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在这本书还没有译成中文的时候,我就已经记下了它的名字 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 。前两天看到 Kindle Unlimited 里出现了它的身影,便下载下来,一口气读完。看的过程,有时沉重,有时感慨,有时惊叹,有时还想把书放下了,让自己静一静,想一想。为他们这被爱所牵绊的一家子,为他们所处的那个时代,当然也会从书本投射到自己身上。总归是本不错的小说,我想推荐给你们。
一
小说本身就很美,它有着漂亮的开头和结尾,有着精妙的结构,有着灵气逼人的文字,哪怕,它被翻译了。
开头一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简直就是朝着经典小说的道路发展,想一下加缪的《局外人》:“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 一样的简洁有力。一下子便奠定了小说的基调,一下子便抓住并引导了读者的思绪,太适合于莉迪亚形象的被揣测,太有利于以后故事抽丝剥茧的展开了。作者是这样说的:
在最后一稿,我才决定开头的第一句话是:“莉迪亚死了。”前面的几版草稿都是这样开头的:“他们一开始不知道莉迪亚去了哪里”——调子完全不同,一个是揭示真相,另一个隐瞒真相。但我觉得,读者一上来就需要真相。否则,重点会变成莉迪亚是死是活,而,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发生——是小说的重点。我喜欢直率的开头,有种一下子摊牌的感觉。
开篇开的漂亮,结尾也结的温婉迷人,带些惆怅,带着谅解,对于那些逝去的人,我们都能在这些不经意的细节片段里找到他们存在的痕迹。我想大段摘录下来,这里也可见作者的行文风格,而且,放心,算不得过分剧透。
从现在往后的许多年,他们仍然会梳理各种细节,回忆她的面容,在心中描摹她的轮廓。当然,现在,他们已经完全理解了她,明白她是什么样的人。他们会常常想起她。比如,在玛丽琳拉开莉迪亚房间的窗帘、敞开橱柜、拿下架子上的衣服时,会想起她;某一天,他们的父亲来到一个派对上,他头一次没有先迅速扫一眼房间里的那些金发脑袋,这时,他想起了她。当汉娜站得更直、口齿变得更清晰时,会想起莉迪亚;某一天,当她用一个自己熟悉的动作把头发拂到耳朵后面时,会突然意识到,这个动作是从莉迪亚那里学来的。还有内斯,当学校里的人问他有没有兄弟姐妹,他说“有两个妹妹,其中一个不在了”的时候,他会想到她;某一天,当他看到那个永远留在杰克鼻梁上的小凸起,想要轻轻地用手指抚摸它的时候,他会想到莉迪亚。很久很久以后,在寂静的太空中俯瞰蓝色的地球时,他会再次想起他的妹妹,在人生中的重要时刻,他总是想起她。尽管他还没有意识到,但这个习惯一直在内心深处召唤着他。将来发生的每一件事,他想,我都愿意告诉你。
在开头与结尾之间,就是过去与现实的交叉推进,父母的过去与有了孩子之后的现实,孩子的过去与此时此刻他们所经历的与所成长的,难得在两个层面并不是毫无关联,而是都有交相呼应的点,还互为因果。作者说她四易其稿,但故事本身并无改变,改变的只是叙述的方式。阅读的体验如同行走在小径交叉的迷宫,在各种暗示与线索里,找到作者编织的出口。
而在这一过程中,还会读到许多精妙的字句与比喻,是的,大量比喻,如同你也体验过一样。感受一下:
她吻他的时候,被自己吓了一跳 。那种冲动竟是如此强烈——她曾经凭着这股傻劲,追逐过风中的落叶,跳过雨天的水坑 ——不假思索 、不加抗拒、意义不明、单纯无害。她以前没做过这种事,以后也不会。
她母亲梦想着过上金光闪闪 、萦绕着香草味道的生活,最后却孤独终老,像一只困在这座空荡荡的小房子里的可怜苍蝇。
这件事太严重,不能说出来,好比某处他们无法一眼看清的风景,好比夜晚的天空,漫无边际 ,总是让人觉得太大 。他把她推下去,然后又把她拉上来 。在莉迪亚的一生中,她将会记住一件事 。在内斯的一生中 ,他也会记住另一件事 。
他慢慢地从盒子里拿出一个叉烧包,它的重量比他记忆中的轻,捏起来十分柔软,像一朵白云。他已经不记得还有什么更软的东西了。他撕开外皮,露出里面油光闪亮的猪肉,宛如一颗神秘的红心。他把它放进嘴里,觉得它的味道就像一个吻,充斥着甜咸交织的温暖。
二
小说中时不时就揭露的人生真相,会刺痛你,也会提醒你。
故事的缘起,以及之后发生的所有爱与悲伤,大概只在于这样一件事,误会,从一开始便背道而驰并越奔越远的误会。恰如小说的推荐语所说:“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他人的期待与真正的自己间那巨大的差距,便构成了这部小说。
