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因为家里收成不好,我和妻子结婚之后就出去打工了,有一天父亲打来电话,说姨妈和表嫂不和,经常吵架,想出来住,有没有房子,问问我,可不可以把当初我们结婚的房子借给他们住,既有人给我看房子,他们又有地方住,是一举两得的事,我和媳妇商量之后就同意了。
我们这十年来一直在外打工,收入还不错,父母去世以后,我们就没有回过村子。有一天发小打来电话,问我过得怎么样,我这里有没有适合他的岗位,他说家里拆迁了,可以选择住楼房也可以选择要现钱,他说孩子大了,拿着钱在城里买房打工,孩子也可以受到好的教育。我们又寒暄几句,挂断电话之后,想起来,我在老家也有一所房子。
于是给表哥打去电话,表哥支支吾吾的说不清楚,不知道,再问,就挂断了电话,我觉得事情蹊跷,趁着放假,回了一趟老家。
来到村里,我发现很多房子已经成了一片废墟,当然我的房子也是,我找不到表哥家,只能去村委会,村干部找到拆迁协议,上面写着拆迁补偿款115041.4元,是表哥的名字和手印。
在村干部的指引下,我来到表哥家,表哥很热情的迎我进屋,我才知道,姨夫已经去世,姨妈似乎有些老年痴呆。我说起了房子的事,表哥一口一个不清楚,不知道,表嫂也是拒不承认,让我拿出证据,可是当初盖房子的时候既无地契又无房照,除了姨妈清楚我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这个房子曾经属于我。我尝试问问姨妈还记不记得,姨妈也只是呆滞的偶尔看看我。
因为第二天要上班,这次我只能无功而返。我和妻子商量,如果沟通不成,我们只能对簿公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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