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行为的第三个阶段,目的发展为“权力争斗”。不服从任何人,反复挑衅,发起挑战,企图通过挑战胜利来炫耀自己的“力量”,并以此获得特权地位。这是相当厉害的一个阶段。简而言之就是“反抗”。用脏话来谩骂、挑衅父母或老师,有的脾气暴躁、行为粗鲁,有些甚至去抽烟、偷盗,满不在乎地破坏规则。另一方面,消极的孩子们会通过“不顺从”来发起权力争斗,无论再怎么被严加训斥依然拒绝学习知识或者技能,坚决无视大人们的话。他们也并非特别不想学习或者认为学习没必要,只是想通过坚决不顺从来证明自己的“力量”。很多父母或老师此时都会拿起“愤怒球拍”打过去“斥责之球”。但是,这样做就上了他们的当,只能是“和对方站在同一个球场上”。他们会兴高采烈地打回下一个“反抗之球”,并在心中窃喜自己发起的连续对打拉开了帷幕。如果是触犯了法律的问题就需要依法处理。但是,当发现不涉及法律问题的权力争斗时,一定要立即退出他们的“球场”。首先应该做的事情仅此而已。请一定要清楚一点,斥责自不必说,即使表现出生气的表情也等于站在了权力争斗的球场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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