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因为在简书中看到有人分析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于是当晚就重温了一遍。只记得这篇文章写得好,再看一遍还是不得不佩服鲁迅的观察力和写作时的“代入感”,这个词也许用的不恰当,我想表达的是一个作家要想把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必须对之了如指掌,好像是他肚子里的蛔虫一般,这有点像是演戏,你必须进入角色,不然以鲁迅的社会地位如何能通晓一个底层农民的想法?
这篇文章妙就妙在几乎没有一句废话,最主要的还是这个阿Q塑造得十分立体,从动作到语言到心理描写,无不是阿Q式的,让我不时地笑出声。而故事的背景依旧是鲁迅的故乡绍兴,里面有乌篷船,毡帽,还有那句“我手执钢鞭将你打”,应该也是当时流行的社戏。
记得本文一发表,当时社会上有人一口咬定这是在含沙射影,鲁迅义愤填膺地驳斥这种观点。我那时在想他写一农民怎么可能影射到那帮知识分子呢?但这次想到很有可能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这种心理不一定只有无知的农民才有,知识分子也照样可以有。
至于阿Q,一个位于社会最底层的穷苦农民——从他住在土谷祠就能看出来,现在应该也不乏此类居无定所的穷人,大字不识,以至于最后让他画押他都手直抖——从没握过笔啊,但这虫豸一样渺小的人仍旧有想法,他的脑子里的各类想法碎片一般的飞快闪现复又消失,然而这一切仿佛都蒙着一层厚厚的我也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有文化的人称之为“愚昧”。虽然我觉得他即使识字可能也不是个通达事理的人,但是彻底的愚昧毕竟是可怕的。
本来像阿Q这样的人是绝不可能出书立传的,一是他根本不识字,即便识字他也没有足够的精神觉悟,二是普通的文人不大可能去写一个这样的小人物,放到现在那些会写文章的还不忙着巴结名人,替他们写传还能多卖一些钱,而且即便肯写阿Q也未必能够写好,因为他们思想深度不够,观察能力也欠缺,对于一个与自己全然不同的人也许无从下笔。
而鲁迅用这样一部作品就让阿Q这样的小人物名垂青史,只要中国的文学存在一天,阿Q就会在文学的殿堂里占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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