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与《大卫·科波菲尔》
一
查尔斯·狄更斯
查尔斯·狄更斯身材矮小,但相貌不凡。伦敦国立人物肖像陈列馆里有一幅他的画像,是麦克里斯在狄更斯二十七岁时为他画的。画面上,狄更斯坐在书桌边的一把豪华靠椅里,一只细巧的手优雅地搁在一份手稿上。他衣着讲究,还戴着宽大的缎制领饰。他有一头棕褐色的鬈发,鬓角很长,飘垂在脸的两边,刚好遮住双耳,看上去很潇洒。他脸形稍长,脸色有些苍白,但目光炯炯,加上一副沉思默想的神情,其年轻大作家的形象正合崇拜者们的心意。他时常摆出一副纨绔子弟或者说追求时髦的派头。他年轻时喜欢穿花哨的天鹅绒上衣,戴艳丽的领饰和白色的礼帽。遗憾的是,他从来也没有获得过他自己预想的效果。他的这副打扮让人觉得古怪,甚至有点惊讶,因为他的服饰实在和他的为人太不相符。
他的祖父威廉·狄更斯早先是查斯特尔市议员约翰·克罗尔家里的仆人,娶了一个女仆为妻,最后又成了管家。老威廉有两个儿子,小威廉与约翰。不过,我们现在只对约翰感兴趣,因为他既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的父亲,又是他儿子笔下最出色的人物形象——密考伯先生的原型。约翰刚出生,老威廉就死了。他们的母亲仍在克罗尔家里当女仆,一直干了三十五年,而且还当上了女管家。此后,主人为她提供养老金,而在她当管家期间,主人还出钱让她的两个儿子受到了教育。小儿子约翰经主人推荐在军需处得到一个职位后,很快就认识了一个同事,不久又和这个同事的妹妹伊丽莎白·巴鲁结了婚。在人们眼里,约翰是个穿着入时、总喜欢摆弄怀表的小公务员。他看来很喜欢喝酒,因为他曾卷入过一宗贩酒案,为此还在狱中度过了一段时间。他婚后不久便负债累累,而且仍不停地到处向人借钱。
他们的第二个孩子——查尔斯·狄更斯,于一八一二年出生在普特希镇。两年后,约翰被调往伦敦。他们一家在伦敦住了三年后,又迁往查特姆。就是在查特姆,小查尔斯开始上学读书。他父亲有一些藏书,虽然数量不多,但其中倒有像《汤姆·琼斯》《威克菲牧师传》《吉尔·布拉斯》《堂吉诃德》《蓝登传》和《小癞子》这样的好书。这些书小查尔斯不止读过一遍,至于它们对他的巨大影响,我们可以从他后来的小说创作中分明看出。
小查尔斯在学校读书读到十五岁后,就到一家法律事务所去当了见习生。
但他在那里只干了几个星期,父亲就把他送到另一家法律事务所,在那里他当上了一名周薪十五先令的小职员。他在业余时间学习速记,仅用了十八个月他就在民法博士会长老法庭谋到了速记员的职位。二十岁时,他又获得议会速记员资格,同时作为一家报纸的记者专门报道下议院的情况。他常坐在旁听席上,被认为是一名“又快又好的速记员”。这时,他爱上了银行经理的女儿玛丽亚·比德奈尔,一个多情而轻浮的姑娘。很可能,是她先对查尔斯·狄更斯调情的。他们的关系甚至到了很亲密的程度,她仍然没有把他当一回事。她只喜欢被人恭维,喜欢有个情人陪她玩乐,根本就没有考虑过要嫁给这个分文不名的查尔斯·狄更斯。所以,不到两年,他们的恋爱就告吹了。两个人还一本正经地互相退还了礼物。狄更斯非常伤心,因为他是真心爱玛丽亚的。后来,在《大卫·科波菲尔》里,玛丽亚就成了大卫的“孩儿妻”朵拉。在狄更斯刚完成这部小说时,就有一个女友问过他,他是否真的“非常、非常爱她”。他回答说:“世上没有一个女人,也很少有男人,能理解这种爱究竟有多深。”他们分手许多年后才相见,玛丽亚·比德奈尔和狄更斯夫妇一起吃了一顿饭,但是今非昔比,此时狄更斯已是大名鼎鼎的小说家,玛丽亚则成了一个肥胖、平庸、笨拙的家庭主妇。于是,她又被狄更斯写进小说,成了《小杜丽》中的芙洛拉·费因钦。
