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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理论的方法论概要

科学理论的方法论概要

作者: 湖北立春 | 来源:发表于2018-06-11 13:18 被阅读248次

    第三章  科学理论的方法论概要

    第一节  科学方法论的二元论

    一、社会与自然领域的本质区别

    详尽地阐述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区别,是先验演绎经济学方法论的主题之一。

    普通凡人当然不知道或者说无法想象出宇宙万物呈现在神或上帝面前应该是个什么样子的,或许这样的超级智慧生物,能够对一切事物一切现象给出一个连贯、全面的一元论解释。但对于人类来说,至少迄今为止,所有尝试跨越意识与物质、石匠与石头之间巨大鸿沟的时候总是必然失败的。这样一个事实的陈述,当然不能作为是方法二元论的充分证明,我们能得到的结论只是说:我们不知道物理的、化学的、生理的这些意识外部反应是如何直接影响人类思维观点以及价值判断的,这种无知只能将知识领域分隔为两个单独的方面:外部事件领域即自然世界,与人类思维意识和行为的领域。

    我们应该确认的基本事实是,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显然是不同的,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现象即人的行为或行动;而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物理现象即分子或原子的活动。前者的终极因素是“意志”或“目的”,这个范畴是自然科学中所不具备的;而后者的终极因素是“量子”和“力”。

    另一个方面的区别也是非常明显的,自然科学家站在他们的研究对象之外,必须通过将它们分解为假想的即非经验的各个组成部分,来对经验现象进行分析,自然科学家对自然现象进行的精确规律的阐释,必须将该现象还原至“量子”和“力”这样的终极因素,但这两者都不具有经验形态;而对于社会科学家来说,情况则相反,研究者是处于研究对象之中的:社会学者处于社会结构之中,经济学家处于经济体系之中。他们要分析的各种现象的基本形态,是人的行为或行动,而人的行为或行动是经验形态的。

    由于研究对象的不同,因而,研究社会科学的正确方法必然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我们把这一观点立场称之为“方法论的二元论”。与之相对的,有一种行为主义者和实证主义者所主张的“方法论的一元论”,它认为研究社会现象和人的行动的方法与自然科学研究分子或原子活动的物理现象的方法必须使用同一种方法,这显然是一种没有逻辑与经验为依据的武断。

    二、科学的意识范畴与物质范畴

    社会科学领域或者说人的行动领域与自然科学研究的外部事件领域是截然不同的两种领域,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人的行动领域是存在目的原因范畴的。自然科学是探究各种事件之间不变的关系;而人的行动研究必须是在目的原因范畴上探究行动已经带来或将会带来的结果。万物有灵论认为宇宙万物都具有行动的能力,认为上帝或大自然与人是一样不仅是运动而是有行动的,但经验使得人们放弃了这种信念。现代自然科学的基础就是从这种拟人观念之中解放出来。然而自然科学并没有为澄清宗教力图解决的那些问题作出任何贡献,也不可能做出任何贡献。因为逻辑与实证既不能证明也不能证伪宗教学说的核心内容。科学在这方面所能做的,仅仅是揭露类似于巫术的、盲目崇拜的迷信和习惯做法的荒谬而已。实证主义认为自然科学研究老鼠和铁的方法也同样适用于描述人的行为,这是极为荒谬的。相同的外部事件,会在不同的人那里与在不同的时间里相同的人那里,引发不同的反应,比如一根木头滚子落在斜坡上根据自然科学规律是必须向下滚动的,而与木头辊子相同大小的人在这个斜坡上却有无数的可能,自然科学面对这种无规律性是无能为力的。自然科学的方法之所以不能运用于人的行为,是因为这种由生命意志驱动的行为无法具备自然科学领域中那些事件所具有的规律性。在自然科学中,对于研究人十分重要的意义、目的和评价等等概念,却找不到立足之地。

