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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谓“公共物品”的经济学批驳

对所谓“公共物品”的经济学批驳

作者: 湖北立春 | 来源:发表于2018-12-04 10:06 被阅读91次

本文根据罗斯巴德《人经济与国家》第12章内容编辑整理

伦理学究竟是一门理性的学科,还是单纯主观臆断的,非科学的一套个人价值观?这是近几个世纪以来最为重要的哲学问题之一。无论对此持何种立场,人们普遍认为,经济学或称行动科学单凭自身并不足以建立一套有关伦理的学说。因此经济学本身应该是价值观中立的科学,并不涉及伦理判断。虽然,经济学家们普遍同意这一目了然的陈述,奇怪的是,仍然有人花大量精力以某种委婉的、自以为科学和价值观中立的方式,试图为政府的各种活动和支出进行辩护。这导致了大量未经分析,未被证实的伦理判断被悄悄塞入本应保持价值观中立的经济学理论体系中。

最常用来解释政府活动与政府经营企业合理性的两个看似科学的辩护理由有如下两个:(a)“外部性”,或称“外部效益”;(b)“公共物品”,或称“集体需要”。第一个理由可以归结为:A、B和C做某事肯定会使得D受益,而D可能会逃避支付他的“合理支付份额”。第二个理由是说某些物品或服务,由于其本身的特性必须以集体的方式供给。

以上两个理由中隐含了大量未经分析的政治伦理假设。首先,即使存在“公共物品”也不能推论出(1)必须由某一机构提供“公共物品”;(2)集体中的每个人必须被迫购买这些“公共物品”。假设公共物品X被某一社区的绝大部分人所需要,而且X只能供应给全体社区成员,这也绝不意味着必须强迫每个受益者购买X,因为很有可能,个别的受益者根本并不想要X。这恰好又回到了关于“外部性”的伦理问题。经过分析我们发现“公共物品”的理由会消弱“外部性”的理由。

其次,“公共物品”或“集体需要”这一概念本身就是含混不清的。物品总是相对个人而成立的,需要只存在于个人,只有个人才能够思想,才会有需要和行动,接收物品的“集体”作为一个实体并不存在。比如莫利纳里试图论证“防卫”是一种“公共物品”,他声称“一个警察局保卫着它管辖社区的每一个成员”。但是一个警察局并没有绝对的必要来保卫每位居民,也不可能给每个人提供同等程度的保护。此外,一个在那里生活的绝对的和平主义者,一个完全非暴力的信仰者,并不会认为自己处于当地警力的保护之中,或得到了防卫服务,他反而会将的所有当地警力视为对他的损害。“防卫”并非是“公共物品”或“集体需要”。同样的,我们也不能简单地认为大型水坝之类的项目可以使当地的每位成员受益。

定义“集体需要”包含两个范畴:个人处于非孤立状态时出现的需求,以及与利益冲突相联系的需求。第一个范畴的范围十分宽泛,囊括了绝大多数的市场产品。比如说,表演只有当存在一定数量观众时才有意义,而报纸的出版也只有当存在一定的读者市场时才具有意义。难道所有这些行业都属于“公共物品”提供者而必须被国有化,由政府来垄断吗?“防卫”看似属于第二个范畴,其实不然。“防卫”本身反映的是对需要防卫者的侵犯的威胁,而非与他的利益冲突。一个集体中的所有人对“防卫”的需求恰恰是最不可能一致的。某些经济学家说“防卫”必然是集体的,因为它是非物质服务,不同于可实体分配出售给个人的面包、汽车等等。但是对个人的“非物质”服务在市场中比比皆是,难道仅仅因为音乐会是无形的,它又必须由国家来垄断吗?

