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第二十二章,继续是老子辩证思维的一章,也是老子反复辩证思维下的阐述。
贴下原文: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
可以看出,从方法论上讲,老子提出了这样一种现象,有了A,于是有了A的反面-A。如果要达成A的效果,需要-A达成目的,如果直奔目的反而不能达成,弯道过去,反而能达成。
当然,如果你是因为你本身就是这样,因为不争,结果达成了争的效果,这当然是最好的。不过,既然不争,又达成了莫能与之争的效果,那么对于不争的人而言,也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所以,这章,老子是在讲方法论,是在讲如果达成A的效果,那就是-A,当然这里面在具体落实时又有许多细节,老子只是讲了主导思维,具体细节还需要具体对待。
其实从全书来看,老子的这一思维,用了很多章节,就是辩证思维,只是不同的章节,不同的字段来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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