    人的特征是行动。人这种事物与其它所有生物和事物不同的地方就在于人是能行动的。对于人的研究,如果不是在研究生物学的话,那么研究的目标从始至终都应该是对行动的研究。

    行动是有意识的行为,行动是有目的的行为,行动是人的意志的展现。人总是致力于改变其环境的某些方面,以便用更加适合于自己的状况取代不那么适合自己的状况。行动不仅仅是行为,而且是由价值判断引发的行为。行动致力于达到一定的目的,而且需要不断地作出选择,在不可兼得的目的与手段之间选择以使自己始终处于最满意的状况。选择就需要作出判断:目的手段是否合适,判断包括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它由观念所指引。观念部分地来自于一个人的知识体系。

    价值判断是人对其环境的各种状况做出的情感反应,这里既有外部世界的状况,也有其自己身体的生理状况。当人相信采取行动会使得好的状况取代不好的状况时,人便会行动起来。

    自然科学的方法和认识论原则之所以不能运用于人类行动问题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它根本没有处理价值判断的工具。在自然科学的研究领域中,有目的的行为无法立足。物理学家的研究从粒子到天体无所不包,却无法研究自身以及自身的工作;价值判断既无法被实验所观察亦无法用物理学语言来描述。

    第二节  理论学科的认识路径与研究取向

    一、科学研究的认识路径

    何为现象?现象是指人类感官从客体世界所获取、接收到的信息,以一定的图景、模式或形态在人的头脑中所产生的稳定的认识结果。现象是世界的外观,是事物的表像。

    何谓客体世界?客体世界是指独立于人的意志主体而存在的世界,我们称之为客体世界。它的现象与内在的规律都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

    客体世界大体可分为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世界,不论我们对客体世界有何种程度的认识,我们都可以将客体世界称作现象世界。那么,复杂多态的客体世界,就可以被简捷地分为人文现象世界和自然现象世界了。

    现象世界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具体的现象,它们在时空中有自己的位置,彼此间存在着具体的关系;也存在着不断重复出现的经验形态。

    人们对现象的认识,是建立在在一定的经验形态、模式和图景之上的。比如“水是一种可流动的没有固定形状的液态物质”的认识,是在人所能处在的常温、常压下所固有的经验形态,但这并非是水的本质属性的全部,换句话说,我们从仅有的经验形态所获得的认知未必能获得事物本质上的知识。再比如我们从生活场景中得知把钱存银行与把钱拿去开工厂是两回事,前者叫储蓄而后者叫投资,但这属于生活图景下的现象认识而非对事物本质的认知,在经济科学理论中储蓄与投资是一个事物。

    在对现象产生认识的过程中,我们把能够识别重复现象和区分不同现象的经验图景、模式或形态简单地称为“类型”,比如风、雨、寒、暑这些现象被我们归入“气象”这个类型之中,而金、银、铜铁这类事物又被我们进一步归入金属这个类型之中;再比如,在纷繁复杂、交替出现的社会现象中,我们能够识别出哪些现象是买卖,哪些现象是供需,哪些现象是价格,哪些现象是成本。这些就是人的意识以类型来认识现象的典型例证。

    同样,我们也毫不费力地发现某些现象之间的关系,它们或多或少在重复显现时,在时间上前后相续、在现象并存、对应变化时表现出规则性。对于这种现象之间的规则性,我们称之为典型关系。比如,商品的价格现象会由于供给增加的现象而必然对应地出现下跌,会由于货币供给的增加而上涨,这种现象间对应变化的规则性,向我们展示的正是经济现象之间的典型关系。

    探究现象的类型及典型关系,就是科学研究活动的全部内容和意义。一方面,如果没有关于经验形态的知识,我们就不可能全面地理解我们周围的大量现象,也无法在我们的头脑中厘清它们,它是我们全面地认识现实世界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如果不能把握现象间的典型关系,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就无法超出眼前观察的范围,即不可能对事态作出预测、进行控制。一切预测并从而改变事物的活动,都要以普遍性、一般性的知识为基础。以上说法适用于现象世界的所有领域,当然也适用于经济现象的领域。

