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一个法律上的歧视吧,就是法律的时效问题。人们都觉得法律公平公正,法律上也有歧视但实际,不是绝对公平公正。
![](https://img.haomeiwen.com/i6325804/e25a09450f667694.png)
法律上有很多时效,比如上诉期限(规定几天内必须提出上诉,否则将不被受理)等,这些大家还比较能够理解。但是最近有一个时效比较火,就是诉讼时效。原本的规定是在债务可以追偿或者知道债务可以进行追偿的二年内债权人必须对债务有法律上认可的主张偿还的行为(比如发律师函,起诉等)。
如果完全置之不理,二年后再起诉的话,即便法庭承认有这次债务,则会被驳回起诉,表明这笔债务将不再受到法律保护。这实质上就是对于拖延症患者的一种歧视。
中国传统观念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甚至还有父债子偿的想法,对于债务不及时处理是常态,很难理解为什么法律会有如此规定。
其实这些时效性规定是的目的不是有意的想要排除人们的权利,而是要催促人们使用权利,而不是躺在权利上睡觉。尽早的主张权利会更容易查明事实真相,也更有利于市场稳定秩序的构建(财产利用率的最大化)。
歧视有时候歧视真不是坏事。
![](https://img.haomeiwen.com/i6325804/7202fcada585609a.png)
但是最近的民法草案拟将二年的诉讼时效改为三年,不知是否是好事。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