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夹黑的马尾,小圆的下巴,深蓝色的班服,45度的阳光,教室三两人轻谈的氛围,配上一抹不安分的笑,对你,一见钟情。
可以很喜欢,跟许多书上写的一样,五分钟不回短信就会焦虑不安;搭上话,可以高兴一整天。情到至深,可以失脑失心,也无所谓失命。
很不巧,当我决定用最卑微的方式就在你身边的时候,我却被告知要离开。不到一年的时光,我用了三年来缅怀。
四年前,十佳歌手晚会,我站在两张相叠的四角凳子上,举着写着你名字的牌子到抽筋,也觉得幸福。尽管你后来错当是小受举的,我也没有任何失落。尽管我知道那天那首歌是你唱给那个人的,我也愿意在舞台后护着你,不让他再来靠近伤害你。你说你口渴了,我端来七杯水果汤,愣头愣脑地被你当成水牛灌。
后来,每天跟你一起吃饭,你说有我喜欢你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我曾经很努力想留在你身边,可是我不敢太靠近。转学后,我经常回去,借着看以前小伙伴的借口,为得是可以远远地看到你。我见到了你所有的好朋友,唯独没有你。
所以我拜托我的好朋友好好照顾你。怕你又不吃晚饭。怕你又感冒。我不在,你得安好。
毕业后,相隔两地,我说我要忘了你,不再喜欢你。有一天我把你的消息跟朋友说,说很安心你过得这么好。那个朋友对我说,你每天这么不痛不痒地看到她的动态更新,她的生活点滴,你要怎么忘记她。
但是,有些人注定不是在同一个终点站下车,总有人先离开。很正常,认识你,告别你。
上半年同学聚会,你也变得浓妆艳抹。脸也变得精致,不再是我当初揉的肉肉的脸。我的好朋友都成了你的好朋友。
我有一段时间梦见过你好多次,书上说,梦见一个人,就表示开始遗忘他了。我还记得有次梦见关于你的事,我骑着自行车到另一个城市,你的学校找你,我翻了无数个上坡,没有一个下坡,好不容易到了你的校门口,嗯,我见到了最想见的人,但那个人不是你了。
说这么多,我记着的还是只有上大学以前的事。绕了一大圈,原来我只是自己不甘,不满,太较真。我所喜欢的你早就被时间抹去。我是在怀念的你笑的跟我笑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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