丧失这香味的高昂代价,但是他觉得先占有而后丧失比起简单地放弃二者更值得追求,因为他在一生中有过放弃,但从未有过占有和丧失。 

    的确,当他如此回想时,他觉得自己是个非常走运的人,他的命运固然把他引入弯路,但最终却把他引到正确的道路上一不然,他怎么可能来到这儿,来到这漆黑的房间,到达自己所希望的目标?每当他正确地进行思考,他就是一个真正有天才的个体。

    街垒那边的人们在这时越来越不知羞耻,他们陶醉于格雷诺耶的出现所引起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感觉之中。谁开始看到他时只觉察到同情和感动,此时却充满着赤裸裸的贪欲;谁起初只是赞叹和追求,此刻却是极度兴奋。所有人都认为那个穿着蓝色外衣的男子是他们所能想象的最美丽、最迷人和最完美的人:修女们觉得他是救世主的化身,魔王的信徒把他看成是冥界的放射光芒之神,开明人士认为他是最高的主宰,少女们相信他就是童话中的王子,而男人们以为他就是自己的理想的映象。所有人都感到自己最敏感的部位已经被他识破,被他抓住,他击中了他们的爱的靶心。情况正是,仿佛这个男人有一万只手,仿佛他把自己的手放在周围万人当中每个人的下身,用每个人—一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一在其最隐秘的幻想中最强烈要求的每一种方式,亲热地抚摸着下身。  

    什么是受人喜爱!受人爱戴!受人敬重!被人神化!他完成了普罗米修斯的业绩。别人一生下来立即得到神火,唯有他一个人没份,他是通过自己无限的机智才获得神火的。不仅如此!他已经使神火进入自己的心坎里。他比普罗米修斯更伟大。他给自己创造了一种香味,它比任何站在他面前的人散发的气味更加出色,更能吸引人。他无须为此而感谢任何人——父亲、母亲和仁慈的神——唯独归功于自己。事实上,他是他自己的神,他是比那住在教堂里散发出神香臭味的神更加美丽的神。一个具有凡人躯体的主教正跪在他面前,高兴得啜泣。富人们和有权势的人,骄傲的先生和女士们都惊叹不已,丽广大的人民,其中包括被他杀害的少女的父母兄弟姐妹,都在对他表示敬意,以他的名誉狂欢。他只需作一暗示,所有人就会发誓放弃他们的神,对着他,伟大的格雷诺耶顶礼膜拜。

    在这一瞬间,他对人们的全部厌恶又在胸中升起,完全败坏了他的胜利的情趣,以致他不仅没有感觉到欢乐,而且也觉察不到一丝一毫的满足。他梦寐以求的事物,即让别人爱自己的欲望,在他取得成功的这一瞬间,他觉得难以忍受,因为他本人并不爱他们,而是憎恨他们。他突然明白了,他在爱之中永远也不能满足,而只是在恨之中,在憎恨中,在被憎恨中才能找到满足。

    他想在一生中来一次抛弃自己。他想在一生中能有一次与别人一样,放弃自己的内心想法:犹如他们放弃自己的爱,自己愚蠢的崇拜,他也放弃自己的憎恨。他想在自己真正的生存中能有一次、而且只是唯一的一次被人告知,从另一个人那里得到对于他唯一真正的感情:憎恨——的回答。

     

    尾巴:

    我们笑的时候只需要牵动13块儿肌肉,皱眉的时候却需要30多块儿,所以你以为我今天看起来心情好,其实只是懒,O(∩_∩)O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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