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从小就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孩子,扎着一对麻花辫,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据说长大了很会喝酒,(现在看来传说是多么的不可靠啊!)还有一副金嗓子。小时候我是出了名的乖孩子。学习认真自觉,成绩名列前茅,是老师的得力助手。曾被推荐去少年宫学习声乐,可是由于离家太远,当年交通实在不便,加上家里事多,当时只有一年级,没有人接送我,更主要的是爸爸说会唱歌长大也没啥出息的,可见他的目光是多么短浅,好好的一个国际巨星就这么被他葬送了。要知道,当时的少年宫可不是你有钱就可以去的,是要老师推荐,好像一个学校就一个指标呢,可见我当时是多么地讨人喜欢啊!据说,那时候学校的经费是相当的紧张,由我唱录的小燕子的歌曲一直在学校的广播里播放了至少10年。那时候妈妈的早点铺就在学校附近,每次放到这首歌,她都会自豪地告诉别人“这是我女儿唱的”。
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可以说挺困难的。一家共5口人,爸爸妈妈,奶奶,我和弟弟,只有爸爸一个人的工资,养不起一大家子人,所以妈妈就开了一早点铺子,随着年龄地增长,我渐渐长高了,可以帮妈妈干活了。一般情况就是妈妈晚上4点起床,5:00就叫我起来帮忙,我的绝活是擀面皮,我一个人擀,可以赶上爸爸妈妈两个人包包子的速度,还绰绰有余。半小时就能把所有的面皮搞定,然后接着睡回笼觉。6:30又起床,接着干活。我想我现在躺下就能睡着的功夫估计就是那时候练就的吧。然后起床洗漱完毕就背着书包去早点铺了。我的工作就是卖包子。说来也奇怪,有一阵肉包子是0.18,菜包子是0.15元,我只有二年级,可是只要人来买包子,我都基本是一秒钟报出价格,也许就是在那时就注定了我一个会计的天赋吧。
(二)
每天早晨当售货员,兼收银员,没有节假日,没有休息日,不管刮风下雨,每天重复着。那时一个蒸笼大约直径80厘米,叠在一起,每天都有6笼屉,顾客需要什么品种,我就端哪个笼屉,有时候需要最底下一层的,我就要端起5笼包子。真的不知道当时我那么瘦弱,是怎么做到的。
所以最喜欢就是寒假了,不是因为过年,是因为放寒假,妈妈的早点铺就会在过小年时歇业。我就不需要干活啦。那时候家里困难,每年就只有六一节和春节时,妈妈才会给我们添置新衣服。所以每年过年我比别的孩子都开心得多。
最讨厌的就是放暑假,因为比上学累多了,每天都要帮忙干活,一早晨的忙碌完了,家里还有一大堆活要干,家里的洗洗涮涮,基本都是我的事啦,还好那时候家里房子小,扫地拖地,抹灰这种每天都要干的家务顶多半小时就搞定了。放假了,早点生意就比平时惨淡多了,爸爸妈妈就租了一点菜地,种点菜省点开支。菜地的菜经常是吃不完的,每天傍晚,妈妈就会让我送一些给左邻右舍和爸爸的同事。后来还是有多,又是暑假,妈妈就让我拿到小区门口的临时菜场去卖菜。知道我年级小不会用杆称,妈妈就把它们一把一把扎好,我只要一把一把地卖就好。一开始也觉得不好意思,因为经常会遇到同学的家长,每次看到他们,我都是低着头。回来也会和妈妈闹情绪,说不想去卖菜了,于是妈妈就拿了一元钱给我作为奖励。一元钱,在那时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我果断妥协了,因为妈妈说,只要每天卖完,就每天可以得到一元钱。从那以后,每天早点铺收工,我都会开心地到小区门口摆起我的地摊来,也许是叔叔阿姨们照顾我,也许是我家的菜卖相好,也许是我的菜比别人便宜一毛钱的缘故,每天不到12点就基本售罄。我就乐呵呵地收拾东西回家了。一个月下来,我也存了一笔“私房钱”,可是人也又黑又瘦,因为每天卖菜都会在太阳底下晒,那时营养也跟不上,结果就真的病了。
