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资格经济法73——增值税3之简易计税

作者: 瑞美 | 来源:发表于2021-07-07 22:49 被阅读0次

    前两节也略微提过,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方法不同于一般纳税人,它不能够抵减进项税。所以小规模纳税人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发票应该是普通发票。

    除非特殊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通常征收率为3%。2020年和2021年由于疫情,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免税或1%的规定。

    对于一般纳税人,也会有一些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项目。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我们的增值税是最近这些年才逐渐增加进项税抵扣的范围。

    (1)2009年1月1日以前购买固定资产时,固定资产所包含的增值税不能够进行进项税抵扣。

    所以,现在的税法规定:如果售卖2009年1月1日前(也就是没有抵扣进项税)的自用机器,可以用含税售价按3%征收率折算成不含税金额,再按2%缴纳增值税。

    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因为它使用的固定资产和货物都不能抵扣进项税。所以税法为了同样的原因,也给了小规模纳税人同样的优惠。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小规模纳税人把一个旧机器卖得了10300块。那么,它需要缴纳的增值税是:10300/(1+3%)*2%=200(元)

    但是,由于简易计税是基于进项税不能抵扣的基础进行的,因此,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对于可以选择是否采取简易计税的项目,他们会慎重对比采取简易计税后,税负是重了还是轻了。如果发现税负是重了,他们就有可能选择放弃简易计税。一旦选定了某种计税方式,纳税人36个月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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