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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际仲裁院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案件管辖的划分

深圳国际仲裁院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案件管辖的划分

作者: 深圳律师李伟平 | 来源:发表于2020-07-16 16:45 被阅读0次

作者丨李伟平 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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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仲裁委员会官网及地址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
官网:www.cietac-sc.org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14A01-02
2、深圳国际仲裁院
官网:www.scia.com.cn
总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西广场41层
罗湖办公区: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30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层、B座13-15层

二、深圳国际仲裁院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案件管辖的划分

1、2012.10.22之前(不包含22日):签订仲裁协议约定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的,华南贸仲(深圳国际仲裁院)对案件享有管辖权。
2、2012.10.22之后(包含22日):签订仲裁协议约定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的,中国贸仲(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案件享有管辖权。
3、2012.10.22 ,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更名为“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同时使用“深圳国际仲裁院”的名称。
4、2015.7.17,法释[2015]15号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等就涉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其原分会等仲裁机构所作仲裁裁决司法审查案件请示问题的批复)实施之日。

作者丨李伟平 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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