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今天阅读了加缪的小说《局外人》。
放下书本,感到心情十分沉重,为主人翁默尔索感到非常惋惜。
故事的情节是这样的:
默而索请了两天假,到养老院奔丧。在停尸房两次拒绝了见母亲最后一面,送葬时也没有特别悲伤。
在炎热的天气里,他唯一的感觉是疲惫无力。
葬礼过后的第二天,他便返程回家,睡了一觉,接着去游泳,与女友玛丽约会,还一起看了喜剧电影。
玛丽问他愿不愿意跟她结婚,他回应:“怎么样都行,我们可以结婚。”
工作上,老板希望他到巴黎去,有更好的发展,他拒绝了老板:“什么样的生活都一样。”
对于工作与生活,默而索都表现出一种无所谓的淡漠。
这就是真实的他。
默尔索的故事,引发了我们对人性、社会、存在意义和个体选择的深度思考。
人是群体性动物,没有人可以真正置身局外。
荒诞,也要尝试去接受;复杂,也要努力去周旋,否则会很受伤。
默尔索的真实、淡漠、直接、简单……导致他将被处以极刑,而且法院判决是“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判处他死刑。
真是“罪大恶极”“罪不可赦”啊,比杀父的杀人犯罪行更加严重。
事情的真相却是——
默尔索的朋友莱蒙与两个阿拉伯人起争执,莱蒙提枪扬言要杀掉阿拉伯人。
默尔索害怕事情激化,便将莱蒙的枪拿走。
本以为一场混乱就此止住。谁知当默尔索独自回到沙滩散步时,再次碰见阿拉伯人。
对方拔出刀想要泄愤,在阳光烤炙、刀光刺激眼球下陷入慌乱之中的默尔索,拿出枪做防卫,不慎杀死了人。
面对法官们的“义正言辞”,默尔索甚至懒得辩解。事情的发生就那么简单,有什么需要多说呢。
而面对母亲的死,默尔索知道,这对于孤独的她来说,其实是一种解脱。
默尔索其实是一个善良、诚实、超脱、无害的人物。因为一次意外,过失杀人,却被法律运转成“预谋杀人”“丝毫没有一点人性”“藐视最基本的社会原则”“其空洞的心即将成为毁灭社会的深渊”……
在庭审过程中,无论是起诉的检察官,还是他的辩护律师,都将他操作成了一个“局外人”。
他完全可以抛开这些枷锁,竭力为自己申辩,讲述事实,但当他回答了一次“因为太阳”令他面对对方拔刀时头晕脑涨、难以自控时,“现场响起了哄笑声”。
此后,他放弃了一切为自己申辩的机会。
作者将默尔索这样一种性格的人物居于作品的中心,作为厄运的承受者,必然会产生另一个重要的效应,就是能引起读者深深的人道主义怜悯与同情。
然而,我还是要说,默尔索,你不要这样、不能这样、不该这样!
为人者,应该做自己的主人,避免无谓的牺牲。
如果说在杀人之前,一系列言行都因性格导致,无可挽回,那么默尔索在被捕之后就应该充分认清事实、陈述事实,同命运搏斗,拯救自己。
然而,默尔索却仍然秉持一贯的姿态与风格,将自己的命运托付给了别人,真正成了“局外人”,仿佛在配合着司法和律师的运行与安排——
预审法官问他是否找了律师,他说没有。他问法官是否一定要找一个才行。
“您为什么这么问?”预审法官问他。
默尔索回答说:“我觉得我的案子很简单。”
法官回答:“您这是一种看法,但是法律是另一回事,如果您自己不找律师,我们就指派一位给您。”
默尔索觉得司法部门还管这类细枝末节的事,真叫人感到实在方便不过。
他把自己的这个看法告诉了法官,法官表示赞同,并认为法律的确制定得很完善。
后来,司法部门委派了一名律师给他。
当默尔索坐在被告席上被审判的时候,他“隐隐感到不安”。虽然他顾虑重重,有时真想插进去讲一讲,但这时他的律师就这么对他说:“别作声,这样对您的案子更有利。”
时不时,他真想打断大家的话,这样说:“归根到底究竟谁是被告,被告才是至关重要的。我本人有话要说。”但经过考虑,他又没有什么要说了。
在庭审即将结束的时候,律师认为一切顺利,默尔索只需要坐几年牢或者服几年苦役即可完事。
默尔索问律师:“如果判决严厉的话,我是否还有上诉的机会。”
律师对他说:“没有。”
律师的策略是,诉讼当事人放弃提出意见,以免引起陪审团的反感。他向默尔索解释说,不能无缘无故就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最后,神甫来做他思想工作的时候,他也全部放弃了。
神甫说:“你难道就是这么爱这个世界的吗?”
默尔索没有做任何回答。
……
《国际歌》中这样唱道:“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如果我们自己都不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拯救自己,谁还能对我们负责、拯救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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