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崔永元的一条微博有火了。他贴出一张“国家精神造就者”荣誉的颁奖照片,并评论道“一个真敢发,一个真敢领”。
仔细一查,这是一条八年前的旧新闻。今天依然能点燃引爆舆论场,说明公众对这一荣誉的归属是抱有很大意见的。
先说国家精神造就者奖,听起来很是高大上。尤其是看到“国家”的字眼,一般人都想当然地认为主办方与评审机构应属于官方。这份看似至高无上的沉甸甸的荣誉一定要颁给出类拔萃的人,颁给对国家精神有杰出贡献的人。
度娘一查,才道这一奖项并非官方所设。组织这一评选颁奖活动,皆为外企和私企的共同行为。问题也就来了,打着“国家”的旗号,推广自己的品牌,扩展自己的影响力,这种消费国家自肥腰包的事情本身就值得商榷。要么应该叫停,要么应该接受国家的监督。不能想怎么搞就怎么搞,想颁给谁就颁给谁。
再说范冰冰。她在娱乐圈足够火,即便拔不得头筹,也是名列前茅的人。你可以说不出她的代表作,但她走起红毯来可以艳压群星,打扮穿着起来可以妖艳妩媚。江湖上,盛传着她“合影杀手”的美名。当然,范爷也是一个大方的人,对手下人是送车送房送手机,着实圈粉不少。
走红毯是她的自由,别人不能干涉,这和她也挺搭。演电影是她的自由,别人不能干涉,因为她还是个演员。
不过,她领取国家精神造就者奖,这显然非常滑稽和过分。
“意志,力量,梦想”也一直成为国家精神造就者奖历届活动的主题,也应该是其评选的标准。试问,她的哪部作品展示了令人向善的正能量,展示了催人奋进的坚强意志,展示了勇敢追求的青春梦想。试问,她对国家精神有何建树、有何贡献?
荣誉,并非越多越好。配得上的荣誉,别人想抢也抢不走。配不上的荣誉,即便端在手里,也少不了骂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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