近几年,萨缪尔森教授在所谓的政府支出的“纯粹”理论中对“公共消费品”给出了他自己的定义。他认为“公共消费品”是指那些就以下意义而言必须共同享用的商品:每个人对此商品的消费并不会减少其他人对此商品的消费“。出于某种原因,这些被认为是应该由政府,而不是由自由市场来提供的商品。萨缪尔森的定义受到了应有的激烈攻击。例如恩克教授指出,绝大多数的政府服务完全不符合萨缪尔森的定义,如高速公路、图书馆、司法服务、警察、火警、医院和军事保护等等。实际上,我们可以进一步指出没有任何商品满足萨缪尔森的“公共消费品”范畴。马戈利斯在批判萨缪尔森时承认国防和灯塔属于“公共消费品”,但国防肯定不是一种只能由一个家供给的绝对物品,它由用于某些明确、具体的方面的特定资源组成,而且这些资源必然是稀缺的。比如说在纽约周围建立防卫圈,会减少旧金山周围可能动用的防卫资源。此外,一座灯塔只能照亮固定区域。不仅这个区域中的一艘船会阻碍其他船同时进入这个区域,而且在某地建造一座灯塔也会限制在别处建造灯塔。事实上,如果某件商品在技术上真如萨缪尔森所言,确实是“公共的”,那么它实际上根本就不是一个物品商品,而是比如空气这样的人类福利的自然条件,对于所有人都极为充裕,因此也就不为任何人所有。确实,在航道空闲的情况下,所谓的“公共消费品”是海洋本身,而不是灯塔,海洋也因此始终是无主的。显然,一般来说并不需要政府或其他任何人来生产和分配海洋。

蒂伯特尽管承认没有所谓纯粹的方式来确定政府开支的最佳水平是多少,但仍然试图挽救为地方政府量身定做的这套理论。意识到征税甚至投票程序排除了政府领域内消费者自愿选择的这一性质,他认为权力下放和内部移民自由化能使地方政府支出多少处于最优水平,正如我们可以说,企业的自由市场支出是最优的,因为居民可以随心所欲地进出。当然,对消费者来说,若能容易地从高税收地区迁入低税收地区,他的生活自然会更好一些。但是这仅仅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消费者,他并没有解决政府支出的问题,这个问题仍然悬而未决。确实存在政府以外的因素,影响人们对住处的选择,而且有很多人出于各种原因,也许不愿意离开某个地理区域,使得政府可以大量掠夺,直到他们被迫离开。再者,一个主要的问题是世界陆地总面积是固定的,各国政府普遍都先占了所有的土地进而普遍地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在尖锐地批判政府之间的竞争的想法时,科罗拉多斯普林斯的《电讯报》写道:如果纳税人能像消费者那样自由行动,只购买那些他认为对他有用和价格在他承受范围的服务,那么这种政府之间的竞争会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但是因为纳税人不是消费者,而仅仅是被统治者,他无法自由选择。他只能被迫支付……。人们与政府之间不存在生产者──消费者关系,只有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被统治者永远不能自由地拒绝统治者的产品。政府之间的竞争建立在征税的基础上,而不是看哪个政府能够最好地服务被统治者。这种竞争的受害者总是纳税人。他们现在面对着联邦、周、郡和市政府。每个政府都在争夺纳税人拥有的最后一块钱。

接下来我们讨论外部效益的问题,这是经济学家为政府支出作出的主要辩解。当个人通过行动使自己受益,许多作者承认,自由市场可能是安全不受妨害的。但人的行动可能经常甚至无意间使他人受益。虽然一个人可能会认为这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但批评家却指责这带来大量的罪恶。在自由交易中,A和B相互都能获益,这原本很好,但某些经济学家却说:如果A自愿做了某事,既有利于自己,又有利于B,而B却没有给予任何回报。好吧,即便如此,那又怎样呢?

使用外部效益作为批评的论点,攻击自由市场,大致有两条思路。结合起来看,这些反对市场和支持政府干预的理由会互博抵消,但我们公平起见,在这里将每一个论点分开来探究。第一类批评是攻击A为B做的不够多。施恩者实际上被指责只考虑自己的私利,因而忽略了潜在的、间接的、在一旁默默等待的受益者。第二条攻击的思路是谴责B得到好处却没有给A回报。受益者因为接受了免费的赠予,而被指责为忘恩负义,几乎与小偷无异。自由市场于是被两类攻击者谴责为不公平和扭曲的:前者认为人性的自私使得A为B做的有利的事太少;后者反过来又说B没有任何付出就得到太多的“不劳而获的收益”。不论是哪种思路,都是为了呼吁政府的补救行动:一方面使用暴力迫使或诱使A去做更多能够帮助B的事;另一方面又迫使B回报A的恩惠。