    二、科学研究的两种目标取向

    科学活动的研究对象就是目标领域中现象的有关知识。无论是对于人文现象世界,还是对于自然现象世界,科学研究都可归类为两种完全不同的考察视角,或者说是两种不同的研究取向。一种是历史性研究取向,旨在认识现象具体、个别的方面;而另一种是理论性研究取向,旨在认识现象普遍性的一面。因而,与获得认知的这两大取向相对应,我们可以得到两种类型的知识,第一种称为特定性知识;第二种称为普遍性或一般性知识。

    无论在哪个领域,科学研究活动都可以分为这两大研究取向,历史性的个别性研究,另一种是理论性的一般性研究。个别性研究旨在认识现象的个别性质和个别联系,这种研究必然是针具体的事物对象,比如某地气温及其季节变化,某地某物价格及其年内走势,等等。这种研究由于方法、目的取向所限制,只研究具体现象与时空的相续并存关系,而非寻找该现象与其他现象的典型关系,即不以寻找因果关系为目的,自然就不能对眼下及未来,给出任何确定性的能改变事物的知识,这种研究显然只能是资料性的,统计性的,历史性的;一般性研究旨在把握现象的一般性质和一般性联系,这种研究性质是理论性的。理论性科学研究的目标是对现实客体世界进行理解,以获得有关现象的超出于当下经验之外的知识,并对现象予以控制,以产生可造福于人的实用知识和技术。

    借助理论来理解现象,是因为我们知道,在每一种具体情况下,这些现象不过是某种普遍的规律性的例证而已。在具体情况下,我们透过某些已经观察到的事实,可以就某些当下不能观察到的其他事实得出结论,从而获得超出于我们当下经验之外的有关现象的知识。之所以能够如此,是因为我们有现象之并存和相续的规律为基础。比如在自然科学领域,科学家通过设定某种条件,使某一现象落入实验的控制之中,以这种方式使得所需要的现象再现出来,或甚至制造出所需要的现象。

    第三节  科学的理论研究取向方法论

    一、科学研究的两种方法论取向

    这个世界独立于我们的思想和推理之外而存在着。世界分为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或者说是存在于意识和物质两个范畴。尽管我们可以通过思想和行动影响这个世界,为其添加一些东西,但对这个世界不偏不倚、客观理性地从各个方面进行阐释是可能的。之前我们谈到科学研究活动从目标上可以分为历史性和理论性的两种研究取向,从而获得历史性学科认知与理论性科学知识。而理论性科学从方法论上又可以分为精确规律取向与经验─实在取向两种研究方法,从而获得科学研究的精确规律与经验规律。何谓“精确规律”?刻画本质要素之间普遍联系的命题,我们称之为精确规律。此处“精确”并非是指测量数字的精确度,而是指从有关要素的本质来看必然会遵循的规律,不论在何时何地都永恒为真。精确规律取向是对事物本质属性的演绎揭示;而经验─实在取向是对现象经验形态规律的归纳探究。以下将分别阐述之。

    从经验形态归纳探究取向所能获得的科学知识,只能是下列两种之一:

    (1)实在的类型,即现象经验世界现象的基本形态,它是关于现象的典型性描述,但多少会对特殊的例外留出余地。

    (2)经验性规律,即有关现象的理论性知识,它能使我们掌握经验世界中现象间相续和并存的实际出现的规律性,但不能保证不出现例外。

    经验─实在取向的研究结果是建立在对现象的“经验实在”和复杂性的观察基础之上的,判断这些结果是否为真的标准使用的是经验方法。这使得经验性规律先天地缺乏绝对正确的保证,这是其方法论的特性所致。

    假如我们将上述一般性讨论具体应用于经济现象领域的理论研究,我们就会得出下面的结论:如果我们考察的是经济现象的“完整的经验形态”,我们就只能得到有关它们的“实在的类型”和“经验性规律”。换句话说,考察经验形态的经济现象是不可能得出精确规律的,即不存在有关经济现象的严格规律,或者称自然规律。

