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树,
25岁开始经营一家自己的店,29岁还清了债务,觉得一身轻松,在神宫球场看棒球比赛的时候,突然萌生了写一篇小说的想法。
于是买了一些稿纸和一只一千日元的钢笔,然后开始了白天经营服务业,晚上在餐桌上写小说的生活,经常写到天空鱼肚泛白。(全心全意做事)
后来随心写的一篇小说,居然获得了新人奖,成为了一位新人作家。
后来觉得既然成为了“作家”,就一定要全心全意写出一篇让自己满意的作品。卖掉了收入远超过小说作家的餐馆,全职写作。(勇气,果决)
因为做服务业时,经常搬货之类的体力劳动,体重维持在一定的高度,但是当了小说家之后,只是伏案写作,体型开始吹气球。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开始跑步!从最开始只能跑二三十分钟,被邻居看到的羞愧,到后来的马拉松跑者,铁人三项的运动员。不得不说,真的很厉害。(热爱,随心,毅力)
书籍中提到,为什么跑步,从当时所处环境分析,最重要的时从性格分析,以及跑步对作者带来的改变。
2019年11月开始读这本书,本文将简单做个摘抄和读后感
我得言之在先:说起来,我是那种喜爱独处的性情,表达得准确一点,是那种不太以独处为苦的性情。每天有一两个小时跟谁都不交谈,独自一人默默地跑步也罢,四五个小时伏案独坐,默默地写文章也罢,我都不觉得难熬,也不感到无聊。这种倾向从年轻时起便一直存在于我身上。比起同什么人一起做什么事,我更喜欢一个人默不作声地读书,或是全神贯注地听音乐。只需一个人做的事情,我可以想出许多许多来。
人的本性不会极端地发生变化。希望一人独处的念头始终不变地存于心中,所以一天跑一个小时,来确保只属于自己的沉默的时间,对我的精神健康来说成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功课。至少在跑步时不需要和任何人交谈,不必听任何人说话,只要眺望周围的风光、凝视自己就行。这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宝贵时刻。每每有人问我:跑步时,你思考什么?提这种问题的人,大多没有长时间跑步的经历。遇到这样的提问,我便陷入深深的思考:我在跑步时,究竟思量了些什么?老实说,在跑步时思考过什么,我压根儿想不起来。在寒冷的日子,我可能思考一下寒冷;在炎热的日子,则思考一下炎热;悲哀的时候,思考一下悲哀;快乐的时候,则思考一下快乐。如同前面写过的,还会毫无由来地浮想往事。有时候,只是偶尔有之,也有关于小说的小小灵感浮上脑际。尽管如此,我几乎从不曾思考正儿八经的事情。
今后不再从事服务业了,今后我们只见想见的人,不想见的人则尽量不见。我们觉得这样一种小小的奢侈,至少在短期之内无伤大雅。此话好像重复再三了:我本来就不是善于交际的人,有必要在某个节点回归原始状态。
于是,我们从长达七年的“开”的生活 ,急转直下改为“ 闭 ”的生活。我觉得,这样一种“开”的生活,曾经在人生的某个阶段存在过,是一件好事。现在想起来,我从中学到了太多重要的东西,这类似人生的综合教育期 ,是我真正的学校。然而这样的生活不能永远持续。学校这东西,是一个进入里边学习些什么,然后再走出去的地方。清晨五点起床、晚上十点之前就寝,这样一种简朴而规律的生活宣告开始。一天中,身体机能最为活跃的时间因人而异,我是清晨的几小时。在这段时间内集中精力完成重要的工作。随后的时间或是用于运动,或是处理杂务,打理那些不必高度集中精力的工作。日暮时分便优哉游哉,不再继续工作。或是读书或是听音乐。
优秀的侦探小说家雷蒙德•钱德勒曾在私信中说过:“哪怕没有东西可写,我每天也肯定在书桌前坐上好几个小时,独自一人集中精力。”他这么做是为了什么,我完全能理解。钱德勒通过这样做来提高职业作家必需的膂力,静静地提高士气。这样一种日常训练对他必不可缺。
我认为写作长篇小说是一种体力劳动。写文章属于脑力劳动,然而写出一本大部头来更近于体力劳动。诚然,写书并不需要举起沉重的物体,也不需要飞速地奔来跑去,高高地蹿上跳下。世间很多人似乎只看到表面,将作家的工作视为宁静而理性的书斋劳动,以为有了足以端起一只咖啡杯的力量,就能写小说了。试一试立即就会明白,写小说并非那么安逸的工作。坐在书桌前,将神经如同激光束一般集于一点,动用想象力从“无”的地平线上催生出故事来,挑选出一个个正确的词语,让所有的情节发展准确无误一一这样一种工作,与一般人想象的相比,更为长久地需要远为巨大的能量。这固然不必运动身体,劳筋动骨的劳动却在体内热火朝天
