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定湿热试验
恒定湿热试验条件一般由温度、湿度和试验时间组成,提高温度或湿度,增长试验时间,都意味着增强试验的严酷等级。例如,GB/T 2423.9-2001中规定的恒定湿热试验条件包括如下四种:30℃±2℃、93%RH±3%RH,30℃±2℃、85%RH±3%RH,40℃±2℃、93%RH±3%RH,40℃±2℃、85%RH±3%RH,推荐的试验时间为2d、4d、10d、21d。GJB360B-2009中规定的稳态湿热试验条件为40℃±2℃、85%RH±3%RH,试验时间按设备严酷等级可分为96h、240h、504h、134h。装备或产品需要根据寿命周期内可能遇到的湿热条件的特点,或产品类型、试验目的来确定选用试验条件的严酷度等级。
交变湿热试验
在交变湿热条件下,温度和湿度值是变化的,特别是温度值的变化,容易产生高湿度条件下装备表面的凝露和空腔的呼吸作用。实际上,这种效应在自然环境条件下极其普遍,对装备的影响非常显著。
交变湿热试验由高温高湿阶段、低温高湿阶段、温度变化阶段和低温高湿保持阶段组成,一般以24h为一周期,将装备周期性地暴露于高温高湿与低温高湿的环境条件下。GJB150.9-1986是军用装备环境试验最常用的湿热试验方法,其试验条件与GJB360B-2009方法103耐湿试验方法中的试验条件见下表。
GJB150.9—1986规定的交变湿热试验条件
GJB360B—2009方法103的交变湿热试验条件
此外,交变湿热试验过程中从高温高湿到低温高湿一般会规定长达数小时的转换时间,以保证凝露和呼吸作用的产生。在试验过程中,提高相对湿度,或者加快高温高湿、低温高湿之间的转换频率,均可以促进凝露和呼吸效应对装备的影响作用。
来源:《环境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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