    在其他领域里对经验形态的现象所进行的理论性科学研究,同样不可能得到严格意义的类型和严格意义的规律。即使是自然现象,其经验形态的实际存在所提供给我们的,既不可能是严格的类型,也不可能是典型的关系。在经验形态世界中即实际现实中的黄金、水、氢、氧等等,它们并不具有严格的典型性质,对此进行的一般性理论研究也就不可能得到有关它们的精确规律。换句话说,经验─实在主义的理论性研究取向只能得出“实在的类型”和“经验性规律”,它从原则上就杜绝了在一切现象领域中获得理论性知识的可能性。如果这种研究取向是唯一的研究取向,或者荒谬地认为这是唯一正确的取向,那么旨在关于追求现象之精确理论的研究,先验地就是不可能的或不正确的了。

    如上所述,对经验形态的现象领域所采取的经验─实在主义的理论性研究提供给我们的知识或理论,从形式上说是不完备的。尽管如此,这类知识或理论也是重要的和有价值的,它们能向我们提供对有关现象的理解,尽管这种理解存在着缺陷;它能使我们对一些现象做出预测,作出控制,尽管预测不那么十分确定,控制不那么完全。但是,人类的天才就在于人们还有另外一种完全不同于经验─实在取向的另一种理论性研究取向,两者的区别在于取向目标以及认识方法上。

    精确规律取向的理论性研究目标,乃是确定某类现象背后所指向的事物及其属性,即现象的严格类型,现象间并存相续的严格规律,我们也可以称之为自然规律,或更恰当地说是精确规律。

    精确规律取向的研究是以现象背后存在的事物为对象进行的一系列辨析活动。这种方法论是认为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最简单的“实质”、“本质”或“基本因素”,也存在着说明这些事物的规律、结构或关联。最简单的、最基本的本质性因素,当然也就是严格典型的。这种取向的研究致力于借助只在一定程度具有经验─实在性质的分析来确认这些基本因素,但并不考虑在现实中这些基本因素是否呈现为独立的现象,甚至不考虑在现实中是否能够独立地、完全纯粹地呈现出来。因为这样的研究结果,未必一定能够经受得住经验─实在的检验,因为即便是经验性形态,从一定程度上说,也只不过是存在于我们的观念中,比如纯粹的氧,纯粹的酒精,纯粹的黄金,一个完全自由的行动人等等。但以上述方法所进行的精确规律取向的理论研究所获得的经验形态下的类型,是严格典型的。这样的一些研究结果是获得精确规律的必要基础和前提条件。

    精确规律取向的研究用同样的方法来解决理论性科学的第二项任务,就是研究现象间的规律,即获得和确定事物的典型关系。前面已经说过,对于现象的经验─实在性研究是不可能得到绝对的完备的理论,理由是实在的现象不具有严格的典型性。因此精确规律取向的研究也不去考察实在的现象相续、并存的规律,而是会考虑较为复杂的现象是如何从现实世界中最简单甚至是非经验的因素中发育出来的。这样的考察不考虑这些简单因素或由此形成的构造物是否在现实中可以观察到,也就是不考虑这些因素是否可以找到其完全纯粹的形态,当然,如果这样的话,在现实中进行完全精确的测量也是不可能的了。

    科学是从假设开始的,我们凭借有关严格典型的因素,将这些因素完全孤立出来,即使用不受其他因果因素影响的假设,我们即能够得到有关现象的规律,这些规律不仅是绝对的,也是严格普适的。也就是说,现象的某些偏离其严格典型性的差异对于某些结果没有影响。比如颜色、味道的不同,不会影响其重量,这一类及其他方面的差异不会影响它们的数量间的关系,正是这一点,允许我们将精确研究大幅度地拓展到广泛的现象领域中。

