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债务人与保证人,我想用当下比较热的一个词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那就是“冤种”。课上Miss C 每次讲到“保证”,都会带一句擦亮眼睛。如果要用一种关系来做对比,我觉得用“夫妻”来比较贴切。毕竟现在的社会没人会随随便便给你签字给你担保。只有当事人的另一半才会无条件的为你签字画押。债务人不还该还的债务,或者没能力偿还债务,保证人便是债务人的后盾,做起了大冤种,尽起了保证人的责任。当然,法律上保证人帮债务人偿还债务后,是有追偿权的。只要一天是保证人,不是在保证就是在保证的路上。所以,找对人很重要,找一个有担当的人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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