我陷入了类似自动驾驶的状态。这么继续跑下去,只怕过了一百公里我还能跑。听上去颇有些怪异:跑到最后,不仅是肉体的苦痛,甚至连自己到底是谁、此刻在干什么之类,都已从脑海中消失殆尽。这理当是十分可笑的心情,可是我连这份可笑都无法感受到了。在这里,跑步几乎达到了形而上学的领域。仿佛先有了行为,然后附带性地才有了我的存在。我跑,故我在。
跑全程马拉松时,到了最后关头,脑子里充溢的全是一个念头:赶快跑过终点,赶快结束!此外什么都无法考虑。此时此刻,我却不曾想过这一点。我觉得所谓结束,不过是暂时告一段落,并无太大的意义,就同活着一样。并非因为有了结束,过程才具有意义,而是为了便宜地凸显这过程的意义,抑或转弯抹角地比喻其局限性,才在某个地点姑且设置一个结束。相当哲学。但当时我一点也没觉得这很哲学。这不是通过语言,而是通过身体感受到的,不妨说是整体性地感受到的。
萨默塞特·毛姆写道:“任何一把剃刀都自有其哲学。”大约是说,无论何等微不足道的举动,只要日日坚持,从中总会产生出某些类似客观认知的东西来。我也衷心地想对毛姆的观点表示赞同。所以作为一个写作人,抑或作为一个长跑者,就跑步来写些个人的点点滴滴的文字,还以公开出版的形式发表出来,也算不得太过离经叛道。这恐怕是一种颇费功夫的性格:一个不写成文字就无法顺利思考的人,想找寻自己跑步的意义,非得动收一个字一个字写出这样的文章才行。
诚实的书写跑步,某种程度上也就是诚实的书写我这个人
欧内斯特·海明威好像也说过类似的话:持之以恒,不乱节奏。这对长期作业实在至为重要。一旦节奏得以设定,其余的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
无论做什么事,一旦去做,我非得全力以赴不可,否则不得安心。将店铺随意交托给某个人,自己躲到别处去写小说,这种讨巧的事情我做不来。竭尽全力埋头苦干还是干不好,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撂开手了。然而,如果因为模棱两可、三心二意以失败告终,懊悔之情只怕久久无法拂去。
我常常寻思:“人生真是不公平啊!”一些人不努力便得不到的东西,有些人却无须努力便唾手可得。
学校就是这样一种地方:我们在学校里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就是“最重要的东西在学校里学不到”这个真理。
忙就中断跑步的话,我一辈子都无法跑步了。坚持跑步的理由不过一丝半点,中断跑步的理由却足够装满一辆大型载重卡车。我们只能将那“一丝半点的理由”一个个慎之又慎地不断打磨,见缝插针,得空就孜孜不倦地打磨他们。
人世间令我徒叹无奈的事情多如牛毛,使劲吃奶的力气都无法战胜的对手也不计其数。
像人们常常说的那样,但凡值得一做的事情,自有值得去做甚至做过头的价值。
明天将运载着什么东西而来,不到明天,谁也不知道。
不管奔跑速度降低了多少,我都不能走,这是原则,哪怕只有一次,以后就将违背更多的原则,想跑完这场比赛就难上加难了。
要尽可能地将目光投向好的一面。(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我们为何不看剩下的一二。)
《了不起的盖茨比》这真是一部精彩地小说,百读不厌,满溢着文学的深厚滋养,每次阅读都有新的发现,都有新的感动之处。一个年仅二十九岁地作家,怎么能够如此锐利、公正、温情地看透这个世界地真相呢?这样的事情怎么可能呢?越是思考,越是阅读,越觉得不可思议。
该做的都做了,怎么胡子乱想也于事无补,只有坐待那一天地到来。
许多时候,要想实实在在地掌握什么,肉体地疼痛必不可缺。
突然有一天,我出于喜欢开始写小说。又有一天,我出于喜欢开始在马路上跑步。不拘什么,按照喜欢的方式做喜欢的事,我就是这样生活的。(羡慕作者)
我告诫自己:别再胡思乱想啦。事已至此,唯有一心一意完成比赛。
生存的质量并非成绩、数字和名次之类固定的东西,而是包含于行为中流动性的东西。
假如有我的墓志铭,而且上面的文字可以自己选择,我愿意它是这么写的:
村上春树
作家(兼跑者)
1949-20××
他至少是跑到了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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