一般来说,这些伦理学上的观点穿上了“科学”外衣,认为在这些问题上,自由市场的行动不再是最优的,而应该通过政府的行动纠正以回到最优。这样的观点完全误解了经济学宣称的自由市场行动总是最优的这种说法:这个最优标准,不是基于经济学家个人的伦理观点,而是基于全体参与者自由、自愿的行动,以及满足消费者自由表达的需求的角度来判断的。政府干预因而必然并且总是市场偏离这种最优。

尽管各条进攻思路是如此广泛传播,有趣的是,其中任何一种说法都能被另一种说法的根本论点所推翻。例如,第一个攻击施恩者,谴责施恩者并暗中呼吁政府惩罚那些不够好的行为,是将受益者的道德主张凌驾于施恩者之上,这样的立场等于是说B有资格不容分说地要求A为B做有益于B的事,而B不用还以任何回报。第二条思路的论点说,搭便车者声称自己有权发号施令是狂妄至极,而第一条批判的思路所断言的正是B向A索要赠与,必要时可以采取武力的道德权利。强制节俭,或者说批判潜在储蓄者储蓄和投资不足,就是这条攻击思路的例子。另一个例子是批判即将枯竭的自然资源的使用者。任何使用这类资源的人,无论何种程度,都是在“剥夺”某些未来后代去使用它们。“自然资源保护者”于是呼吁为了未来更重要的用途而降低目前对这类资源的使用。这种强制的施恩不但是第一条思路的例子,而且如果这种论点被接受,逻辑上讲,所有可能枯竭的资源都永远不会再被使用了。因为当未来下一代长大成人,他们也要面对他们的下一代,因而这个论证的整个思路是极其荒谬的。

第二条思路形式相反,谴责受益者接受恩惠。受益者被指责为“搭便车者”,邪恶地享受着他人的生产活动带来的“不劳而获的收益”。这也是个莫名其妙的攻击思路。只有将之用于批判第一种思路,即反对“要求强制搭便车”的搭便车者时,它才具有说服力。但我们的这里情况是,A采取行动纯粹是因为这么做能使他自己获益,同时又具有利于他人的令人愉快的效果。我们会因为快乐扩散到全社会而愤慨吗?我们会因为不止一个人从某个人的行动中获益而提出批评吗?毕竟,搭便车者并没有主动要求搭便车。由于A从自己的行动中获得了好处,搭便车者并未要求就得到了好处,就像恩赐一样。如果采用第二条攻击思路,那就是要召集警察来使用刑罚,因为社会上快乐的人太多了,这理由真是荒谬无比。简而言之,我是不是要因为欣赏了邻居家精心打理的花园和飘来的音乐而被征税呢?

第二条攻击思路的一个引人注目的例子是亨利·乔治主义立场的要点:对土地资本价值上涨引起的“不劳而获的收益”的攻击。我们上面已经看到,随着经济的发展,真实地租将会随着真实工资率上涨,结果土地的真实资本价值也随之上涨。增长的资本结构、劳动分工及人口倾向于使得厂址地块相对更加稀缺,进而导致涨价。乔治主义的论点是,地主对于涨价在道德上并没有贡献,因为这来自其土地特有的外部事件;但是他收获了降价的好处,于是地主就是一个搭便车者,他的“不劳而获的收益”理应属于社会。且不谈社会的实在性以及它是否能够拥有财产的问题,这里我们看到的是对搭便车情况的道德批判。

这个论点的困难在于它下了太多的结论,如果不是从他人的行动中获取的外部收益,我们中的哪一个能挣得像我们现在这样的真实收入呢?具体而言,现代之所以能积累起如此可观的资本品,都是我们从祖先的净储蓄那里继承过来的。不论我们的道德品质如何,没有这些资本品的积累,我们恐怕还生活在原始丛林之中。继承祖先处得来的货币资本,当然仅仅是继承的这个资本结构当中的一部分。因此我们都搭了过去的便车,我们也搭了现在的便车,因为我们从同胞们的持续投资以及他们在市场中的专业技能获益。当然,我们工资的大部分如果也做如此归属的话,恐怕也要归功于我们搭便车的这些遗产。地主得到的不劳而获的收益并不比我们中的任何一个多。是不是我们所有人都要遭到征税,要为我们的快乐而被课税呢?而其后找谁来接收这些战利品呢?是我们的施恩者,投资了这些资本的死去的祖先吗?

