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一个人首先应该用理智去收敛一些欲望,而不是用失去道德,去满足自己那些无比难堪的欲望。
林某是台湾人,和妻子已经结婚8年了。
然而从2021年开始,他在自己妻子的手机里面发现了很多,妻子和一个男人的暧昧聊天记录。
林某万分生气,直接质问妻子这是在干什么?不料妻子并不慌张,而是不紧不慢地告诉他,自己和这个姓邱的男子已经有了婚外情。
林某听妻子坦白说,她之所以和邱某在一起,是因为邱某会给自己不菲的零花钱和一定的费用,所以她才会一直跟他保持关系。
林某一怒之下把妻子的情人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拿出450万台币做为赔偿。
林某是这样告诉法官的,妻子在背上靠近臀部的位置刺青有一个“奴”字,之所以妻子身上会有这个刺青,就是她按照邱某的授意才去做的;
邱某用这种方式强调自己的妻子和他感情深厚,永远不变。
此外邱某还会定期给自己的妻子不菲的金钱数目,以这种方法让妻子对他产生心理依赖。
所以邱某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自己的配偶身份权,自己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向邱某提出赔偿450万台币的要求。
那么事实究竟是不是真像林某所说?法院会同意他的诉讼请求吗?
邱某在法庭上的陈述刚好和林某所说的截然相反。
他说他和林某的妻子是在2019年时,在一个婚外情网站上认识的,从认识到在一起交往,自己并不知道对方是已婚女士。
就在去年因为种种原因,他和林某的妻子分手,想要结束关系,但是林某的妻子却不愿意分开,总是在手机上找自己聊天。
并且她为了表示对自己的忠贞不二,还特意去纹身店铺找纹身师在臀部纹上“奴”字,就是为了让自己心软,答应再跟她复合。
为了弄清楚林某和邱某谁说的才是真话,法官又对当事人林某的妻子进行询问,从林某妻子嘴里得知,她自己确实在婚外情网页公布的单身,以开成人直播等方式引诱网友打赏、送礼,还会在聊天时邀约男网友进行交易等。
在调查清楚林某妻子的所作所为后,台北地方法院以林某没有实际证据证明邱某侵害他的配偶权,驳回其诉讼请求,判处邱某免于赔偿。
结束语
林某在去年已经知道妻子出轨的聊天记录,却仍然放任其继续和他人交往,基于他的这一表现,再结合其妻子在网站吸引男网友的种种做法,法院会判处邱某免于赔偿是合理合法的。
生活本就不易,每个人都在努力拼搏想要让家庭经济基础更加深厚,但是赚钱一定要走正道,靠出卖自己赚取钱财,只会被人耻笑。
有人说男人的潜意识里只有两样东西:一样是自尊心,一样是虚荣心。林某之所以拖到今年才去维护自己的配偶权,他又是出于什么心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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