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把英国小说家夏洛蒂·勃朗特的这部世界名著《简爱》看完了,感觉花了大半个月的时间。
以前看小说的时候我主要关注情节,小说讲了一个怎样的故事、有哪些人、结局如何等等。对小说里大部分描述性的文字大都一概而过。
不过《简爱》这部小说确实有所不同的感觉,不知道是不是它也开创过某种写作流派呢?文中的描述部分确实让人印象深刻。
简爱的故事,大家或许都已经十分熟悉了。所以仅简要概述一二吧。
孤女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养于舅妈家,舅妈只不过是担心违背已故先生的遗愿会受到天谴之类的厄运,才勉为其难地收留了她。
不过舅妈并没有给她好脸色看,时常不分青红皂白地惩罚她,而且自己儿女对简爱的虐待置之不理。后来为了摆脱简爱,舅妈把她打发到洛伍德学校里去了。
尽管洛伍德学校环境恶劣,但简爱还是顽强地活了下来。她在那里当了六年学生,两年教师。后来因为自己喜欢的老师离开,才意识到自己并不喜欢那里,因此她勇于去探索新的工作和生活。
终于简应聘去一座山庄当家庭教师。主人罗切斯特性格忧郁、喜怒无常,但经过较长时间接触,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心地善良,为人正直、刚毅,渐渐对他产生了感情。
当他们在教堂举行婚礼时,由于知情人的高发,简爱才痛苦地发现,原来罗切斯特有一个疯子妻子伯莎·安托瓦妮特·梅森,一直都被关在那个庄园里。
这里不得不佩服一下百年前的英国,严格执行一夫一妻制度,因此她们那场婚礼是无效的,简爱便悲伤地不辞而别。
简爱身无分文地离开之后,经过几日的流浪,终于在濒死边缘被沼泽山庄的圣约翰和他的两个妹妹收留。后续竟然发现他们竟是她的表亲。
后来与她离散多年的叔父约翰·爱病故,还把巨额财产遗赠给未曾谋过面的她,她最后将遗产与圣约翰三兄妹平分。
在沼泽山庄,表哥圣约翰看中她坚韧的品质,很适合协助他去东方实现做一个传教士的远大理想。
然而仪表堂堂却又固执不堪的圣约翰认为两个孤男寡女一起出去传教是道德败坏,有违他信仰底线,因此圣约翰执意让简爱答应嫁给他。并不是对她有真挚的感情,而是纯粹为了可以名正言顺地带她去东方传教。
生性独立的简爱自然是拒绝他求婚的请求,但是愿意陪伴她去东方传教。在她最后做决定的时候,简爱无法忘情于罗切斯特,打算去看一下他的近况。
当她重回故地,才知数月前疯女人纵火而死,罗切斯特为救她一只眼睛被砸了出来,另一只眼睛发炎也看不见了。
简立刻去向他倾诉衷情,两人终缔良缘。圣约翰最后独自一人去东方传教,完成了一名殉道士的使命。
婚后罗切斯特在伦敦医好了一只眼睛,和简爱生下了一个男孩,幸福快乐的生活。
前文中说过《简爱》的描述部分特别丰富。
不管是花鸟鱼虫、森林树木、沼泽湿地、风雨云雷、白昼黑夜等自然景观,还是山庄建筑、山村街道,或是人物面貌、衣着、心理、情绪等的描写,既富有激情与诗意,又细致生动精准到位。让人沉醉其中,又时常变换比喻、拟人、排比都手法,铺张的词汇使小说具有极强的张力和感染力。
作者时常以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画家的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色彩斑斓的精致,能够有效地渲染故事氛围,烘托人物心情,推动情节的发展。
或许也是因为如此,我看到速度很慢,每一处描写都不想略过。我相信作者本人一定是一位对生活、对环境、对人物、对身边一切事物都观察细致入微的人吧。而且她的想象力也让人叹为观止。
《简爱》之所以在时隔一个半世纪之后的今天仍然盛行于世。除了她精湛的写作手法,还在于她塑造了一位独立自主、自洽丰盈,既富于幻想美好生活、又勇于表达不公的处境,既有反抗精神、又坚韧不懈去努力争取属于自己生活的女性。不用说百年前的英国,至今也是世间许多女性朋友希望活成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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