    精确规律研究取向通过上述方法所获得的知识体系,并不能让我们理解全部的经验实在,只能理解实在的一个具体方面。精确取向研究中的结论只在一定条件下为真,而在现实生活中未必总是具备这样的条件。这一点无论是对于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都是如此。用经验─实在主义的眼光来看,这样的理论结果是不充分的。如果再用纯粹的经验方法来验证精确规律取向的经济理论,那就已经是方法论上的无聊之举了,这是对精确规律取向研究的基础和前提的无知或无视。这相当于一位数学家想通过测量实在的物体来修正几何学的原理。而实在的物体是不能等于纯粹几何学所设想的量值的,因为每次测量都必然会产生不精确的因素。因而,合理的做法是,不能从片面的经验─实在主义角度对精确规律取向的研究进行评判。

    在伦理现象领域中,这种精确取向的理论性研究的实质在于,我们将人的现象还原至其最初始和最简单的构成要素。在这些要素之外,我们又加上与其性质相对应的计量,最后我们探究更为复杂的人类现象从这些最简单的要素中形成的规律。

    人类现象中我们认为处于孤立状态的个别构成要素是否实在,这些要素在现实中是否可以精确的测量,这些最后形成的复杂现象,在已经抽象掉现实生活的多种因素影响之后,在现实中是否可以出现,所有这些问题,对于社会现象领域的精确规律取向的理论性研究来说,是不相干的。这与在自然领域中是一样的。奉行这种研究取向,我们将得到一系列社会理论,其中的单独每一个理论,确实只能向我们提供关于人类活动现象的某一具体方面的理解。然而,只要将这些理论结合起来,就可以使我们得到的对于人类现象的理解,完全相当于自然科学对于自然现象所作类似的考察而所能提供的理解。当然,这些需要结合起来的理论不可以仅限于有关人类现象的某一种理论,而是我们所能获得的理论的总和。

    二、科学的两种取向方法异同及关系

    在包括经济现象在内的人类现象领域中,精确规律取向的理论性研究的性质和重要性,与社会科学中片面的经验─实在主义形成的对照。但我们并不应否认经验─实在主义取向的用处和重要性,从而陷入另一种片面性中。如果在经济学领域中有人只追求精确规律取向的理论性研究,认为确定经验性规律是没有价值的事情,这也将是片面的。在经济事务中,人们既不是完全受某种单个倾向支配,也不可能不受错误、无知和外部强制的影响,据此我们可以认为经济领域中的实在主义取向的理论结果不可能显示出完备的精确性,但我们可以观察并确定现象的性质和联系,这对于我们理解、预测和控制经济现象是颇有意义的。现实的经济现象确实向我们呈现了某种确定形态的现象类型与关系、重复出现的规律性、现象并存和相续的实际规律性。因此理论性研究之精确规律取向与实在主义取向都是重要的、恰当的,两者都是理解、预测、控制经济现象的手段。

    精确规律取向的理论性结果与经验实在取向的理论性结果两者共同点,在于它们都能够教给我们有关现象的一般性质和一般性联系。在其他方面诚如上文中我们已经看到的,就其形式化性质而言两者展示了种种重大的区别,但在科学的论述中,两种取向方法所获得的知识却很少被分开处理。之所以如此是缘于一种现实原因。理论科学的目标是向我们提供对于现象的理解,获得有关现象的某种超出于当下经验之外的知识,并获得预见它们的一定能力,这是理论科学的全部课题所在。提高解决这个课题的水平,需要两种取向研究方法的理论结果相结合。在理论性科学的论述中,通常是把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不同形式化性质的知识综合之后呈现出来。例如,物理学和化学基本上属于精确规律研究取向所得到的科学理论,但它们也从来不会排斥仅仅从经验中得到的个别知识。而反观生理学,就其本质而言它是经验实在性研究的结果,但其理论体系中也纳入了大量精确性知识。理论性经济学的情况与此大致相同,它是将精确规律取向的理论结果与经验实在取向的理论研究溶融为一体而组成的。例如在价格理论中,不仅会将精确研究的结果写入某种全面的论述中,通常也会写入相关的经验性规律,比如相关的发展规律,大数规律等等。