外部效益的一个重要例子是“外部经济”,其能够通过投资于特定的行业获得,但是不能成为企业家的利润。尽管外部经济明显无足轻重,关于这些外部经济实际范围的文献却有很多冗长的讨论。不断有人建议政府补贴这些投资,以便“社会”能够收获外部经济。这就是庇古支持补贴外部经济,以及古老而仍然盛行的对“新兴产业”实行保护性关税的理由。

呼吁政府补贴外部经济,算得上是第三条攻击自由市场的思路,即应当迫使潜在的受益者B补贴施恩者,后者从而将为前者生产效益。第三条攻击思路是一些经济学家们特别喜爱的理由,他们以此提议政府资助修建大坝或者垦荒或者义务教育等等,受益者再次为政策买单。但在这条思路当中,他们没有因为搭便车而受到批评。现在,他们被想象着换了一个情景:从原本不会获得某些效益的处境中“拯救”出来。由于他们本就不会为这些效益花钱,很难理解他们到底是从什么之中被拯救出来,因此第三条攻击思路与第一条一样,认为由于人类的自私,自由市场不会产生足够的外部经济行动,所以要将纠正这个情形的成本,加诸于十分不情愿的受益者,这与第二条思路相同。有了这种补贴,很明显受益者就不再是搭便车者。的确,他们不过是被迫购买了那些收益,而如果可以自由选择的话,他们是不会付钱的。

以上攻击思路的荒谬性还可以通过考虑如下问题而揭露出来:谁从这些建议的政策中获益?施恩者A收到了补贴是事实,但是他究竟是否获益却大可存疑:如果没有补贴,他可能早就向其他方向行动并投资获利。政府不过补偿了他本可能避免的损失,并且调整了收益,使他的收益与他放弃的机会相等。因此如果A是家商业公司,就没有从中获益。至于受益者,他们被政府强迫支付他们本不愿花钱购买的效益,我们怎么能说他们“获益”了呢?有人也许会回答说,受益者原本是想要自愿出钱但因没有帮助而无法受益。对此我们首先要问批评家通过什么神秘的过程得知,受益者原本会购买这种“效益”。要了解偏好表的内容,我们仅有的方法就是看他们在具体选择中的体现。既然具体地看,人们选择不买这种效益,外人也就没有正当理由断言B的偏好表“真的”不同于他行动中展现出来的实际选择。其次,没有理由表明可能的受益者无法购买这种效益。在所有情况下产生出来的效益都能在市场上售出并使消费者赚取其价值产品。如果生产这种效益并不会让投资者盈利,这就意味着消费者对于它的评值低于它在其他情形下使用的评值。成本高于预期出售价格意味着非专用要素在其他生产渠道赚得的更多。再者,一些消费者有可能不满足于某些效益的市场生产的程度,他们完全有权利去自行补贴投资人。这样的自愿补贴等于是为该效益付出了更高的市场价格,并会表示他们是自愿支付的那个价格。无论如何,这一补贴没有出现的事实,排除了为政府强制进行补贴的任何辩解的正当性。事实上,强制补贴非但不是为所谓“受益者”提供效益,反而是强加给他们的损失,因为他们原本可以把自己的钱花在具有更大效用的物品及服务上。正如米塞斯所述:为了补贴运行亏损的工厂或不盈利的工程,政府需要的手段必然是从纳税人的开支和投资能力中拿走钱财。政府花费越多的东西,大众花费就越少。公共工程,所用的资金取自公民,如果没有政府的干预,市民原本会雇人实施有盈利前景的工程,这些工程仅仅因为政府干预而被忽略了,然而这个未实现的工程本该是盈利的,也就是说,它本该根据消费者最迫切的需求来利用稀缺的生产资料。从消费者的观点来看,把这些生产资料用在不能盈利的工厂或工程中就是浪费。它剥夺了他们更希望得到的满足,而不得不接受政府资助工程提供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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