(三)病了以后,妈妈也很心疼,但是生意又不能停,听说鄱阳有个老中医很厉害,于是妈妈让婶婶带我去鄱阳看病。那个暑假是我童年生活中过的最开心的日子。我记得婶婶带我去了她的娘家,也就是林非的外婆家。我到现在都印象深刻,婶婶的几个妹妹都是美女,各个貌美如花。一家人对我都非常好,把我当小客人招待,那时感觉从来没有人对我那么好过。婶婶生了两个儿子,没有女儿,对我就像亲生女儿一样好。每天早上都要给我梳辫子,而且每天都不重样。婶婶的妹妹们那时也都待字闺中,她们也很喜欢我,每天都爱打扮我,那时的我才有掌上明珠的感觉。婶婶家里还有个大哥哥,长得白白净净的,个子高高的,一副江南才子的模样,我不知道他是谁,只知道孩子们都叫他,昌生哥哥,我也就跟着一起叫他昌生哥哥了。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永远都不知道乡下的孩子的童年是多么有趣的!昌生哥哥每天带我们一群萝卜头,一会儿用自制网兜上树抓知了,一会带我们去下河摸螺蛳,晚上还带我们去捉青蛙,如果有收获的话,第二天我们就有美味佳肴了。也就是那时我才知道知了还可以烤着吃的。每天晚上都睡在门口的竹床上,不需要电扇,没有蚊香,每晚都有徐徐凉风伴我们入睡。那时候真的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晚上家家户户都是敞开大门睡在外面的,可见民风多么纯朴啊!一个月眨眼就过去了,突然有一天婶婶想起来是带我来看病的,于是第二天匆忙带我去找传说中的那个老中医,可是没找到。说来也怪,一个月来,我没有治疗也没有吃药,却比原来胖了好多,回家后,婶婶告诉我妈妈,说我没有病,就是缺乏营养。感谢婶婶,感谢昌生哥哥,给了我一个永远都难忘的暑假。
(四)
暑假过后,就开学了,没多久我在暑假里卖菜的事情就在班里传开了。其实那时我家算是条件差的,班里还是有一些独生子女的,而且爸爸妈妈都是双职工,家里环境还是不错的。男同学就开始给我取外号了。恰巧那学期正好有一篇课文《卖火柴的小女孩》,于是我就成了卖油条的小女孩,卖青菜的小女孩,卖………的小女孩都有。那时瘦弱,也不敢和他们吵架,只有任他们取笑,说也奇怪,我不理他们,他们后面觉得无趣,就也不跟着我取笑了。原来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如此简单,我那时是那么睿智,为什么现在却做不到呢?
庆幸的是,我生在那个年代,老师非常好,没有现在的势力。成绩好,又听话,还是能得到老师的青睐的。学校的一些活动都少不了我的份,我从小就一直出板报,唱歌,跳舞,朗诵,主持节目。也就是那时我的文艺细胞被开发出来的。
无论在哪个学校读书,同学们都是这么议论我的,她你都不知道啊,就是学校一停电,她就站在主席台上叫早操得那个啦。她,你都不知道啊,她就是那个晚会上报目的那个啦。
(五)
每次听到同学们这么议论我,心里还是挺开的。因为一些男同学经常欺负我,就是因为我家里条件差,个子矮,但是成绩好,经常受表扬,他们心里不平衡,所以有时找我的茬,时间长了,我心里多少都会有些自卑,只是没有表现出来。同学们这样议论,我的虚荣心就战胜了自卑心理啦。
我从小就爱看书,什么书都爱看,可惜没有钱买自己喜欢的书,有一点点钱都只能买一些参考资料。小学时,每到周末,我们写完作业,我就带着弟弟坐公交车去新华书店买书。一般我们都是中午吃完饭就出发,到了书店就各自去看书,看完好几本书,再决定买哪一本书回家。弟弟那时傻乎乎的,基本都任我摆布,我说买什么就买什么。快要到书店下班时间我们才会出来,把捏在手里,被汗水打湿的5元钱交给收银员阿姨。一来二往的,阿姨就认识我们姐弟俩了,她还经常夸奖我们懂事,不用父母操心,自己这么小就会到书店买书,还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书。每次都夸得我心里美滋滋的,越发喜欢去书店了。
