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那里喝来的一碗毒鸡汤,熬死那些会写的人,我就成了前辈了。
有点像儿媳妇熬成婆婆,就可以欺负儿媳妇了的意思吧。
如果把写作当成饭碗,压力真的很大,毕竟灵感不是时时刻刻都会有的,当初也是因为作家的饭碗不香,才放弃去做了财务的。
然而做了财务之后,发现财务更难,压力更大,工作不好找,工资也不高。
因为公众号的兴起,才觉得自己当初放弃啥了点。
而且我丢掉的也不仅仅是写文这件事,还丢掉了看书的习惯,表达的习惯,也丢掉了一件自己喜欢做的事。
当我想重新拿起来的时候,发现拿不动了,得重头开始了。
不过也没办法的事,毕竟要放弃是自己做的决定,现在想要重新拿起来,也是自己做的决定。
既然决定都是自己做的,是怪不得谁的。当然,就算是别人怂恿,也怪不得别人的。
既来之则安之,熬呗,多写多思考,总会有出头之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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