    经济学家中常常会流行这样一种看法:经验性规律“因为它们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因此比起精确研究的结果来,其结论的真实性要更有保证”,他们甚至认为,精确研究的结果仅仅是从先验的公理中演绎出来的,因而在两类理论性知识出现矛盾的时候,就应当根据经验规律来修改和纠正前者。从方法论的角度看,这种观点将精确规律研究取向置于从属地位,这实际上等于否定了精确研究理论结果的独立价值。

    经验性规律断言在现象的相续与并存中存在着某种规律性,这种规律性却未必是绝对的,但却是合乎全部经验实在的。不免有人会想到,如果我们在获得精确知识的同时,又使这种知识合乎真正意义上的全部经验实在,那将是最为可取的。或者换句话说:如果我们能够在获取经验性知识的同时,又使其显示出精确知识的好处,将是最为可取的。因为这将极其有助于人对现象的认知、预测和控制,并简化人对于现象的认知、预测和控制。不过,这里所要阐明的,恰恰是实在的现象世界在一般情况下向我们呈现出的关系之性质本身就决定了,这种理想状态是不可能实现的。

    举例来说,对于价格现象领域的精确研究告诉我们,在某一交换区域出现的对于某种物品的需求如果增加,那么在某种条件下将会导致价格的上涨。从随便一本条理清晰的理论经济学著述中我们都可以很方便地发现上述命题的预设:(1)讨论所涉及的经济主体都在竭力地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2)在讨价还价中,他们对于自己所欲追求之经济目标的认识及实现这一目标的相关措施不会出错;(3)对于可能影响到价格形成过程的经济状况他们一无所知;(4)没有外部力量来妨碍他们的经济自由。显然在现实的经济世界中,上述预设只在极少情况下能全部存在。因而实际形成的价格通常会或多或少地偏离经济性价格。显然,在上述常见的情况下,对某种物品需求的实际增加所导致的价格实际上涨,未必会刚好对应于经济状态的变化。事实还可能会出现需求增加根本就不会导致价格上涨的情况。也就是说,如果用高度复杂的现实来进行验证,人们会发现这一规律是非经验形态的。但这除了证明我们不能从上面所说的经验中寻找衡量精确研究结果的标准之外,什么也证明不了。只要我们是从适应于精确研究的角度来考虑,则上述的价格规律当然是真的,是绝对为真的。假如我们一定要从实在主义研究的角度来考察这个规律,那么我们确实会陷入矛盾之中。因为这个时候出错的不是该规律,而是我们搞错了想要的结果,我们需要的是理论,从理论上掌握价格这个事物。

    如果我们现在想获得相应的从实在主义角度考察的有关价格现象的规律,那么对任何一位熟悉经济事务的人来说,都会知道下面的观察结果:“对于一种物品需求之增加,通常都会导致其价格的上涨”,这一规律虽然表面上类似于精确研究结果的规律,但两者之间的区别是根本性的。精确规律断言了一定数量的需求与相应数量的价格相对应,而经验规律却不能用某种方式来确定这种关系;精确规律对于任何时代、任何国家的物品交换都为真,而经验规律,却允许即使在一个国家内也存在例外。精确规律取向的经济学理论就其本质而言,是要让我们掌握有关通过分析与抽象而设想出来的经济性世界的规律,而经验实在取向的经济学则要使我们认识到现实的人类经济现象相续、并存的规律性,这种现象在其完全经验形态下也包括了大量不是从某种抽象的经济世界中生成的因素。我们需要做的是,不要把两者彼此相互混淆,更不能从同一个角度对它们进行验证,如果学习认识了本节文中所阐述的科学方法论的最基本原理,则可避免犯这两种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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