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2023-01-13

2023-01-13

作者: 双髻山府正堂 | 来源:发表于2023-01-12 07:43 被阅读0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第6条规定,下列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的,故A项当选;

    (2)1979年《刑事诉讼法》施行以前裁判的,故D项当选;

    (3)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故B项当选;

    (4)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押到庭确有困难的;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征得人民检察院的同意;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依据本规定第9条第(4)项规定,经两次通知,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庭的。

    因此,本题A、B、D项当选。C项因为未得到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同意,故不选。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2023-01-13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kpgicd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