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讲,一直以来我对徐志摩的才情印象深刻,但是对他的私人生活,印象却实在好不到哪里去。再怎么说,他对于张幼仪的冷漠绝情(尤其是这个女人已然怀有他的骨肉),总是很难让人释怀,近于抛妻弃子的行为,将这个诗人的轮廓印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无论怎样诗化他和林徽因、陆小曼之间的爱,实实在在说来,这个男人在家庭和婚姻里的表现,都不值得褒扬,因为他逃脱不了自私和不负责任的指控。
但是,我亦难以苟同某些文章把徐志摩称作“小人”,有些作者为了将笔下的爱情故事塑造得更有吸引力,几乎把这位民国奇才的人格贬的一文不值,我很难接受这一做法。
那么,徐志摩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呢?
我对于这个问题的思考,其实源于我自己一个多年的疑问:一个人,是否可以完全拆分他的文品和人品呢?我自己是写文章的,我觉得不是不可,但是真的很难,因为言由心生,心里没有的东西,又怎么会跑到笔尖上来呢?也许你会说,说一套做一套的人多了,是的,我承认,可是我们也不能忽视,言不由衷的文字,是难以打动别人的。即便拿起腔调,那虚伪还是可以让人一眼窥破,藏不住的。
但是,你有没有发现,徐志摩的文字,没有一点伪君子的气息,相反的,它们恰恰因为真诚才能流传至今。诗中的款款深情、隽言妙语,我还没有见过现在的哪个写爱的诗人能更胜一筹。一个文字里极端深情的男子,在现实中却极端无情,在抨击之前,这个问题,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更有趣的是徐志摩在文字里流露出的那种洒脱,我经常拿他的《偶然》和人举例子: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迹。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在不知道作者是谁的年纪先邂逅这首诗,当时我就想:这个作者,该是对世事有了多么深刻的感悟,才能用这么潇洒的态度面对凡人最易深陷的情爱迷宫。再抬眼,我又看到徐志摩一样坦然而坚定的眼光眺向远方,“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我只能说,文字里的徐志摩,绝对不是戚戚小人,相反地,他是真正的“君子坦荡荡”。
那么问题又回来了,一个文字里的君子,又为什么会有生活中那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行径呢?对于这一疑问,还是林徽因解答得最好 —— 三个女人里,只有她没有做过徐志摩的妻子,也许她也不是最爱他的一个,但是,对不起,让人不得不承认的是,她确是最懂徐志摩的一个。甚至连他的老师梁启超都难以理解他的行为,唾弃他道——“建筑在他人痛苦之上的幸福,有什么荣耀,有什么光彩?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至于离婚再娶”。
但是,林徽因却在徐志摩去世后这样谈到他,“我还未曾谈到一篇中肯或诚实的论评,他们每人手里拿的都不像纯文艺的天秤;有的喜欢你的为人;有的疑问你私人的道德;有的单单尊崇你诗中所表现的思想哲学,有的仅喜爱那些软弱的细致的句子,有的每发议论必须牵涉到你的个人生活之合乎规矩方圆,或断言你是轻薄,或引证你是浮奢豪侈!朋友,我知道你从不介意过这些,许多人的浅陋老实或刻薄处你早就领略过一堆,你不止未曾生过气,并且常常表示怜悯同原谅;你的心情永远是那么洁净;头老抬得那么高;胸中老是那么完整的诚挚;臂上老有那么许多不折不挠的勇气。”
林徽因对徐志摩的评价与诗人皆异,她仅用了六个字,就道破天机,她眼里徐志摩的一生,就是六个字,“对理想的愚诚”。他的文学、他对爱情的追求、他的彷徨失落甚至于他的死亡,莫不践行着这六个字。他爱林徽因、爱陆小曼,其实爱的不是她们本人,而是他对于爱情的诗意想象,他总是不满张幼仪,在婚后为陆小曼心碎,原因也一样,因为她们用活生生的、现实的自己,击溃了他的理想。而这点对徐志摩来说,是唯一不可接受的。
徐志摩啊,真的是天生的、彻彻底底的一个诗人,中国历史上一个这么极致的诗人,是李白。杜甫给李白写了那么多真切感人的信件,可是李白给杜甫的信件却屈指可数。可是,朋友们还是热烈地爱着他的真性情。杜甫是诗“圣”,但是李白是诗“仙”。杜甫代表着我们现实社会普遍遵从的价值逻辑,李白则代表着另一种逻辑——诗人的逻辑。徐志摩,让只爱杜甫的人去评价,是难以理解的,但是让热爱李白的人去评价,又仿佛没有什么解释不通。
最后,我还是想用林徽因的话来结尾:
“我们寻常人就爱说了解;能了解的,我们便同情,不了解的,我们便很落寞乃至於酷刻。表同情於我们能了解的,我们以为很适当;不表同情於我们不能了解的,我们也认为很公平。朋友们,归根说,我们能够懂得几个人,了解几桩事,几种情感?哪一桩事,哪一个人没有多面的看法!为此说来志摩朋友之多,不是个可怪的事;凡是认得他的人,不论深浅对他全有特殊的感情,也是极自然的结果。”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