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有一段时间,有一则“‘潘金莲’状告冯小刚”的新闻格外引人关注。
广东省增城市的潘姓族人以59岁农妇潘金莲的名义,起诉导演冯小刚与作家刘震云“侵犯名誉权”,原因在于改编自刘震云同名小说的《我不是潘金莲》电影中一句话:“自宋朝到如今·,人们都把不正经的女人称作潘金莲。”
这句话引起了潘氏族人的不满。
也许,这可以称为一个名字引起的法事纠纷吧。
暂且,咱们不谈论这宗案件的是非,咱要谈论的是关于名字与身份的那些事儿。
现在,有身份证的存在,张三是张三,李四是李四,这样不会认错。即使远赴韩国整容,还有指纹核对、血型检查等高科技技术检验你的身份。
当然,这里不是“百家讲坛”,没有能力讲解“鱼符”、‘虎符’、“牙牌”这些类似于如今“身份证”的证明身份的东西。
在古代,画像会有偏差,信物会有假造,张三成了李四,李四成了王五,会不会让人很尴尬呢。
大家耳熟能详的,也许是李逵与李鬼的“爱恨情仇”。
《水浒传》中的李鬼,拉大旗作虎皮,冒用“江湖上有名目,提起好汉大名,神鬼也怕”的黑旋风李逵的名号,拦路抢劫。不料,这李鬼老哥点背,遇到了真李逵,还向李逵索要买路钱。
试想,有人冒充你,以你的名义做坏事,还欺负到你的头上,这能忍嘛!
李逵当即想要一斧头结束李鬼的性命,不过,李鬼用苦肉计“家中有九十几岁的老母,无人赡养”,博得了李逵的同情,还赚了十两银子,被放走了。
不过,李鬼除了点背,脑子还轴。他不思悔改,又想加害李逵,这次是真正做了李逵的斧下鬼。
李鬼的故事告诉我们,冒充身份,最好用死去的名人身份,最最好的是这个名人的去世要很少人知道。
清代吴敬梓《儒林外史》中的牛浦郎冒充身份的方式比李鬼更加高明。
《儒林外史》中的牛布衣是一位名士大儒,“相交的的都是贵官长者”,在去芜湖县寻访朋友的路上,寓在甘露庵。不料偶感风寒,一连吃了几十帖药不见好,客死芜湖关,只留下生平所作两卷诗稿。
牛浦郎只是一个无名小子,偷得牛布衣所留诗稿,便冒做牛布衣之名。
这个“牛布衣”不偷不抢,只是“只要会做两句诗,不要进学、中举,就可以同老爷们往来,何等荣耀。”看来,这个“牛布衣”只是想吃好喝好玩好,再有个好名声。
牛浦郎也借助牛布衣的诗名娶了媳妇,快活过起了日子。
不过,牛布衣的妻子牛奶奶寻来,这再也兜不住了。
看来,用别人的姓名“粉饰”自己的身份,达到某种目的,再怎么稳妥,最终还会被识破。
那要是用别人的形貌呢,除了现在的整容奇术,只能是妖怪了。
在清代袁枚《子不语》中有这么一个故事:
归安县的知县,半夜睡得好好的,听到有撞门的声音。知县出去看看,回来对妻子说:风吹的,没啥事。妻子放下心来,翻身再睡,就是闻到屋里有鱼腥味。
“然自此归安大治,狱讼之事,判若神明。”
看到这里,你能猜到是什么妖怪了吗?
几年后,张天师路过归安县,说:有妖气!唤来知县妻子问道:你记得过去有半夜撞门的事吗?回答:记得。
天师说:你现在的丈夫,早已不是你的丈夫了,他是黑鱼精呐。你的丈夫在当时就被黑鱼精吃啦。
当然,知县妻子很伤心,请求天师报仇,
天师作法,抓到了黑鱼精,说:呔!妖怪!你按罪当斩,不过念你当知县时干得不错,就封印你吧。
黑鱼精很伤心呐,我只是想为人民做好事、谋幸福啊,问天师:我什么时候能出狱啊。
天师说:我路过时,就把你放出来。
当然,张天师到了归安县附近,都要绕路走了。
还好,这是一只具有先进思想的妖怪,除了开始时吃掉了知县,后来一直为百姓谋幸福。
那要是遇到只为害人的妖怪冒充你的亲人呢。
像在《聊斋志异》中的“画皮”恶鬼,你只有两个选择。
要不,有一个道士,身披五彩圣衣,脚踏七色祥云,赶来救你。
要不,和那妖怪商量商量,先咬脖子,给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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