从男女主角说起,他们的相爱是如此的荒谬。她一生都想与众不同,她认为人群中的这个唯一的黑发黑眼睛黄皮肤的男人便是与众不同;而他却一生都想融入人群,他遇见的这个白人女孩是那么的普通和自然,恰是他所理解的人群。可是,她比他还要骄傲,还要孤僻;他比她还要平凡,还要泯然众人。
他们一直不敢直视这份期许与真实,他们又把这样的期许双双叠加在了他们最爱的女儿莉迪亚身上,她的母亲想让她走向杰出,帮自己实现自己因为结婚因为生育而无法实现的梦想;她的父亲则想让她有更多的朋友,更好的融入这个社会,从此弥补自己儿时包括现在的遗憾。在那个种族问题很难被无视的时代,背负这样彼此撕裂的期待,小小的姑娘要无力承受了。
人生的无奈与那种祖祖辈辈间周而往复的循环感格外让人无力,有怎样的父母,就会有怎样的孩子,那些潜移默化的影响,那些自己未竟的期许与耿耿于怀,不管好的坏的,对自己,对孩子,终其一生,都是无法摆脱的。只有直面真正的自己,才可获得片刻的解脱。是的,只是片刻,因为转而你会怀疑那个是不是真实的自己,转而又想寻找新的期许以作为自己人生的支持。人就是这样又渺小又可笑。但这正是这部小说的意义之所在。
想起小说里非常喜欢的一句话:如果你听到蹄子响,要想到马,而不是斑马。——可惜,大多数的时候,我们想到的都是斑马,而看不到眼前的那匹马。
三
小说想涉及的内容非常庞大,各种文化背景都有所提及。种族问题,性别问题,同性恋的问题,个人身份认同的问题,中产阶级的困境难题......难得她能将所有问题糅合到一起,化成一个整体而无力抗拒的背景,塑造并凸显出主人公们的形象。
看完这篇小说,我都想去探寻一下上个世纪70年代的美国究竟是怎样一种情况,种族问题真的还是不可逾越的鸿沟么?黄皮肤黑头发的亚洲人形象真的会让人觉得稀奇总是被指指点点么?同性恋会被视为异端被各种明令禁止么?还有女人的地位,她们想成为医生科学家就那么难吗?我还想知道,上个世纪,华人在美国的发展中究竟经历了什么,那种弱势与卑微,就一直贯穿了那么多年吗?
如果,一部小说,能够带来更多超出小说之外的思考,那也是很棒的。如果故事放到现在的背景下,会怎样?身为华裔美籍的作者伍绮诗在回答南方都市报关于如果把这个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的故事放到当下展开会不会更好的问题时,这样说:
我想,他们的处境会稍微轻松一些。我们已经见到很多亚裔(出现在流行文化中)……我们知道,亚洲人不止一种。而且,我觉得跨种族婚姻现在更具有普遍性,但这些因素并不一定会完全改变小说的基调。而且,为这本书做研究的时候,人们对这些问题的接受度也让我惊讶。
比如,自1958年起,盖洛普每年都会进行对跨种族婚姻态度的民意调查,1997年,调查结果首次显示大部分美国人赞同跨种族婚姻。这个事实对我来说非常惊人,因为1997年之前大多数人不赞成跨种族婚姻。2001年也进行过美国人对亚裔人口的态度的研究,结果发现68%的人对亚裔美国人有比较消极或非常消极的看法,2001年大多数美国人还有这样的态度,再次令我震惊。
所以,我想,假如李家生活在今天,在很多方面生活会更轻松。但与此同时,我认为要在美国实现真正的文化理解,我们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四
其实,从主题与写作手法上,它都不算特别新颖,但难得作者用一支笔把一切都勾勒的那么真实细腻,直逼人心。最后,推荐几部与这本小说有些相似的小说和电影,对此类主题感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从主角去世,亲人寻因,当下与回忆双线交织最终呈现真相的故事结构的角度来看,可以看卡洛琳•帕克丝特的《巴别塔之犬》,电影《天佑鲍比》、《儿子的房间》、《轻轻摇晃》,其中《轻轻摇晃》也是涉及到华裔背景父母子女题材;而华裔背景,文化冲突,两代隔阂,可以看李安的《推手》、《喜宴》;还有美籍华裔女作家作品,有谭恩美的《喜福会》、《接骨师之女》,作者伍绮诗也被称之为“谭恩美第二”呢;至于中产阶级困境,那就是《美国丽人》与《革命之路》了。
《革命之路》的作者理查德•耶茨说了:“我笔下的人物都在自己已知与未知的局限内,风风火火地想要做到最好,做那些忍不住要做的事,可最终都无可避免地失败,因为他们忍不住要做回自己原本的样子。”所有的此类主题,大概都逃不过这句关键的话语:做回自己原本的样子!如果她不是总想着与众不同,如果他不是总惦记着融入人群,大概,故事也就不会发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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