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中记载着这样一则故事:荆人有遗弓者,而不肯索,曰:“荆人遗之,荆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闻之曰:“去其荆而可矣。”老聃闻之曰:“去其人而可矣。”故老聃则至公矣。
荆人的观点、孔子的思考均有可取之处。他们都为人遗弓而寻求开脱,强调遗弓而未曾遗其用,但他们都无法回避一个问题——人诚然遗弓,人又用之,但此人非彼人吗?老子的思考是更加高妙的。弓有其自身本源,有自然运行的规律,它不属于任何人,它是来自于自然,又归于自然,更谈何遗之?在我看来这才是正解。这也正是老庄学说“道法自然”的思想。世间万事万物都有其内在运行规律,人们为何要赋予其一些人的意愿呢?它不是本该如此吗?这样一来,事物的得失就该看得达观些了。
放眼自然、人生皆是如此。我不禁联想到“黛玉葬花”的故事以及一些诗篇。在曹公《红楼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黛玉一日路过桥边,见河边桃树“落红成阵”,感伤之情油然而生。吟出“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甚至还将落花收集起来,一起埋进土里,心中感伤万分。在我看来,将花埋入土中本是好的,但为之感伤,就大可不必了。花本身就来源于土地,而后又归于土地,何悲之有?而事物所具有的情感大都是人赋予的。实则于花本身,哪有此种伤感呢?还有李煜的“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杜甫的“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事实上,难道梧桐树、花鸟等的种种变化是由人的主观决定的?其实万事万物仅是按照自己的规律运行罢了。
推及人的一生也是如此。这样看来,为什么还要因为外物得失而悲喜有别呢?一切都以平常心对待,就像那个荆人一样,这样难道不是人生的智慧吗?事物都依照自然的规律运行,如果过分重视事物得失,往往得不到很好的结果。如伤仲永,伤仲永从小就才华出众,在一些场合更是出口成章,世人皆称他“神童”。其父也是得意志满,带他出席各种宴会,他也因此自夸,过分重视自己的“得”,不重视后天学习,空有优秀的天资,最终却迷失了自我,而且一事无成。这便是被“得”心占据了的结果。伤仲永是过分在乎“得”,那《活着》中的少爷富贵年轻时,便是重“失”心理。余华这部作品中的少爷富贵,从小游手好闲,而且嗜赌如命。众所周知,赌局之上变化莫测,有时还有人暗中操纵,富贵在赌局中失手,在所难免。富贵就是因为不能理性对待这种“失”而导致倾家荡产。
从上述两则事例来看,太重“得”,太重“失”都不妥。唯有如范文正所言“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才是正解。古今之大“得”者,不过曾国藩。官至两江总督、直隶总督、英武殿大学士,被誉为“晚清四大名臣”之一,可谓是位高权重,放眼古今都可被称得上典范。他能负有这么多世人难以企及的头衔,无不因为他的忠心耿耿、鞠躬尽瘁。他还编写家书,告诫子孙“切不可习骄奢之习气”。全家上下生活起居简朴。正是他如此的不在乎“得”,才成就其千古美名。
苏轼的一生与曾国藩恰恰相反。苏轼受了古今无第二人可遭受到的大“失”。他评价自己:“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他不管面对怎样的窘境,总能笑对之。在遭遇乌台诗案之后,仍不放弃,坚持造福一方百姓;自己独在异乡,与弟弟相隔两地,内心孤独无依,却仍道出“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甚至还祝愿全天下人美好团圆;在海南蛮荒之地,他吟道:“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身处逆境之中,仍思考人类的事业,感叹人生“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苏轼这种于逆境中的乐观豁达,不在乎大“失”,也正造就苏轼的杰出地位。这样过后,得与失的关系也明朗了,得失自有定数,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有上有下才是事物的规律。
人的一生亦是如此,不仅有上坡路,也难免有下坡路;有沟壑,亦有坦途。但不论如何,它们都是遵照一定的自然规律。我们应顺应这变化,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看淡得与失,这才是人生大智慧。
西工大附中
B6班张广通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