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陪着怀孕七个月的杨女士出去溜达,在出单元门下台阶时,突然被一个十四岁的男孩推到,杨女士疼痛难忍,出血,婆婆赶紧叫救护还报了警。男孩的母亲见闯下大祸马上带孩子逃离现场。
杨女士被送往医院,流产,昏迷,重度感染。
闯祸男孩的妈妈说,孩子还小,不想经警方处理,给孩子留下阴影,愿意拿10万块钱私了,杨女士不同意,这位妈妈立马说愿出50万,杨女士说钱解决不了问题,这个孩子应该得到应有的教训。
要是个四岁的孩子,可以说还小,还不懂事,可一个十四岁的孩子,还有母亲陪着,做这样的事情,即便是群情公愤,也得认了。
一个十四的孩子,应该有了辨别是非的能力,肯定知道推倒孕妇的行为是对还是错。
难道没见过公交车上还设有孕妇的专座?幼儿园的老师都在给小朋友们讲坐公交要给什么人让坐座,为什么让座。
孩子干缺德事,母亲在场都没有制止,事后还为孩子求情,不难看出,家长平时是如何娇惯溺爱孩子的。
无原则的爱只会让孩子恃宠生骄,将来很有可能酿出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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