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人的本性导致了阶级的产生,总的可以分为执行规则的阶级和非执行规则的阶级,这两大阶级的利益关系是怎样的?是一致的吗?还是完全对立的?
这两个阶级的利益是有对立也有统一。先说统一,因为阶级是伴随规则而产生,而规则的目的是保障所有人的利己性利益能够得到实现。因此,有效的规则对于绝大多数成员个体来讲都是有利的,对非执行规则的阶级更是如此,对于非执行规则的阶级来说,稳定的秩序就是最大的利益,即使这个规则在建立时并没有征求自己的意见,甚至有些方面也对自己不公平。因此,执行规则的阶级与非执行规则的阶级对于规则的有效性具有统一的利益。
既然二者对于维持规则有效性具有统一的利益,为什么又会发生利益的对立呢?从逻辑上讲,只有规则有效执行规则的阶级才能长久的享受执行利益的规则,那么他们就不应该去破坏规则的有效性,那他们为什么又要利用规则去谋取自己的利益,导致规则的有效性受到破坏呢,如贪官?这就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个体的利益和整体的利益;一个是短期的利益和长期的利益。
前面我们在讲执行规则的阶级时,是把这个阶级看作是一个整体,而事实上这个所谓的整体也是有各个个体组成的,且各个个体也受其本性的影响,也就是说执行规则阶级内部的利益也是有差异的。从根本上讲,整体的利益对于执行规则的个体都是有利的,从这点上看是统一的,但每个个体的利益又是不一致的,因为人的本性都是欲利己,因此每个个体在想到其他个体时也是认为其他个体也会利己,当个体利益和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体会选择自己的利益优先,因为个体的无序性导致这个个体无法从利他的角度去考虑。就如自有资本主义总是会导致经济危机一样,市场个体总是无序的,没有一个统一的指挥,无论你如何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总会出现认识的不一致,贪官就这样产生了。
除了个体利益和整体利益导致的问题,还有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的选择问题。人的习惯总是倾向于短期利益,这也根本上也是人的本性导致的,因为人的寿命有限,从利己性出发,人死后或是几百年后的长远利益很难对个体有吸引力。对于贪官来讲,他也知道这对制度不好,长远会导致制度失效,但个体利益和短期利益导致他对这一问题置之不理,导致执行阶级的利益和非执行利益的阶级的利益发生不一致,这种不一致会随着时间不断扩大,最终导致规则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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