麋鹿小姐是个路痴,有她的聚会一定要把聚会时间说的提前一个小时,这样她才会准时到达,不是她喜欢迟到,是因为她实在太路痴了,不说东南西北,告诉她面朝哪里往左往右,她都能活活走丢。时间长了,迷路,麋鹿,这个外号就在圈子里传开了。
按照韩剧里的套路,这样迷糊的女生总会遇到白马王子,误打误撞就走上拥抱男神的人生巅峰,但事实上,麋鹿小姐的情路实在是坎坷得可怜。
遇上斑马先生的时候麋鹿小姐刚上高一,十五岁的年纪,用一个很文艺的词语,叫做情窦初开。斑马先生是公认的班草,高,帅,成绩好而且打得一手好篮球,满足青春期女生对于白马王子的一切幻想,常有其他班级的女生趴在他们班的窗口,找足了借口就为看一眼斑马先生做题时的一个皱眉。
那个时候的麋鹿小姐,以为斑马先生对她是有一些不一样的。
比如斑马先生会在麋鹿小姐画板报的时候主动来帮忙。
比如斑马先生会在早读没有带课本的时候单单借麋鹿小姐的。
比如每次斑马先生路过麋鹿小姐的座位,都会找两句话跟她说。
比如······
回忆起来都是一些琐碎得可笑的小细节,可是年轻的女孩子,总是在细节里拼拼凑凑,缝缝补补,织成了自己的青春,以为那就是爱情。
单调的高中生活,最大的乐趣就是周日下午可以出校门的两个小时里,逛一逛校门口的文艺小店。有一次,麋鹿小姐在一家店里发现了一颗硕大的红豆,背面刻着一个鬼脸,正面写着:“调皮鬼”。麋鹿小姐一下子就想到斑马先生了,捏着那颗红豆轻轻地想:他可不就是一个调皮鬼吗?他会笑着抢走她的食盒;他会走过她桌子的时候轻轻敲她的桌角;他会在她伤心的时候说笑话逗她笑,看见她趴在桌子上不动了,就歪着头探过身子看到她偷偷扬起来的嘴角大喊:“哎呀,笑了笑了!”让她再也忍不住,伏在桌子上笑得抖起来······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想到有关他的所有细节,都会不由自主地微笑。
麋鹿小姐买下那颗红豆的时候,轻轻默念道:“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少女心扑通扑通乱跳的年纪,看到一切有关爱情的联想,都怀揣着诗意。
当斑马先生再次路过麋鹿小姐座位的时候,麋鹿小姐故意把玩着那颗红豆,斑马先生果然探过头来看,问她:“这是什么?”
麋鹿小姐将画有鬼脸的那面给他看,问:“你看,像不像你?”
斑马先生捏走那颗红豆,皱皱好看的眉头,半笑半恼:“你才是调皮鬼!”
麋鹿小姐掩面而笑,有小小心思得逞的窃喜:本来还在想怎样把红豆送给他合适,没想到他就这样自己拿走了,这是不是心有灵犀?
麋鹿小姐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冬天周四的晚上——
那天下了晚自习,她和室友走在下楼的楼梯上,忽然头上挨了一记“爆栗”,她转头一看,果然是斑马先生。少女的心事百转千回,见到他的开心迂迂回回化成嘴角含着的笑意,然后装作生气的样子:“哎呀,你手劲儿好大,我本来就笨,要被你敲傻了可怎么好?”
室友在旁边揶揄:“你把麋鹿敲傻了,要赔的哦!”
斑马先生认真地问:“那怎么赔?”
室友坏笑:“把你赔给她好不好?”
斑马先生转头对着麋鹿小姐,道:“那你要不要呢?”
麋鹿小姐在那刻几乎可以听见自己心脏狂跳的声音,一时间失了语言,不晓得怎样回答才好,等她回过神来,目力所及只剩下了斑马先生拍着篮球走远的背影。
可惜爱情有始有终,暧昧却从不遵从爱情的规矩。
有一天的早自习,麋鹿小姐从抽屉里掏书的时候,发现了抽屉里静静躺着的那颗调皮鬼的红豆。
数学习题她总解不明白,更不明白的是斑马先生的心思。麋鹿小姐迷糊又傻气,晃晃悠悠就到了高一的末尾,分班以后她和斑马先生分道扬镳,自然而然地就断了联系。
高二的时候,能见到斑马先生的时刻,只剩下升旗的时候,她在茫茫校服中搜索他的身影,像在寻找一束属于自己的光。
忙忙碌碌就到了高三,所有人都在迎战高考,麋鹿小姐已经被书本塞得要窒息,可就在这时,她听到了更为窒息的消息:斑马先生分手了。
斑马先生谈恋爱的事情她不知道,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他已经分手了。
麋鹿小姐的失恋罐头,出厂从就打上了过期的标签,麋鹿小姐像是心口塞了厚重的棉花,呼吸被一分为二,喘不上气的疼,连为伤心找一个理由都找不到。
她忽然觉得自己如此可笑,她错误的定位了自己的角色,演完一场独角戏以后像公主一样谢幕,到了后台看见镜子才发现自己穿着小丑的衣服。
她一边流泪一边在本子上一条一条地列出自己配不上斑马先生的地方,写满了一页纸以后,狠狠地看了一遍,扔进垃圾桶后,一头扎进数理化。
“后来就没有再联系过了吗?”我咬着吸管喝着奶茶陪麋鹿小姐站在天桥上吹风。
“不,其实我没有死心,我的执念比自己想象地要深更多。”
后来,大学的时候,麋鹿小姐辗转要到了斑马先生的联系方式,总是因为迷路而从不出远门的她到了斑马先生所在的Y城旅游,陌生的街道陌生的建筑,她透过手机听见斑马先生的声音:“啊真不巧啊,今天有另一波同学也来旅游,我要先带他们玩儿了。”
“其实我来之前一个星期就跟你说了啊。”麋鹿小姐一个人蹲在陌生的火车站,委屈的想哭。Y城成了彻彻底底的伤城。
“从那时候,才算是真正的死心吧。”麋鹿小姐的米色纱巾被风吹起来,她看着车流从我们脚下疾驰而过,神色淡然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以前我总想着,如果有一天我不喜欢他了,我们还是朋友,我会跟他说,哥们儿,你知道吗?我以前还喜欢过你呢!后来才发现,不喜欢他了以后,我也变得残忍,不再有跟他做朋友的欲望。而更可悲的是,当我不再主动联系他的时候,他也从来没有想起来我呢。微博上有一句话说得真好,我们两个之间本没有缘分,全靠我在死撑。”
我拍了拍她的肩膀,一时无言。
一段既定俗成的恋爱从告白成功开始,从同意分手结束,两个人在感情里饰演者各自的角色,一个人不同意收场,剧目就没有完结;但是暗恋不同,暗恋始于心动,止于心死,至始至终都是一唱独角戏,麋鹿小姐这场跨越了五年的暗恋终于在上个冬天落幕,她还一直迷着路,却不是在找他的路上了。
人生那么长,总有些人要擦肩而过,暗恋就是,在你擦肩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我确定你眼中没有我,仍旧会伸出一只手,以朋友的名义拉住你——可不可以不要走啊?可不可以晚点再走啊?可不可以慢些走啊?
你要穿越汹涌的人潮去找你爱的人,于是我的手渐渐失去力气,你也是我爱的人啊,我找到你了,但是留不住你。
暗恋就是,我今生只能以朋友的名义目送你远去,下一世哪怕花光所有力气,也一定要找到你只为了再次与你擦肩,这样,五百世以后,你再离开的时候,是不是就能够对我回眸一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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