记得有一次一个邻居搬走了,家里丢掉了好多东西,其中就有一大堆书。我偷偷跑过去在茫茫书堆里找到了一本我最最喜欢,却又不敢买的书—《格林童话故事》。我开心得不得了,好像捡到宝贝一样。我把书偷偷藏回家,使劲拍了拍上面的灰尘,赶紧藏了起来,因为妈妈不准我们看一些乱七八糟的书。我好怕,怕妈妈发现,她肯定会撕掉的,想了好久,终于想到一个绝妙的办法。我找了一张大的挂历纸,小心地把书包起来,做了一个精美地书皮。上面用水彩笔端正地写着《语文课本》,以后写完作业我就大大方方地端着这课本,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那也是我第一次接触到一些经典的童话人物如,灰姑娘,睡美人等等。我每天都看得出神入化,会幻想自己就在其中。每看完一个故事,我就会向我的小伙伴们绘声绘色地转述,我想我的口才就是那时锻炼出来的吧。终于有一天东窗事发,妈妈发现了我的秘密,因为那本童话故事实在是太旧了,书都发黄了,我平时的课本都保管的比较好,妈妈的眼睛很厉害的。书被撕了,还挨了一顿打,估计妈妈是因为我欺骗了她,所以才特别生气的。那段时间我很伤心,心爱的书没有了,妈妈监督得更紧了,幸亏我早就把那本书读完了。
(六)一晃就小学五年级了,我依然是那个乖巧懂事的丫头,突然有一天,家里发生了一件大事。记得那天是12月26日,毛主席诞辰,爸爸一时糊涂被骗子骗了6000元。当时6000元,对我们家来说真的是个天文数字,爸爸那时一个月工资好像也才300多。这对我们家无疑是个灭顶之灾。奶奶气得一病不起,妈妈整日以泪洗面。但是她们都没有过多地责备爸爸,只有爸爸不在家的时候,她们才敢议论这件事。其实最难过的人,还是爸爸自己。他非常心痛,平时一分钱都要掰成两半花的人,他自己心里也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平时话不多的他,就更沉闷了。妈妈怕爸爸想不开,她强忍着伤心,整天安慰爸爸,钱财是身外之物啊,钱没了可以再攒啊,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啊等等之类的。没有多少文化的妈妈,估计那一套又一套的说辞都是来自电视剧吧!
更搞笑的还在后面。爸爸每天早上在早点铺做事,到了时间就揣着几个卖相不好的包子骑着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自行车去上班,下班后回家扒了几口饭,就扛着锄头去菜地了,在家里一句话也不说,家里的气氛非常凝重。妈妈怕这样下去爸爸会钻进死胡同里,出不来了,甚至怕他会寻短见。于是,只要爸爸下班了,我就成了他的贴身保镖。爸爸种菜,我浇水,爸爸施肥,我拔草,总之寸步不离。那段时间觉得真难熬,很讨厌那样的氛围。很快就放寒假了,天气也越来越冷了,爸爸也渐渐察觉出,妈妈派我来的用意了。有一天爸爸突然对我说,丫头,你回去吧,以后不用再跟着爸爸了,爸爸不会做傻事的,爸爸肩上担子很重,还要把你们姐弟俩拉扯大呢!听了爸爸的话,我比中了大奖还高兴,一路小跑回家,把爸爸的话一字不漏地告诉了妈妈,妈妈长叹了口气,说,那就好!所以就因为这件事,毛主席的诞辰,我们家人比任何人都记得清楚。
(七)
这个寒假,有开心的事,也有难过的事。开心的事就是,我的两篇作文拿去参赛,结果两篇都得了一等奖,奖品更是喜人,4本练习本,4支铅笔,注意是铅笔。当然我们注重的还是那份荣誉,妈妈看着那两本大红色的荣誉证书,心里多少有点安慰吧!期末考试,我和弟弟都考得非常好,给爸爸妈妈长了不少脸。难过的事是一年到头就指望过年能买件新衣服,这下全泡汤了。家里本来经济状况就不好,这下子就更拮据了。那个年,是我们家过的最寒酸的一个新年。没有多少年货,全家人都没有新衣服,就连按惯例要乡下拜年都没去,一家人整个正月都窝在家里看电视。也许年纪小,不是很懂事,我曾经偷偷得跟妈妈提过,想买一件新衣服,虽然结果早就知道那时不可能的,但是还是忍不住开了这个口,妈妈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她说,家里都成这样了,你还好意思要买新衣服,你怎么那么不懂事呀,都11岁的人了,那么书都读到哪里去了?我一听,就躲到一边抹眼泪去了。现在想想,其实对于一个11岁的孩子来说,真的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只是那时家里太困难了。记得那时妈妈还说,要买新衣服,就好好读书,以后有了一份好工作,自己挣了钱,想买多少就买多少。就是从那时起,我就暗暗发誓,长大了,我一定要赚钱买好多好多的衣服,现在我的愿望真的实现了,由此可见,小时候必须发个毒誓,长大才有可能会实现的。哈哈哈哈!
