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朋友:
我们的第一次七夕,也是我们在一起的第119天,是不是觉得时间还挺快的,已经快四个月了。
我一直觉得我会遇见这么一个人,可能是完全陌生的,或许是在图书馆,阳光正好风也温柔,一眼万年;或许在街角,我和同伴打打闹闹,擦身而过眼光停留的瞬间悄悄动心;也或许是熟悉的,慢慢相处,日久生情...但不管怎样,我都没有想到会是这种,在还没见你的时候喜欢你。起初,喜欢你的暖心,喜欢你我不管怎么说你都能接上话(手动大笑)。后来慢慢了解,发现你也不过是个普通人,但是我还是喜欢你呀。所以我眼中的你很好,值得被爱(下次不准再说自己没什么好了),重要的是我也愿意去爱这样的你。你要知道,你被安稳的爱着呢,要有做任何事的勇气。
我记得你第一次说你喜欢我的时候,我竟然哭了,当时真的超级开心。但是我一直在想,你是不是只是享受我喜欢你的这种感觉,或者是日子太寡淡,找个人派遣寂寞而已。而我并不是很重要,只是偶尔被需要。而且你总是嫌弃我不甜,动不动就说我只会怼你。
我给你说过,我是个很懒的人,懒到习惯了一个人就不想再去换,不想再把前尘往事交代一遍,再去了解去磨合。 但是啊,我也是个大人啦,虽然很喜欢你,却也有你随时离开的勇气。我想如果哪天我醒来,发出的消息前面有个红色的感叹号,我肯定会默默删掉你的对话框,然后假装从来没有遇见过。
七夕啦,节日的仪式感还是要有的,希望我的大朋友平安喜乐,也希望能和我的大朋友过好多好多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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