二十二岁时,查尔斯·狄更斯每周已经能挣到五英镑五先令。
为了离报社近一点,他搬到河滨街附近的一条很脏的小路上去住。很快他就觉得不满意了,于是便在弗涅伏尔客栈租下一间不带家具的房间。不幸的是,还没等他安置好家具,他父亲又因债务而入狱。为了维持父亲的狱中生活,他不得不解囊相助。父亲一时出不了狱,他找了一所便宜的房子把全家安顿下来,他自己则和由他抚养的弟弟弗雷德里希一起住在弗涅伏尔客栈四楼的一间后房里。“由于他为人坦率、慷慨大方,而且遇事总能逢凶化吉,因此在他家里,以及后来又在他妻子家里,便形成了这样一种习惯,那就是没出息的人总找他资助,还要他帮忙谋取职位。”(引自恩娜·波普—亨奈希的《查·狄更斯》)。
一八三六年,就在连载小说《匹克威克外传》的第一篇发表前几天,狄更斯和凯特·霍格斯结了婚。
绝大多数小说家都需全神贯注地创作一部作品,根本不可能有什么余暇再去考虑第二部作品,但狄更斯却能毫不费劲地跳来跳去,同时创作两部作品。他的这种特殊才能,确实是大多数小说家所没有的。
成就卓著的文学家的生活并不一定都是饶有趣味的。狄更斯的生活往往是按某种模式进行的。他的职业要求他每天工作若干小时,而且还得有一套适合于他的工作程序。他时常要和那些文学界、艺术界的上流人物应酬,还要和那些贵夫人交际。他要出席别人的宴会,自己也要设宴回请。他要外出旅行,要在公开场合亮相。大体说来,这就是狄更斯的生活模式,尽管他的幸运和成功几乎没有哪个作家能与之相比。
他生来喜欢戏剧,实际上他还曾认真考虑过是否要去当一名演员。
使人觉得奇怪的是,他虽然有敏锐的观察力,后来对上流社会的语言也相当熟悉,但是在他的小说中却从来没有成功地塑造出任何真实可信的、属于上流社会的人物。他描写牧师和医生,显然不及他描写律师及其助手那样真实、那样生动。这是因为,早年他在律师事务所当小职员以及后来在民法博士院当速记时,甚至在他穷苦的童年时代,他就非常熟悉律师之类的人了。如此看来,小说家似乎只有把自己从小熟悉的人作为原型,才有可能创造出鲜明的人物形象。
…
二
《大卫·科波菲尔》
我尽可能地只谈到他的私人生活,因为在我看来,只有当你很想了解他的私人生活时,你才会怀着极大的兴趣去读那本我向你推荐的书——《大卫·科波菲尔》,因为在很大程度上它是一部自传。
不过,狄更斯毕竟是在写小说,而不是在写自传。他确实从自己的生活中汲取了许多素材,但也仅仅是汲取素材而已,其他一切都来自他丰富的想象力。
就如我已经说过的,密考伯先生和朵拉的原型分别是他父亲和他的第一个情人玛丽亚。玛丽·贝德耐儿和艾格妮丝的原型,一部分是他心目中的理想人物玛丽·霍格斯,一部分是玛丽的妹妹乔治娜。
大卫·科波菲尔十岁时被继父送去当童工,这和狄更斯自己被父亲送去做见习生很相像,而且大卫也像他自己一样,觉得和那些比自己社会地位还要低的同龄孩子混在一起,是一种“屈尊”和“降格”。
大卫·科波菲尔自述自己的故事,这是小说家常用的结构方式。这种方式有优点,也有缺点。优点之一是,它迫使叙述者自始至终紧跟自己的叙述线索,也就是说,他只能叙述他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或者亲身所行的事情。