(八)
小学那些简单快乐的日子稍纵即逝。转眼就毕业了。暑假里除了早点铺里帮忙,做完家务,下午基本没事干了,于是听妈妈的话从隔壁邻居那里借来了初一的英语书还有磁带。尽管我很认真的读,可是没有人领进门,就是行不通。其实我真的不是个聪明的孩子,甚至可以说得上有点木,但是我绝对是个勤奋的孩子。我一个人在家始终摸不到英语里的门道,于是我去找平时很喜欢的当时已经读高中的慧姐姐。我很不好意思地到她家里求教,她却热情地接待了我。听着她字正腔圆的发音,我感觉到这洋玩意有点意思。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于是,我便一头栽了进去。整个暑假,每天傍晚我就去慧姐姐家学习英语。短短60天,我就把整本英语书吃透了。
无聊的暑假好不容易结束了,我迫不及待地去铁路中学报名。认识了一些新老师新同学,这里不得不提到我那时候关系最好的同学昀,在我的心中,她一直是我的偶像。她长得很漂亮,我一直都用明眸皓齿来形容她,多年来一直都是班花,校花级的人物。嗨,有她在,我永远都没有出头之日的啦。她不仅漂亮,还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傲气,学习成绩也是最好的,穿着也是最时髦的。她每天上学都要经过我家,所以每天都是她来叫我一起上学,一天四趟,我们自然是形影不离。在我看来,她是上帝的宠儿,所有好的东西都被她占据了,而我,一直都在她的耀眼光芒下茁壮成长。久而久之,大家都在背地里给她取了个外号“公主”,而我自然就成了那个陪公主读书的丫鬟啦。不过我就算是个丫鬟,觉得自己能成为她的好朋友也是无上荣幸的事儿。
开学后,我们从两门功课一下子增加到七门功课,压力是大了不少。我依旧还是每天4:30起床干半小时活又继续睡,然后6:30起床去铺子里帮忙,7:40背书包上学去。由于提前学习了英语,我自然是得心应手,成了英语老师的能干助手,每天都非常得意地带大家早读,也只有在英语方面能超过公主,渐渐地才找到了一点点可怜的自信。
(九)
随着年龄地增长,我的审美观也随之提升了,知道臭美啦!每天看到公主清新的打扮,心里真的是羡慕极了。当然我知道她不是刻意的,因为那时的我对她心里眼里满满都是崇拜,无论她穿什么衣服,我都觉得很美。而自己基本都是穿小姨退下来的旧衣服,就算是妈妈买的新衣服,也永远比自己的身材大两号,因为这样可以多穿好几年。(本来就矮,长得又慢)
不记得什么原因了,我变了。会经常在妈妈面前抱怨自己的衣服好土,会经常照镜子,会唱一些流行歌曲………妈妈也发觉了我的变化,很担心我,怕我会变坏。好奇怪的事,一直都对我的学习不操心的妈妈,竟然经常会翻我的书包。当时我以为妈妈是在检查我的作业,现在知道了,她是怕我早恋。妈妈也太那个啥了吧,我每天跟在公主身边,哪有人会多看我一眼呢?况且班上的男孩子,对我永远都只是取笑,和挑衅,却没有人敢对公主出言不逊。这是最让我嫉妒的地方。所以我只好用功读书,用成绩来说话。
(十)
爸爸妈妈看着我一点一点地变化,也许我变得漂亮了吧,他们真的很不放心,觉得铁中的校风不好,我很容易学坏,于是他们想尽办法让我转学。转学过程很不容易,求人办事的过程更是艰辛。有时候为了等一个人,我和爸爸站在一棵大树下,一等一下午,炎炎夏日,地表的温度都高达40多度,我们都没有放弃,仍然站在那里等。也许是被我们的诚心打动了,人家终于答应帮忙了。整个过程,爸爸都带着我,也许他是想让我知道求人办事有多么难,让我知道这个学习的机会来之不易吧!
到新的学校报名,让我和妈妈傻了眼了,因为以前报名费都在100元左右,但是到这里读书,必须每学期多交400元插班费。要知道那时候的400元,是一家人几个月的生活费呀。平时一贯抠门的妈妈这次却出奇的豪爽,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百元大钞。我看在眼里,暗暗对自己说,家里花了这么大的代价送我来这里读书,我一定不能辜负了他们。
说来也奇怪,自从我来到了新的学校,就再也没有跟妈妈提过买衣服之类的事,来到新学校,我发奋读书,得到了老师们的认可。渐渐地我爱上了这里的同学们,因为他们不知道我的来历,不知道我的家庭,也没有人取笑我,更没有人欺负我,他们只知道我是一个品学兼优的插班生。慢慢的一些好事都降临到我的头上了,比如老师会选送我去参加市里的英语竞赛,运动会上,我作为学生代表发言等等,出尽了风头。第一学期末,我总分排在全年级第一,一炮而红,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这让我重拾自信。学校为了鼓励我,破天荒免去了我第二学期的插班费,这对于我家来说是天大的喜讯,也是这个春节,妈妈给我买了一件新衣服。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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