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种情况,在中小民营企业很常见。
很显然,公司这种做法对劳动者肯定是不利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社保、公积金的基数变少,公司给你交的社保和公积金就少。这样,公司就降低了成本。但是,劳动者的退休金,公积金都会变少。
工资没有保障。如果公司哪一天认为你不值这个工资,给你降了工资,你又没有其他证据,你要吃哑巴亏。
一旦发生纠纷,比如遇到工伤或其他赔偿事宜,对你不利。遇到赔偿问题,公司可能会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基数来赔偿,你就少了很多赔偿金。如果你不懂法,可能就这样认了。但是不要紧,这些赔偿金,都是按你的实际工资来计算的。但你要有证据,比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等。
【总结】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故意将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写低,对劳动者是不利的。主要表现在社保、公积金、工资保障、损害赔偿等方面。一旦发生纠纷,也不要太害怕,只要有实际工资的证据,还是有机会争取回来,但是那样就很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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