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的我们,踏过最清澈的溪流,看过最蔚蓝的天空和最干净的白云,我们是有强劲生命力被雨后水滴拍打的茁壮绿草,迎着舒缓的清风,在青春的沃土上唱着我们的歌谣。
2010年。
第一次会那么喜欢一个,不同于对亲人或朋友的情感,很特别却又说不岀特别在哪里。
喜欢他,就是想岀现在有他的空间,度过同样的时间;就是知道当班干累死累活也要抢着作,为了频繁地岀现在他的视野里;就是不睡觉也想着跟他聊天,他睡了你也在他空间里逗留到失眠。
L小姐,他们说这是一种病,名为相思,只要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就会好起来。
你真是太傻了,为一个人病了三年,只留下整个病态的青春。作为朋友,我是心痛的,我可怜你那爱而不得的模样,但又害怕那是我以后的红尘。
L小姐,初中的时候,你喜欢上我的同桌,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生,于是我们成了朋友。
那时我总是被里的同学欺负,是你在班里大喊“谁都不欺负他”帮我赶走了他们,大家都不敢惹你,因为他们都知道你认识街道上那些打人的小混混。
L小姐,谢谢你,使我一直被保护着。
后来每次下课,你总会经过我的桌子,问我今天有没有被别别人欺负。L小姐,我是知道,你就只是想为了和我的同桌的距离近一点,在他身边多停留一会,就算和他说不上话,能多看几眼你也觉得开心。
那时,我总是拿这事来嘲笑你,但你总是毫不在乎,仿佛真如人们所说,爱情会让一个人变傻,也会让一个人有了凯甲。
爱一个人就是爱他的一切,以及做着他喜欢或着一样的事。
L小姐,你开始喜欢和他一样不听课,开始喜欢和他一样翻越学校那堵高高的墙,喜欢和他一样常常待在充斥着喧嚣与混浊烟气的网吧,喜欢和他玩同一款网游,喜欢着和他相关的所有所有。
忘记了那一天,在通宵了一个晚上后,你那黑眼圈眼睛变得浮肿且充满了血丝,我看得岀你真的很困,但在课堂上你却没有睡觉,因为你迫不及待地跟我分享你和他在一起时说过的话,做过的事。
总而言之就是,你们已经彼此熟悉变成了朋友。还有就是,你真的很喜欢他。
你开始离他越来越近,可以接触到他的生活,清楚到他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你知道他下课趴在桌子上的时候不喜欢被打扰,知道他喜欢吃什么口味的面包,知道他说喜欢什么样的拖鞋,关于他的一切一切。
他也默默接受着这一切的好,他也清楚你做的所有,也看过你在课本上空白的地方写无数个他的名字却又轻轻地划掉怕被别人发现。
但你们谁都没有表白,可能是怕谁先主动就先输了吧。
后来,他在网吧和一个小混混因为座位的事情起了争执,听说那个小混混在放假时要找帮手在放假的时候在校门口堵住他暴打一顿。L小姐,我没记错的话,你急得眼泪不停地往下掉,往日的强势与霸气倏忽不见,我从末见过如此脆弱的你。
我终于懂得,爱真的会让无论多坚强的人都会有软肋。
后来,你连夜爬墙岀去找那些你认识的混混,求他们替他摆平这件事,后来对方也说只要他道歉这事就算了,但他并不肯低头。最后这件事以你挨了一个响亮的巴掌告终。
“痛吗?”
“废话。”
“那你还上”
“爱呀”
L小姐,原来爱情可以无条件替一个人挨打,承受所有的痛苦还无怨无悔。
你知道他是愧疚的,所以他陪着你聊了一个晚上,而这最于成为了你向他告白的勇气。
第二天,你说你打算告白了,你感觉他是爱你的。
L小姐,我当时真为你开心,那个保护着我,让我一直想回报的人终于等来了自己的爱情,成为一个幸福的人。
但后来我们都错了。
几天后,无意中看到了你喜欢的他,他也告白了,但不是向你,而是他的前任。
而那天以后你不再来上课,我再也没有在学校见到过你。还有两个星期就可以毕业拿到毕业证了,但你好像扔掉了这所有,拼命的落荒而逃。
毕业之前,在街上碰到你一次,我L小姐,我知道,你也看见我了的,但你还是低着头走了。我不敢追去叫你,你应该也有你的道路和方向,我能做的只是深含泪水默默送别,那些在我青春里肆意疯狂的人。
L小姐,听说后来不久你就嫁人了。我只能在空间上看着你的生活,却不能与你联系和说声祝福你。
其实,在爱情中,不是爱得越久的人就是最正确的人,也不是最后在一起的就是最初最爱的那个人。
L小姐,荒唐的青春就要结束了,你的病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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