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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问题解答8则(2020年12月29日)

财税实务问题解答8则(2020年12月29日)

作者: 彭怀文 | 来源:发表于2020-12-29 08:24 被阅读0次

问题1:为什么现金流量表中的提供商品服务收到的现金大于营业收入呢?

现金流量表中的提供商品服务收到的现金大于营业收入,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收回以前期间的——应收账款;

2、收到会计上尚未确认收入的款项——预收账款或合同负债;

3、会计收入发生退货或折让——但是,并没有实际退款;

4、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是含税金额,会计收入是不含税金额。

问题2:游戏行业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游戏行业分为多个环节,分别属于增值税的不同税目。

1、游戏的创作环节

在创作环节,该环节属于:现代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文字、语言、图画、声音、视觉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内部管理设计、业务运作设计、供应链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网游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等。

2、营运环节

游戏营运属于:现代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服务,是指提供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网站内容维护、桌面管理与维护、信息系统应用、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信息安全服务、在线杀毒、虚拟主机等业务活动。包括网站对非自有的网络游戏提供的网络运营服务

3、销售游戏道具

销售游戏虚拟道具属于: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4、代销各种游戏卡币充值

代销各种游戏卡币充值属于:经纪代理服务——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上述4个环节的增值税税率都是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是3%。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及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问题3:执行新收入准则后,收到部分预收款时未发货做账?未发货开全款发票时如何做账?

合同结算相关条款如下

1.合同总金额为¥5000 元,

2.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人民币¥1000元,。 乙方收到首付款后为甲方开具全额的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合同签订30天内,乙方收到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人民币¥4000元 后,乙方会在十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

我想问,如果按新收入准则签订合同后,我收到20%的款应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1000

贷-预收账款1000。

这个做法对吗?

开全额发票5000元时

借应收账款4000

借预收账款1000

贷合同负债 4424.7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575.22

按新收入准则应该怎么做?我这个做法正确吗?

等实际发货的时候。

借:合同负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解答:

您的会计分录处理错误。

1、收到预收款并开具全额发票

借:银行存款 1000.00

应收账款 460.18

贷:合同负债 884.96(1000/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75.22(5000*13%/1.13)

2、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4000.00

贷:合同负债 3539.82

应收账款 460.18

3、实际发货时

借:合同负债 4424.78

贷:主营业务收入 4424.78

问题4:企业所得税必须按计提额预缴吗?

解答:

计提是会计处理,预缴是税务处理。

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能等同,分别有各自的规定。

为方便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基本上是按照会计利润进行申报预缴,除几项特别规定可以预缴申报就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外。

对于企业预缴所得税在会计上是否需要计提并确认“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费”,会计准则并没有明确说明,因此,实务中有些企业进行了预先计提,有些企业只在年末关账前一次性计提。

综上所述,不管会计上是否计提应该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税务申报都需要按照会计利润等填报申报表,如果最终体现为当期需要预缴税额的,则就必须预缴企业所得税。

问题5:寺院每年收取大量的香火钱用交纳所得税吗?

解答:

寺院属于非盈利组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2号 )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问题6:公司上月底购买公车一辆,次月才交车辆购置税和办理上牌,请问固定资产什么时候开始折旧?会计怎么处理?

解答:

《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条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企业确认资产的前提是“由企业拥有或控制”,并没有强调企业必须履行完所有的法律程序后才确认。

原则上公司购进汽车后就已经拥有了车辆,并已经实际使用,因此企业在购进后就应及时确认固定资产。

鉴于您实际描述的状况,应该在上月底确认固定资产。对于尚未实际发生的“车辆购置税”以及上牌费用进行合理暂估(税率和费用都是固定,应估计比较准确)。次月就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进行折旧。等汽车上牌后,如果与暂估有差异的,可以调整固定资产原值,按照暂估原值计提的折旧无须调整。

问题7:执行新收入准则时如何理解收入确认时“控制权”转移的内涵?

解答:

一项资产是在客户获得对该资产的控制时(或过程中)被转让的。

控制,是指能够主导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获得商品或服务几乎所有剩余利益的能力,对商品或服务的控制可能在某一时点转移也可能在一段时间内转移。

利益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获取,包括使用该资产以生产商品或提供服务、使用该资产以提升其他资产的价值、使用该资产以清偿负债或减少费用、出售或交换该资产、将该资产作为贷款的抵押担保品以及持有该资产。

问题8:我公司主要是从事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吗?

答:

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创意设计活动是指多媒体软件、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等。企业享受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留存备查以下资料:

(1)创意设计活动相关合同;

(2)创意设计活动相关费用核算情况的说明。

企业留存备查资料应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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