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女朋友是个很诱人的女孩,不算完全特漂亮,而是非常诱人,我们是一批到公司的同事,那时的她无论到哪里都会受到男人注目礼,现在不少形容性感美女的流行语用来形容她都不算过分。
谈恋爱时我也深深迷醉于与她一起的快乐,也曾动过与她携手步入婚姻的念头。然而残存的理智告诉我,我们志向存在差异,追求生活不同。她希望做一个平凡幸福的小女人,我却想去体验生活的深度和广度。
这个根本需求不同造成生活上合拍的我们,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不断出现分歧,或大或小,但却无法调和,虽然每次床头打架床尾和,但下一次面对这个问题矛盾仍会爆发,一次次争吵让大家精疲力尽,期间一次分开,又觉得还是想和喜欢的在一起,复合后更加发现,人与人之间诸如价值观这类的根本分歧无法改变,最后选择了分手。
直到分开时她还在反复问为什么喜欢却不在一起,“吵架不是很正常么?那对夫妻不吵架呢?”蹲在路边哭的像个孩子。
几年过去了,她找到了能宠她的老公,日子过得很是滋润。我也曾午夜梦回如果我们现在在一起,可能也会过着不错小日子。期间也见过几次面,吃吃饭聊聊天,见一次会更确定自己当年的选择。因为没有共同利益才能不再争吵,但却只能成为相互欣赏吸引却很难共同生活的朋友。
诚然,谁不愿意和自己喜欢的人朝朝暮暮,她可能很漂亮很性感,他可能很帅气很幽默,让你无视无刻不想跟他在一起,神魂颠倒欲罢不能。这份发自内心的吸引让你可以惯着他宠着她,削足适履让对方满意,但在狂热同时,你也得明白,这份吸引不代表你们在价值观上一定趋同。
生活习惯行为方式等方面都能相互影响,但价值观等根本观点很难改变。如果你在不能离婚的年代,可能只能相互忍让,或者另觅新欢。情感的处理,却不能只凭情绪,还需要理智。两个人的结合,既是彼此相互吸引希望一起朝朝暮暮的美好,更是相互从个体利益到共同利益的整合。所以在你们真正一起生活时,不妨先理智地想一想你们是不是三观趋同,或者能不能在关于共同利益问题上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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