狄更斯的小说往往情节很复杂,读者的兴趣经常会被引向和故事进程不相干的人物或事件,而采用这种结构便可予以避免。在《大卫·科波菲尔》里,唯一离题的地方是对斯特朗博士和他的妻子、岳母以及妻子的侄子的关系所作的叙述,这些叙述其实和大卫的故事毫不相干,而且还叙述得相当冗长啰嗦。另一个优点是,可以增强故事的真实感,使你的同情心和叙述者的同情心融为一体。当然,你可以赞同他,也可以不赞同他,但不管怎样你的注意力一直集中到他身上,结果便赢得了你的同情。
这种结构的一个缺点是,由于叙述者就是小说主人公,所以他只能毫不谦虚地向你叙述他自己是如何如何英俊,如何如何有魅力。当他叙述到自己的鲁莽行为或者当女主人公已爱上他(这时读者已看得清清楚楚)而他还蒙在鼓里时,他会显得傻里傻气,而他又往往表现得很自负。还有一个更大的缺点是,相对于叙述者即主人公所叙述的其他人物,叙述者自身的形象往往会显得苍白无力。这一缺点是采用这种结构的小说家都无法完全避免的。我经常自问,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结果?所能找到的唯一解释是,由于主人公就是叙述者本人,所以当他叙述到自己时,他是从内部来塑造自身形象的,他会不自觉地表现出种种混乱、怯懦或者犹豫情绪,这无疑是不利于形象塑造的;而当他叙述到其他人物时,他是从外部观察他们的,他可以凭借自己的想象力来描写他们,而当这种描写又是出自像狄更斯这样才华出众的作家之手时,他们身上最重要的戏剧性特征、他们的个性乃至于怪癖,都会被表现得淋漓尽致,因而他们的形象生动而鲜明,使叙述者的自画像反而相形见绌了。
狄更斯尽了最大努力想激起读者对主人公的同情。但是,说实话,大卫为寻找贝西姨婆而出逃,在奔往多维尔海港时的那段表现他孤注一掷心情的著名描写,实在是过于夸张了。
说来奇怪,大卫的创造者竟没有把自己充沛的活力和横溢的才华赋予他自己创造的人物。大卫全靠文雅俊美的外表吸引人,否则的话,他是不会像现在这样人见人爱的。他诚实、善良、为人正直,但他确实有点傻气。他是这本书里最不生动的人物。不过,这没有关系,因为书里还有其他人物,他们却是最生动、最丰满和最具个性的。这些人物虽不十分真实,但富有生气。像密考伯、辟提果、巴基斯、特拉德尔斯、贝西·特洛伍德、狄克先生以及尤利亚·。
只要有利于故事的发展,狄更斯就会毫不犹豫地使用巧合,从不过多地考虑必然性。现代小说家却不同,他们为了表现事物的必然性,不得不把情节叙述得充分可信,而且还要尽可能地逼真。
不过,当时的读者都很愿意相信那些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可能发生的故事情节。这恰恰是狄更斯的拿手好戏。
他讲述故事的技巧是那样高超,以至于到了今天,我们还会相信这些故事。《大卫·科波菲尔》里充满了巧合。譬如,斯提福兹返回英国时,他搭乘的船在雅茅兹海滩遇险,这时为什么偏偏是大卫而不是别人正好到那里去看望朋友?其实,只要狄更斯愿意,凭他的技巧他是完全可以避免使用这类不合理情节的。
但是,他还是这样写了,因为他认为这样可以为他提供机会来描写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
狄更斯曾写道:“在我所有的作品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部作品。就像许多慈祥的父母一样,我也有自己偏爱的孩子,他就叫大卫·科波菲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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