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名被侵犯的思考
文/瑶静
今天有朋友在微信上问我,说我自己在开公司,还有很多人说有什么K歌,这些我全然不知。
从我在这个平台写文章以来,有些真心的朋友很喜欢我的作品,这也是我努力写文的动力。
有很多人在用和我相同的笔名或者重复的内容写文章,或者用我的笔名开通了抖音号,还有人用我的笔名扩展注册了公司。有人也在用我的笔名发布短视频,还有一些微商也在用我的笔名进行宣传营销。
当我自己想要用笔名注册抖音号的时候却发现已经有人那样做了,当我自己想要注册全民K歌的时候却发现也有人提前注册了。这让我觉得自己的姓名权受到了侵犯。
曾经,为了确定这个笔名,我想了很长时间,想着将来以笔为剑,从事自己最感兴趣的工作,写出最好的作品,以后当个文学家。但最终却没能遂我本意。因没有潜下心来,全力搞文学创作,没有时间积淀和思考,很多时候无法写出好的作品,也无法回馈喜欢我的朋友们。
民法典人格权编第三章规定了姓名权和名称权,明确姓名权和名称权作为一种具体的人格权,其人格利益和商业利益受到法律保护。同时,民法典明确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因此,笔名、艺名等同姓名权一样,受到法律明确保护。
对于喜欢我的朋友而言,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的照顾,感谢各位朋友们背后的支持,希望后期不要有人用这个笔名从事其他违法乱纪的事情,也不要因为笔名影响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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